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進奏院案」背後的北宋改革派與保守派之間的黨爭博弈

滄海拾遺錄 發佈 2020-02-07T16:40:52+00:00

有宋一代,宋朝統治者深感五代十國時期武人位高權重,城頭變幻大王旗之快令人咋舌的殷鑑,極大打壓武將勢力和地位,推行「重文輕武」的基本國策,使得兩宋時期成為歷朝歷代文人待遇最好地位最高的時代,千載之下,仍令文人墨客神馳嚮往。

有宋一代,宋朝統治者深感五代十國時期武人位高權重,城頭變幻大王旗之快令人咋舌的殷鑑,極大打壓武將勢力和地位,推行「重文輕武」的基本國策,使得兩宋時期成為歷朝歷代文人待遇最好地位最高的時代,千載之下,仍令文人墨客神馳嚮往。但是,物極必反,宋朝也因此擺脫不了「三冗」(冗官、冗兵、冗費)的困擾,宋仁宗時期的「慶曆新政」揭開了變革的序幕,改革派與守舊派之間的矛盾逐漸激化,新黨與舊黨之間的黨爭逐漸不可調和,雙方不願意放過任何一個打擊削弱對手的機會。

「慶曆新政」推行不久,同屬改革派的范仲淹和歐陽修便因「朋黨論」被守舊派利用,引起宋仁宗不滿,范仲淹不得不自請外放,新政已經有夭折的可能,而發生在慶曆四年的「進奏院案」本來不過是一樁普通的公款吃喝案,卻給了守舊派以攻擊的口實,王拱辰趁機攛掇皇帝嚴懲,雖然皇帝最終沒有完全採納,但是以蘇舜欽為首的一大批擁護新法的年輕官員仍被革職或貶斥,「進奏院案」的處理,背後折射出北宋朝廷改革派與保守派之間的黨爭博弈。經此一役,「慶曆新政」宣告夭折,而新舊兩黨的黨爭仍在持續,直至北宋滅亡才暫告一段落。

「進奏院案」的始末

開國之初,宋朝承襲唐制,在建立朝廷與各路、道等地方政府之間的工作協調的制度方面也不例外。於是,宋朝時期的「駐京辦」應運而生。「駐京辦」由來已久,到了唐朝時期先是稱「邸」,藩鎮興起後先後改稱「留後院」、「進奏院」,宋朝沿襲這一稱謂,不過與唐朝時期的「進奏院」是由地方藩鎮派員管理不同,宋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將進奏院納入朝廷管理範圍,其主要負責人「監進奏院」由朝廷任命,所需經費納入朝廷預算。從職能上看,進奏院是朝廷與地方政府協調溝通、上傳下達的重要機構。

宋仁宗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著名文人蘇舜欽擔任進奏院負責人,蘇舜欽以《滄浪亭記》聞名於後世。當時正值范仲淹、富弼、韓琦等人推行「慶曆新政」之際,蘇舜欽與改革變法派歐陽修關係密切,也深得范仲淹賞識,此外,蘇舜欽還是當時宰相杜衍的女婿。



這一年的秋天,「賽神會」(即紀念創造文字的倉頡的民間節日)將至,按照當時的習俗,除了民間祭祀之外,宋人還喜歡藉機搞一些宴飲活動。於是,在進奏院的同僚過來表示想趁機聚一聚的時候,蘇舜欽欣然同意。至於聚會的開銷問題,按照當時進奏院不成文的慣例,「每歲院中賽神,例賣故紙錢,為燕飲之費」。畢竟進奏院這種地方,每年的產生的廢紙、舊文件、邸紙之類紙張很多,拿去賣錢是常用的處理方式。結果處理廢舊紙張的錢好像不是很夠,於是,蘇舜欽又體恤下屬,自己掏了10兩銀子,其他人等也一起湊了份子,「其餘諸人也醵金有差」」,總算把費用湊夠了。

為了把活動搞得更熱鬧一些,除了進奏院的同僚之外,蘇舜欽還邀請了與不少自己志同道合的的年輕才子參加宴會,這些才子的共同特點是官職雖然不高,但是大都前途看好,且支持新法,都是由范仲淹等人推薦進入官場的。主要包括集賢校理王益柔、殿中丞江休復、周延讓,太常博士周延雋、刁約等等。在宴會上,大家都喝得很盡興,酒酣耳熱之際,蘇舜欽還命人招來了兩位官妓歌舞助興。最要命的是,既然是才子濟濟一堂,不少年輕官員紛紛寫詩留念,其中王益柔寫了一首即興詩《傲歌》,詩中有一句很狂妄:「醉臥北極遣帝扶,周公孔聖驅為奴 」。 將神仙、皇帝、聖賢全部罵了一遍,可謂是狂妄至極!

