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偶理論:『互補論』比『相似論』更持久?

鴿子醫生育兒 發佈 2020-05-06T10:18:58+00:00

我個人覺得聘禮實在是一個很歧視的制度,好像男方開一個價錢給女方父母親,他們對數字滿意、收了錢,就可以把女兒給『買』走。我結婚時,岳父、岳母連聘禮都不收,這點我心裡是認同的,當然不是因為省下一筆錢,是因為我知道他們的女兒,無價啊!不過,我們男方家還是堅持要給聘禮,這理由當然不是買媳

擇偶理論:『互補論』比『相似論』更持久?

關於戀愛交往,心理學上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理論。其中『相似論』指出,人往往會喜歡上與自己有部分相似的人,較容易被與自己意見或立場相同的對象所吸引,而彼此有共同的興趣或嗜好,也會促使雙方更加親近。

相對地,『互補論』則主張,個性不同的情侶較能順利交往,因為彼此能互相彌補對方的不足,用自己的長處去補足對方的短處,使得關係更加緊密。


這兩種理論,一般是『相似論』比較被人接受,大家普遍認為個性相似才會在一起。不過,就我個人的交往經驗而言,我傾向認為互補的兩人較能長久。個性作息、工作環境都一樣的兩人,時間一久,日子很容易變得平淡無趣,因為『你懂的,我也都懂』,那還有什麼好聊的?相反地,如果兩個人一冷一熱、一靜一動,生活常常有變化,長久下來也比較能保持新鮮感。


不過這也不是說相似論就不重要,至少幾個大方向,比方說人生觀、價值觀還是不能相差太多的,這樣兩人才能朝著共同的夢想攜手前進。而互補型的伴侶,因為雙方個性截然不同,更需要有包容、理解的雅量,才能懂得欣賞對方的優點。


該不該與公婆同住?為何不是『女婿要不要跟岳父、岳母同住』?

這問題的答案,當然會因為各家庭的相處情況而不同。不過我比較想問的是,為什麼都是女生在討論要不要跟男方父母同住?怎麼很少聽到有人在討論『女婿要不要跟岳父、岳母同住』?


關於同住問題,我的看法是,不應該男女有別。從丈夫的角度,妻子與自己的父母同住,娶來孝順自己的爸媽,也許會認為理所當然。沒錯,孝順公婆是應該的,但住在一起,就表示每天都要看公婆臉色。日常生活中有大大小小的瑣事,再怎麼小心還是會有摩擦,也許剛開始丈夫還能從中協調、雙方各退一步,但時間一久,你說要婆媳相親相愛,實在有點強人所難。


各位先生請將心比心、捫心自問:為什麼不是你住到女方家,每天從早到晚孝順岳父、岳母,再拜託你的太太『居中協調』?如果你自己都不願意,又有何資格去要求另一半呢?照顧年邁父母固然重要,這是做子女的義務,但夫妻可以租房子住在附近、互相照應。千萬不要同住一個屋檐下,彼此保留一點隱私,不要喪失原本的生活空間,才是長久的經營之道。

對女性不平等的習俗

各國婚禮都有自己的特色,我國的婚禮規矩尤其特多,大多數行禮如儀我都還能接受,有些不能忍受的習俗,我就不遵守,比如結婚抱雞。


我甚至聽人說過,嫁出去的女兒沒事不要常回娘家,什麼『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拜託,我聽了就很火大。要女人凡事以夫家為主,不應該保有自己原本個性,把為夫家洗衣、煮飯、掃地視為『賢淑』美德,這種丈夫娶的應該不是老婆,是奴隸吧?!


聘禮不是在買媳婦

聘禮,依男方經濟財力而定。我個人覺得聘禮實在是一個很歧視的制度,好像男方開一個價錢給女方父母親,他們對數字滿意、收了錢,就可以把女兒給『買』走。我結婚時,岳父、岳母連聘禮都不收,這點我心裡是認同的,當然不是因為省下一筆錢,是因為我知道他們的女兒,無價啊!


不過,我們男方家還是堅持要給聘禮,這理由當然不是買媳婦,而是將這筆錢給准岳父岳母,以報答養育之恩。結果我岳母也只是心領,把這錢留給了我太太作為嫁妝錢,又會給我們了。


從男方的角度,會覺得我付了聘禮,所以你女兒當然要來我們家做牛做馬償債。更惡劣的,甚至不把人家女兒當人看,而是把她當買來的『財產』看,這種情況在東南亞的跨國婚姻里並不少見。


飄洋過海等待一個幸福

我一個東莞的朋友,娶了越南新娘,最初身邊人都以為是『來騙身份證』的,老人常說,這些媳婦背井離鄉隱忍幾年,一旦拿到身份證,就是離婚。我這個朋友,先學了越南語,才去女方家提親。婚禮是越南、東莞各辦一場,自己出機票、食宿的錢,邀請女方的父母、親友來東莞親眼見證。他們的故事,幸福真的不難,看夫家誠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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