中省通知暫停旅行企業經營活動,這一家子沒去成,團費卻被扣了1.5萬元

陝西二三里 發佈 2020-06-03T22:17:15+00:00

今年春節疫情期間,國家發出旅遊企業暫停經營通知3日後,旅行社依舊發團去杜拜,「如果不參團一起去就要扣錢,我們一家三口的3.4萬元團費被旅行社扣掉1.5萬元,只退了1.8萬元,至今我們都要不來扣款明細。

今年春節疫情期間,國家發出旅遊企業暫停經營通知3日後,旅行社依舊發團去杜拜,「如果不參團一起去就要扣錢,我們一家三口的3.4萬元團費被旅行社扣掉1.5萬元,只退了1.8萬元,至今我們都要不來扣款明細。」惠女士說。

花3.4萬元報團沒去 只能退款1.8萬元

去年底,惠女士一家三口報團準備今年春節期間去杜拜玩,「我們在中國旅行社總社西北有限公司西安長安區智慧城門店報的團,原本定在1月27日至2月1日出行,我們3個人一共34000元。到了過年那幾天,疫情特別嚴重,我多次向旅行社諮詢是否能出團。」惠女士說,直到1月26日,旅行社通知她,說1月27日旅行團可以順利出境,如果不願意去,還有另一種解決方案,即每人扣掉650美元,剩餘的錢退還。

惠女士說,當時國家已經發通知,暫停旅行社出遊,而且提醒不扎堆不聚集少出門,一家三口決定退費,沒有跟團去杜拜,同時提出扣費不合理,誰知此後便開始了漫長的退費等待。「3月份旅行社說4月上班了就能退,4月又推脫還沒上班,直到5月份,突然變成要扣掉740美元,算下來要扣掉1.5萬元左右,只能退1.8萬元左右。而且我索要多次,沒有任何扣費明細。」

最讓惠女士感到生氣的是,如果想拿回1.8萬元,必須要和旅行社簽一個旅遊合同解除協議,「協議上說是自願達成協議,簽協議後無其他爭議,這就是霸王條款。我連門都沒出,就白白損失了1.5萬元,旅行社只說是地接損失,而且退費的金額沒有商量的餘地。旅行社還說不簽協議就不退款。」5月20日,惠女士為了先拿回部分旅遊款,無奈之下和旅行社門店簽了合同解除協議,這才拿到了1.8萬元左右的退款。

中省發通知暫停旅遊企業經營活動 旅行社依舊出團去杜拜

惠女士不解,國家出了禁令後也可以出團嗎?同時,這1.5萬多元的扣款到底是咋算的?沒有清單可以隨意扣費嗎?

帶著惠女士的疑問,華商報記者聯繫到中國旅行社總社西北有限公司西安長安區智慧城門店,負責處理惠女士一事的工作人員稱,惠女士是3個人報團去杜拜,所報的團是19名旅行者加一名領隊,1月27日正常出發去杜拜,有6個人沒去。「這件事惠女士已經投訴到旅遊部門了,我們退款是要手續的,如果不簽協議,肯定退不了。已經扣掉的每人740美金是地接損失,包括酒店住宿餐飲門票等,機票錢已經退了。扣款沒有具體的明細,退費是由總部來退,我問總部要過明細,但總部沒有給。已經扣掉的每人750美金也不可能再退了。」工作人員稱。

關於出團時間,該工作人員說:「團是1月27日出發的,當時是允許出團的,1月28日國家才出了通知禁令。是惠女士一家自行選擇不去的,按合同應該扣除60%的費用,現在已經算是最少的損失了,我們也不希望旅行者有損失。」

對於該工作人員的說法,記者在中國政府網上查到,早在1月24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暫停旅遊企業經營活動,即日起,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暫停經營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旅遊產品,已出行的旅遊團隊,可按合同約定繼續完成行程。各地要深刻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指導轄區內旅遊企業服從服務大局,妥善處理好遊客行程調整和退團退費等合理訴求。1月26日,陝西省文化和旅遊廳也發出該通知。

惠女士說,目前就想要一個合理的解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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