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間,大清朝庭撤除明朝以來的禁海令,實行開海通商政策。1685年,伴隨著日益頻繁的國際貿易往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官方外貿專業公司廣州「十三行」應運而生。
當時,清政府所搞的對外貿易就是一口通商。即全國貨物,包括蘇杭的絲綢、江西景德鎮的瓷器、安徽雲南福建的茶葉、長江中下游各省份的棉紡織品等,均需要翻山越嶺到廣州港口交易,然後銷往歐美等各國。歐美各國的金銀、呢絨、鐘錶、檀香、西洋參、皮貨、象牙和邪片等商品,都是經過廣州銷往內地。中外商家要搞外貿都必須要到廣州口岸參加交易。清政府出口貿易由當時的專業公司即「公行」具體負責,「公行」有十三個獨立商號進行運行。
當時的廣州十三行就是清政府設立在廣州口岸的具有特許經營進出口貿易的洋貨行,類似於現在的國有央企,是具有半官半商性質的外貿壟斷組織。而來華貿易的各國外商則在廣州均設有「夷館」(類似於各國現在的使館),長期劃界而居,經營各種洋貨買賣交易,並按規定向清朝納稅。
1757年,清乾隆皇帝宣布撤消原設立的沿海各海關,僅保留廣東的粵海關一口對外通商。廣州「十三」行成為當時清帝國惟一合法的外貿特區,中國與世界各國的貿易全部聚集於此。明清時期,廣州「十三行」在長達85年的運行期間,幾乎壟斷了清朝全國外貿,鼎盛時期,成為清朝絲織業最負盛名地區之一。在英國倫敦,美國紐約等現代港口興起前,其貿易額是非常之巨大,穩居世界之首。而當時的廣州亦發展成獨步世界的大城市。
1842年,鴉片戰爭結束,外國各國為了方便擴大貿易,用洋槍洋炮逼迫清政府簽訂了《南京條約》,通商擴大到五口,即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通商後,廣州其貿易地位在清朝未年才逐步衰落。
1949年以後,以十三行路為中心,現已發展成為廣州歷史最悠久的服裝批發市場,形成一個人氣鼎盛的物流商業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