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這6類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不再分割,注意了

律師幫幫法律諮詢 發佈 2020-01-02T17:02:00+00:00

四、男方婚前在宅基地建的房,或婚前買的車和房,也就是說,夫妻在結婚之前,男的已經在農村建了房,或者在城裡買了房,買了車,這些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範圍,相反,如果女性婚前也有了車,有了房,也是如此。

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人們的物質觀念也越來越強,對待感情的態度也是越來越隨意,感情破裂,人們不斷地結婚、離婚,離婚率越來越高。


眾所周知,離婚一般會牽涉到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的分割,那麼,是不是所有的財產在離婚的時候都要做分割呢?離婚必然涉及的就是財產分割問題,個人財產會怎樣處理呢?

那麼,到底什麼是夫妻個人財產?夫妻個人財產也可以叫做夫妻特有財產。也即夫妻一方自身擁有所有權的財產。當夫妻感情破裂的時候,雙方會用離婚的方式來結束這段婚姻。


但是,婚姻關係的結束,也代表著夫妻之間的財務關係的結束,這個時候,就會涉及到夫妻之間財產的分割問題。在離婚時,通常涉及財產的分割,但是個人財產是不可分割的。



下面我們就具體來看看如下財產:

一、結婚前夫妻雙方為結婚準備的各種財產。現在很多情況下,結婚前女方都要求男方買車買房,女方呢也要置辦嫁妝,那麼,如果結婚後夫妻感情不和要離婚,這部分財產應該怎麼處理?


在婚姻法中,將這部分財產認定為夫妻的個人財產範疇,也就是,即使在你結婚的時候人家買了房買了車,這也是他的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也是不會作為公共財產進行分割的。夫妻雙方在結婚前製備的家具和其他用品等都屬於婚前財產,這種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也是不會作為公共財產的。

二、彩禮。如果結婚後要離婚,彩禮怎麼處理呢?以是否結婚為分界線,結婚前原則上返還,結婚後原則上不返還。


結婚後返還的特別規定是結婚後雙方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因給付彩禮而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裡生活困難的標準是依靠個人財產或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才會考慮全額返還彩禮。


三、夫妻在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夫妻在婚前個人所取得的財產統稱為婚前財產,一般情況下,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房屋、儲蓄、衣物等等,都可以稱之為夫妻個人財產。



四、男方婚前在宅基地建的房,或婚前買的車和房,也就是說,夫妻在結婚之前,男的已經在農村建了房,或者在城裡買了房,買了車,這些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範圍,相反,如果女性婚前也有了車,有了房,也是如此。


五、父母去世之後,遺囑合同確定財產歸兒子所有,也就是說,父母去世之後,遺囑合同上,確定遺產全部由兒子繼承,離婚時也不在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範圍。

六、其他特殊情況的個人財產。具體到個人衣服、鞋帽等,對於復轉軍人來說,復員費、轉業費和醫療費等,都屬於個人財產。政策規定,對於個人專用物品, 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也會按照個人財產分割。個人物品具有專用性,劃定為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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