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期的通判是什麼官職

煤山後那棵松 發佈 2020-05-08T02:35:31+00:00

北宋時期,古代官僚制度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宋代繼承了隋唐以來成熟的官職體系,在此基礎上進行了改良,使得宋朝的官場變得更加複雜,官員之間的關係也更微妙。正是在這種官僚制度的大背景下,王安石等人提出了變法主張,裁汰冗官,富國強兵。

北宋時期,古代官僚制度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宋代繼承了隋唐以來成熟的官職體系,在此基礎上進行了改良,使得宋朝的官場變得更加複雜,官員之間的關係也更微妙。正是在這種官僚制度的大背景下,王安石等人提出了變法主張,裁汰冗官,富國強兵。北宋官場裡有一個官職長期飽受爭議,這個官職一方面有利於北宋政權的穩定,另一方面也給宋朝帶來了很大隱患,它就是"通判"。那麼通判到底是什麼層次的官員?

通判是總覽全局的官職,事無巨細都可以過問。宋朝對於地方上的規定比較細緻,知府、知州和通判都是地方上位置最高的官員,為了區分開他們,平常並不在一起辦公。三個官職都有自己的辦事機構,安排配套的相關辦事人員。宋朝地方上的官職一般是文臣為正,武將為副,政務上以文官為主。

宋朝建立後,國內局勢比較安定,對外傾向於和談,原則上不輕易訴諸武力。通判和武官其實都是輔佐型官員,但通判有權過問糧運等重大事務,是對知州、知府的補充。

通判有否決權。假設知府和知州都同意辦一件政事,這件事和糧運、刑獄、農田、水利有關,結果通判堅決反對,那麼這事也很難辦成。通判雖然級別略低,但卻不是知州知府的副手或者屬下,它屬於位高權重的輔佐型高官,有質詢權和否決權。

通判是朝廷在地方上安插的眼線,身後有皇帝撐腰。宋朝建立前經歷了五代十國的混亂時期,五代十國亂世之所以出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唐朝後期對地方政權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宋太祖趙匡胤本身是武將,發動兵變奪權後黃袍加身。趙匡胤本身也屬於地方軍閥勢力,因此他疑心病很重,大宋建立後,他首先不放心武將,解除了他們的兵權。緊接著又擔心地方上的封疆大吏擁兵自重,於是採取重文輕武的國策。

於是他決定安排通判這個職務,安插在地方上監督文武官員,來個三足鼎立。這樣一來,通判可以隨時向皇帝匯報情況,皇帝能夠掌握地方的各種行政信息和人事變動,運籌帷幄於千里之外。通判其實就是皇帝在地方上的化身,權力可大可小,說話可輕可重,越是這樣的官職,往往越是深不可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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