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為木質結構房屋,人口密集,那麼唐朝人是如何防火的?

歷史的永恆 發佈 2020-02-05T03:01:37+00:00

在當時,由於科技的落後以及交通運輸工具的落後,火災在當時給社會帶來了很大危害,對於平民百姓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來說來說,更是一場災難。

文:歷史的永恆

唐王朝在我國歷史上存續的時間非常長,在唐朝的每一任皇帝在位期間,都發生過或多或少的火災。在當時,由於科技的落後以及交通運輸工具的落後,火災在當時給社會帶來了很大危害,對於平民百姓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來說來說,更是一場災難。

最近一部非常火的電視劇——《長安十二時辰》生動形象的為我們復原了一千多年前的大唐盛況。其中,很多鏡頭對於當時著火的場景以及唐朝人滅火的場景進行了細緻而有精彩的呈現。那麼,唐朝人在當時到底是如何避免火災的發生的呢 ?

1、 唐朝火災的頻發地點

在通過對唐朝大大小小的火災的分析研究後,我們不難發現,唐朝時期所發生這些給百姓的人身財產造成巨大影響火災的發生地點有一定的特點。

首先,唐朝時期發生火災的頻率可以說是非常頻繁,進一步的研究讓我們發現,發生火災的地點大多數都集中在經濟水平非常高的地段,比如說長安、洛陽這些在當時非常繁華的大都市都是火災頻頻出現的地段,在這些地段,無論是人口非常密集的城市中心,還是到了相對人口稀疏的縣城,都非常容易引起火災的出現。

在當時的政治經濟中心——長安,當時它的人口已經達到了一百萬,是全國人口最密集的地區,同時,它也是全國政治以及經濟的中心。因此,這裡可以說居住了大量的德高望重的政治、經濟上的領軍人物,他們也在這裡修建了很多豪宅、商鋪,供自己以及親人居住休息,發展壯大自己的生意、事業。

同時,這裡大量的人口使得在長安城內有大量密集的住宅房供人們生活發展,長安城內非常擁擠熙攘,好不熱鬧。相關文獻中也有記載,當時的三品中書令郭子儀所居住的地方,占地面積已經達到了全親仁坊的四分之友,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在唐朝時期身份顯貴的人所居住的地方,占地面積是更加龐大了。

這樣龐大的面積,裡面居住了數以千計的人口,一旦發生火災,其所帶來的災難性打擊也是不容小噓的,可以說只要發生了火災,往往要面對著家破人亡的悲慘結局。

另一方面,唐代的火災往往出現在宮殿這樣人口特別密集的地方。首先是因為,在唐朝時期,用來建造住宅的原材料就是樹木,這樣的材質是非常容易被燒著的,而且傳導性也非常的好。

而且像宮殿這樣的場所,往往都會有幾根粗壯的梁木來支撐,這也導致皇宮地區火勢容易傳導蔓延,而且非常的迅速,火勢也非常兇猛。到了天乾物燥的時節,火災的發生也就更加頻繁。在加上在唐朝的時候人們常常到廟裡燒香拜佛,以求來年的風調雨順。

而正是因為民眾對於神佛的信仰,燒香祈福的習俗導致了火災發生頻率的大大增加。再加上寺廟中人群來來往往,人口非常多,發生火災所帶來的傷害也是非常大的。發生這些火災的原因不僅僅是由於人們的無心之失,不懷好意之人故意放火,也有因為惡劣的自然條件所帶來的火災情況。這種種情況都導致了唐朝時期火災頻發這樣的狀況的出現。

2、制定相關法律條文,創新滅火器具

在唐朝,由於建造了大量的宮殿、倉庫以及寺院,這些地方也成為了火災頻頻發生的地區。這一現象也引起了唐代統治者極大的重視,他們在制定有關火災防治的法律的時候,對宮殿、倉庫這些地帶的防火條文著重強調,更加細緻、具有針對性。根據當時的法律文書的記載,對於在這些重點區域放火的歹徒的懲罰措施可是非常嚴苛的。

而對於那些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看見火災卻又不及時進行滅火活動的人,法律上也對他們進行了嚴厲的制裁,依據他們性質的惡劣程度,進行不同程度上的懲罰。曾經在唐文宗時期,又一次昭德宮因一場意外的事故失火,當時巡視的大臣因沒有將失火的這一消息及時上報,而被罰了俸祿。