酒宴剛剛散去,就有人到御史台舉報進奏院蘇舜欽等人借賽神會名義大搞公款聚餐,此人就是太子府中書舍人李定,此人很喜歡附庸風雅,聽說進奏院搞文藝聚餐,也很想參加,託人帶話給蘇舜欽,結果被蘇舜欽一口回絕了,原因是蘇舜欽認為李定是憑藉家庭恩蔭進入仕途,看不上李定。

宋代王明清《揮麈前錄》卷四:「李定,字仲求,洪州人,晏元獻公之甥,文亦奇,欲預賽神會,而蘇子美以其任子據之。」所謂「任子」,指憑藉父兄的功績而得以保任授予官職。

李定懷恨在心,於是向御史中丞王拱辰告發反對新法的王拱辰聞訊後,立刻命監院御史上奏仁宗,彈劾參會官員。彈劾的罪狀主要有三條:

其一,「監主自盜」。也就是蘇舜欽變賣進奏院的廢紙張公款吃喝,屬於典型的腐敗行為。

其二,「燕集喧鬧,近於宮門」。宴席上「召妓樂」,這本來就不太合適,最要命的是,參加宴席的有多名官員正值服喪期,此舉更是不妥。

其三,「放肆狂率,抵完先聖」。主要是針對王益柔那首《傲歌》,對皇帝、周公和孔子十分不敬。

應該說,這三條罪狀都是有依據的,特別是第三條,王拱辰更是揪住不放,要對王益柔痛下殺手,「益柔作《傲歌》,罪當誅」。



宋仁宗看到奏摺後, 「仁宗大怒,即令中官捕捉,諸公皆已散走逃匿。而上怒甚,捕捉甚峻,城中喧然。」,打算嚴懲這些官員。儘管樞密副使韓琦挺身而出,在宋仁宗面前為王益柔辯解,但也於事無補。隨後,蘇舜欽被判監主自盜罪,被勒名永不敘用,王益柔被發配到復州擔任監稅官,其他人等紛紛被貶到外地降職為官。事後,王拱辰等人十分欣喜,說「吾一舉網盡之矣!」

「進奏院案」背後隱含的新舊兩黨之間的黨爭博弈

從表面看,「進奏院案」事出有因,且罪名確鑿,量刑符合《宋刑統》的規定,是監察部門御史台正常行使監察奏事權的結果,無可厚非。可在當時的士大夫群體看來,「進奏院案」一向被認為是場冤案,是一場文字獄。普遍的看法是「事出仇人,情輕法重,至今天下冤之」。這就意味著「進奏院案」不是一樁普通的官員行為不軌的彈劾案件,這件案件背後隱含著當時改革派與守舊派之間的黨爭博弈。

改革派與守舊派之間圍繞朋黨問題的鬥爭由來已久,這一黨爭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范仲淹等人與守舊派宰相呂夷簡之間的鬥爭,守舊派取勝。早在景佑三年(公元1036年)五月,時任開封府代理市長的范仲淹向宋仁宗遞交親手繪製的《百官圖》,舉報宰相呂夷簡掌控朝廷內外官員的升遷權,以權謀私,甚至在奏疏中將呂夷簡比作漢成帝時期幫助王莽一族做大的宰相張禹,而呂夷簡則指控范仲淹「越職言事,離間君臣,引用朋黨」,最後以范仲淹外貶饒州告終。

第二階段:范仲淹、富弼等得到宋仁宗支持,開展新政變法,改革派在朋黨問題處理不當,先勝後敗。到了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保守派領袖呂夷簡下野,宋仁宗任命范仲淹為參知政事,富弼為樞密副使,范仲淹和富弼很快就交出了著名的《答手詔條陳十事》,開始著手實施新政。《答手詔條陳十事》有10項改革內容,其中「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通過改革帝國陳舊的官制,深刻地觸及了秉持祖宗之法的守舊派的切身利益,而此時以夏竦為首的保守派指責改革派形成「朋黨」, 范仲淹卻書生意氣,振振有辭:「苟朋而為善,於國家何害乎?」歐陽修更是上了《朋黨論》,維護范仲淹的觀點並發揚光大,指出「小人無朋,君子有黨」。引起了宋仁宗的警惕。夏竦很快就出手讓女婢苦練支持新法的名士石介的字,偽造石介寫給富弼的信,偽造了一份石介代富弼擬定的廢立詔書,並伺機向皇帝上了密奏。據《續資治通鑑長編》載,「仲淹、弼始恐懼,不敢自安於朝,皆請出按西北邊。未許。」這個「未許」只是皇帝一種姿態。此時,北遼西夏已議和,國家暫時安定,外不亂內趨靜,新政已失去意義。宋仁宗最終在慶曆四年六月和八月,任命范仲淹為河東、陝西二路宣撫使,富弼為河北宣撫使,保留二人的參知政事、樞密副使職務,但已經不能參與朝政,慶曆新政基本上夭折了。


