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男遇查墜亡,家屬索賠70萬被駁回

三湘都市報 發佈 2020-06-13T23:29:25+00:00

株洲男子王強在株洲一家酒店的中醫理療館內嫖娼,碰上民警清查,男子為躲避執法,強行打開隔離窗戶,不顧其他人的勸阻,執意從8樓翻窗逃走,卻不慎墜樓身亡。

三湘都市報記者 虢燦 通訊員 侯敏娜

株洲男子王強(化名)在株洲一家酒店的中醫理療館內嫖娼,碰上民警清查,男子為躲避執法,強行打開隔離窗戶,不顧其他人的勸阻,執意從8樓翻窗逃走,卻不慎墜樓身亡。王強的家人把酒店及理療館的負責人起訴到法院,索賠70萬。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了王強家屬的上訴,維持原判。6月12日,省高院微信公眾號通報了該案。

男子嫖娼墜樓身亡

家屬起訴索賠

2018年2月7日,王強來到醴陵市某假日酒店內朱某經營的中醫理療館嫖娼。隨後,公安機關對該理療館進行清查。民警敲門要求王強配合檢查,王強強行打開隔離窗戶並翻越護欄。屋內的失足婦女見狀,趕忙勸阻。王強執意逃走,結果從酒店8樓墜落至4樓。民警破門後發現王強已經墜樓,立即將他送往醫院。王強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

警方調查得知,該養生館負責人朱某曾委託魏某作為承租人乙方,與該假日酒店簽訂了租賃合同,酒店將8樓的17間客房租給乙方。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乙方在該場所進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否則乙方應獨立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但是朱某卻在租賃的客房裡,非法組織賣淫活動。目前,朱某、魏某均已被判刑。

王強身亡後,其家人將酒店、朱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賠償70多萬元。王強家屬認為,朱某租賃酒店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存在明顯過錯;酒店將客房租給朱某從事賣淫活動,對其出租的房屋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亦有過錯。酒店則認為,他們已經按照有關要求,在酒店的窗戶上設置了符合標準的必要防護措施。王強強行翻窗,其真實原因是為了逃避處罰,並非是酒店防護措施不到位。

醴陵市法院一審對王強家屬的訴求,均不予支持。王強的家屬上訴至株洲中院。

墜亡與被告無因果關係

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株洲中院二審判決這起生命權糾紛案。株洲中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基本清楚,王強家屬的訴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遂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株洲中院承辦法官羅湘武介紹,公安機關執法是法律賦予的正當權力,任何公民都應配合公安機關的執法行為,而不是企圖逃避執法。王強作為成年人,明知翻越高樓窗戶有可能導致死亡,仍強行翻窗,最終導致自己死亡。王強的行為不但是基於個人利益的考慮,也是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抓捕而自主選擇的結果。

雖然王強前去嫖娼是違法行為,其人身安全仍然在一定範圍內受到法律保護。可在本案中,王強不顧勸阻強行翻窗,明顯已經超出了經營者能夠預見和防範的範圍。所以,朱某與王強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而酒店確實按照標準設置了必要的窗戶保護措施。加上承租人朱某對此不負有責任,酒店也不應對王強的死負責。

「即使朱某非法從事組織賣淫活動在先,但王強前往非法經營場所,也不會必然導致墜樓喪生,這亦是王強自主選擇的結果。王強的墜樓死亡雖然令人惋惜,但其逃避執法的行為不能得到鼓勵和支持。王強明知公安機關執法,仍然採取激烈方式逃避,不僅增加了執法的難度,還增加了自身的危險。」羅湘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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