在唐代不像現在,有專門的消防員、消防隊來進行滅火、施救的工作,在當時,這樣緊急危險的工作主要還是交給朝廷中的大臣們來承擔。如果大臣、官員們在面對火災情況時,如果出現逃脫崗位,消極怠工,只會嚴重失誤這樣的狀況,也是要被追究責任的,小到被沒收俸祿,而最嚴重的情況,則是要丟到身家性命了。

唐朝的統治者們通過立法這一明智的做法來規範人們的行為,樹立人們防患火災人人有責的意識。這在源頭上更有助於建立在整個社會上形成預防火災發生的鏈條,對於社會的穩定以及繁榮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唐朝的時候在民間實行坊市制,這一制度的廣泛實施使得唐朝的百姓們居住非常便於管理,嚴格的制度起到了相對的保障制度,宵禁制度的產生更能保障百姓們的安全以及社會的治安管理。

在相關文獻的記載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在唐朝,在街坊之中巡邏的官吏都有固定的任務,在城門、街道口都有固定人數的官吏進行嚴格的巡邏和把守,在晚上的時候他們的工作任務也沒有減輕,會派遣專門的官吏進行秘密的巡邏、檢查。

通過這些嚴密的治安管理,我們都可以看出在唐朝時期的管理盡然有序。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那裡發生了火災,都可以及時的得到救助,居民們也可以快速的向這些官吏們尋求幫助,由此可見,唐朝在街坊中嚴密的布局使得在火災發生的時候,可以儘可能的將傷害降低到最小。

在唐朝時期,人們出來採取傳統的用盛放東西的器皿裝水,通過人力的機械搬運來進行滅火,也嘗試了很多創新的方法。比如說,唐朝的勞動人民就發明了用來滅火的皮袋、濺筒。

這些新發明的滅火用具一次性可以儲蓄很多水,大大提升了人們滅火的效率,防止他們因為往返接水的效率不高,從而錯過了滅火的最佳時期。與此同時,這些器具的出現,讓持續滅火成為可能,這些都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

3、 改善居民住房結構,消除潛在火患

在唐朝時期由於建築物自身建造材料上的劣勢,導致了火災一旦發生,火勢就很難控制的局面。當時的統治者們也意識到了這樣的弊端所帶來的巨大的人身以及財產上的損失,並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了優化和改造。這其中就不得不提到當時的廣州都督——宋璟。

廣州所處的地帶是我國的南方,基於當地濕熱的氣候環境以及人們的生活習慣,人們往往都用竹子來建造房屋,而這樣的材質使得當地火災的經常發生。宋璟在廣州任職期間,教會了當地的百姓如何製作瓦片,將房屋進行改造,當地有次大大減少的火災的次數,當地的百姓都非常愛戴、尊崇宋璟。

除此之外還有一位官員韋丹在對於房屋防火改造方面的作用也非常重要。韋丹奉命在西南地區任職的這一期間,發現當地百姓所居住的房屋大多數都是茅草所堆砌而成的,人們都不知道瓦屋是什麼東西。

韋丹非常為當地的百姓著急,在當地百姓之間對瓦屋進行了大範圍的普及,並對居民的房屋進行了改造,這對於減少當地火災的發生起到了功不可沒的重要作用。

從宋璟、韋丹的事例當中我們可以看出,在唐朝時期,官員們對於防止火災的發生做出了很多切實有效的措施,並在地方普及瓦屋。正是由於他們的無私付出,使得火災發生的頻率大大減少。

從古至今,人們只要一談起火,就會不由自主的被恐懼的情緒所支配。這不僅僅是因為火災會大大影響社會經濟文化方面的發展,破壞人們的日常生活,更是因為火災還會剝奪人們的健康和生命。

而在唐朝時期,雖然只是一段火災發生率非常高的時期,但是其各個方面的綜合實力都達到了了我國古代各朝各代的頂峰水平,這是與唐朝的統治者為了防止火災發生說做出的努力息息相關的。

唐朝的統治者們不僅僅採取通過製作明確的法律法規來約定限制人們的日常行為規範,同時在官員的責任分配方面分工更加細緻,管理更加嚴格,懲罰更加殘酷。

在加上唐朝的官員們都非常的忠於職守,並且將天下百姓的生活視為自己的責任,通過和百姓之間的共同和彼此的智慧,將火災的發生率大大降低,這不僅僅在當時低於唐朝來說保證了社會的平穩發展,對於後市來說,又具有非常大的簡介和啟迪作用。

參考歷史文獻:

《新唐書》

《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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