第三階段:守舊派利用「進奏院案」大做文章,掃除了支持改革的中下層官員力量,進一步鞏固了勝局。到了慶曆四年秋,雖然范仲淹等人已經外放,但是朝中仍有一大批以蘇舜欽為首的中下層官員支持慶曆新政,這些年輕官員年輕氣盛,積極為新政發聲,成為守舊派擴張勢力的一大阻礙。夏竦和王拱辰等人一直想找機會打擊這些新興勢力。正在大宋新舊兩黨權力博弈的關鍵時刻,「進奏院案」爆發了。守舊派的王拱辰積極主張嚴加懲處。雖然王拱辰等雖有黨爭打擊報復的動機,但是蘇舜欽等人行為給他提供了絕好機會,正如後來的朱熹評價的那樣:「雖是拱辰安道輩攻之甚急,然亦只這幾個輕薄做得不是。」。

關鍵時刻,各位宰相的態度十分重要。宰相章得象不置可否,宰相杜衍有心搭救自己的女婿蘇舜欽,但是為了避嫌又不好說話,而改革派的代表人物范仲淹和富弼在外為官無法出言相救,而由於涉案的蘇舜欽等人都是范仲淹所舉薦,張方平、宋祁則力主嚴懲王益柔,以便把范仲淹和杜衍拉下水。最後,還是同屬於改革派的樞密副使韓琦挺身而出,為蘇舜欽等人求情,意思是說這些年輕人就是年少輕狂,陛下不必深究,同時還提醒皇帝,張方平、王拱辰等人執意打壓這些年輕幹部,難免有黨爭之嫌。

「益柔少年狂語,何足深治?天下大事固不少,近臣同國休戚,置此不言,而攻一王益柔,此其意有所在,不特為《傲歌》可見也。」

向來講究「且要異論相攪,即各不敢為非」的宋仁宗也明白不宜過度打壓某一派系官員,遂放了蘇舜欽等人一馬,僅是革職降職外貶了事。

「進奏院案」帶來的後續政局影響

在進奏院案發生後,慶曆四年十一月,宋仁宗下詔敲打改革派,稱現在有些人以薦賢為由,互相吹捧,沽名釣譽,卻暗中受賄,「深負朕望」,命中書門下、御史台徹查此案。這就帶來了後續政局影響。

一是已經外放的范仲淹和富弼丟掉了朝廷職務,進一步罷免。在進奏院案發生時,范仲淹和富弼兩人仍保有參知政事和樞密副使的職務,在看到宋仁宗的詔書後,慶曆五年正月,右正言錢銘明逸受守舊派屬意上書斥責范、富二人,說富弼與范仲淹更改綱紀、擾亂朝政、推薦朋黨,使得舉朝畏懼;去年陛下下詔嚴戒朋黨後,他們怕了,范仲淹才求罷,目的是以退為進、鞏固地位、消弭議論;所以,必須馬上廢黜兩人,以安天下之心,使奸詐之徒不敢效尤、忠心之士得以自立!於是,宋仁宗下詔罷免范仲淹參知政事的職務到汾州做知州,富弼罷免樞密副使的職務到鄆州做知州。

二是支持變法的重臣紛紛被罷免或外貶。唯一留在朝中能說上話的改革派大臣韓琦也很快就被罷免樞密副使的職務到揚州做知州,罷免積極支持改革的杜衍的宰相職務,貶官到山東兗州,理由是杜衍「支持朋黨之風」;這一年五月,歐陽修上書為范仲淹等人辯護,卻被降為知制誥,到安徽滁州做知州。

三是慶曆新政徹底失敗。由於歐陽修對派別問題不但不稍加避諱,反而承認自己與范仲淹結黨。有小人以利益相交的"偽朋",有君子以"同道"結成的"真朋"。並要求皇帝應當辨別君子之黨與小人之黨,"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 這就等於向仁宗宣布,改革派已經結成了朋黨派系,同時這也是向宋仁宗的家法和底線挑戰,最終失去了宋仁宗的信任,使得皇帝在守舊派的推波助瀾之下,對改革派先敬後疑最後驅逐之,慶曆改革的各項內容,除了在包拯等人的力保之下,「抑門蔭」制度得以部分保留外,其餘各項措施都被廢除。

結語

宋仁宗慶曆年間,圍繞開展變法和「朋黨」問題,改革派和守舊派展開了激烈的鬥爭。慶曆四年的「進奏院案」並不是一個孤立的彈劾案件,由於涉及的官員大都是支持改革的年輕官員,守舊派將此案視為進一步打壓改革派的良機。從這個意義上看,「進奏院案」背後折射出北宋朝廷改革派與保守派之間的黨爭博弈,在這場事關大宋前途的權力博弈中,守舊派利用改革派在「朋黨」問題的言論失誤,再加上宋仁宗優柔寡斷,不能給改革派充分信任,使得守舊派在慶曆新政和「進奏院案」問題上占盡上風,新舊兩派的黨爭最終以新黨一派失敗而告終。這一失敗並不意味著宋帝國面臨的「三冗」問題得以解決,只是將問題擱置,不過是在為十多年之後的王安石變法派與司馬光守舊派的黨爭埋下了伏筆。

參考資料:《資治通鑑》、《宋史》《續資治通鑑長編》等。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