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1855年黃河下遊河道變遷及其對中國東部海域的影響

萬有引力匠心社 發佈 2020-05-23T23:50:09+00:00

1128—1855年黃河下遊河道經歷了複雜的變遷,雖經歷史地理學家總結,但意見並不一致。

1128—1855年黃河下遊河道經歷了複雜的變遷,雖經歷史地理學家總結,但意見並不一致。黃河這段時期的歷史變遷涉及在什麼時間、相對來說有多少水沙進入渤海或黃海、東海,中國海洋地質工作者很關心這段歷史,他們有如下4種看法:

(1)在北宋時,每隔短者一二十年,長者四五十年便奪淮入海一次,但仍以北流為主。從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後,黃河南流時間漸長,或南北分流。至金大定八年(1168年),南流占60%,北流占40%。以後雖數次全由北流,但很快返回南路。1194年河決陽武,大部分河水由泗入淮,南流遂不斷絕。自明代弘治七年(1494年)黃河全流奪淮後輸沙量大增。

(2)認為黃河長期奪淮入黃海的時間是1194—1855年。公元1194年河決陽武故堤,從淮陰入淮河,從此開始了黃河長期奪淮入黃海的時代。公元1128年黃河在滑縣李固渡決河東流,經泗水入淮。此後仍存在南北兩股河道,北流(舊河道)仍入渤海。至1194年黃河在陽武決口,奪泗水,入淮河,在雲梯關入黃海,從此開始了長達661年的黃河奪淮歷史,形成了廢黃河三角洲。

(3)蘇北黃河河口演變可以分成兩個時期,即1128—1494年黃河決口南流;1494—1855年黃河全流奪淮入海時期。1128—1494年這300多年間,黃河或北流入渤海,或南流入黃海,或兩股並行。

(4)1128年黃河奪淮入黃海,至1855年。強調1128年發生了重大變化,但沒有對這一時期內的變化作進一步的劃分,實際上當時說不清楚在什麼時間變化,迴避了這一問題。

上述4種觀點長期並存,和平共處,互不交鋒,各自以自己的理解解釋渤海、黃海和東海海岸地貌和海洋沉積演化。之所以造成某些不合適的認識,一方面由於歷史地理學家對某些問題的錯誤解讀,一方面由於海洋地質學家對這段複雜歷史不恰當的理解。作者考證中國古代歷史記錄和某些研究成果,結合黃河河道變遷的自然規律,試圖釐清這一時期特別是1128—1194年黃河下遊河道變遷歷史,並研究對海洋沉積和海岸地貌的影響。

1、北宋時期黃河水入淮問題

慶曆八年(1048年)六月(本文中凡是摘自民國以前歷史記錄中的月份,除非特別說明都是陰曆月份;而年份轉變成公曆,只是大致對應。例如「皇曆」十二月很可能不是標定的年份,而是下一個公曆年的1月)河決濮陽商湖埽(今濮陽東昌湖集),北流,下游合御河(今南運河)、界河(今海河)至今天津入海。在討論黃河問題時通常以此為界,劃分為北宋前期(960—1047年)和北宋後期(1048—1127年)。在北宋前期有4次黃河水入淮。其中太平興國八年(983年)五月(宋史·五行志)和咸平三年(1000年)五月決口後黃河水入淮(宋史·河渠志),屬於決口泛濫性質,而且歷時短,後者決口後僅一個月就被堵塞。

1019年,「天禧三年六月乙未夜,滑州河溢城西北天台山旁,俄復潰於城西南,岸摧七百步,漫溢州城,歷澶、濮、曹、鄆,注梁山泊;又合清水、古汴渠東入於淮,州邑罹患者三十二。即遣使賦諸州薪石、楗橛、芟竹之數千六百萬,發兵夫九萬人治之。四年二月,河塞,群臣入賀,上親為文,刻石紀功。」(宋史·河渠志)。從「四年二月,河塞」這句話來看,決口後導致黃河改道,但南流入淮的時間只有8個月。天禧四年(1020年)「六月望,河複決天台,下走衛南,浮徐、濟,害如三年而益甚。」到天聖五年(1027年)才將決口堵塞(宋史·河渠志)。看來這次決口也導致改道,持續7年時間。北宋前期88年時間,決口導致黃河改道入淮達9年左右。

1048年黃河決口北流後,決口點有下移趨勢。這79年黃河水入淮的時間大大減少。熙寧十年(1077年)「七月……;己丑,遂大決於澶州曹村,澶淵北流斷絕,河道南徙,東匯於梁山張澤濼,分為二派:一合南清河入於淮;一合北清河入于海,凡灌郡縣四十五,而濮、齊、鄆、徐尤甚,壞田逾三十萬頃。」「元豐元年(1078年)四月丙寅,決口塞,詔改曹村埽曰靈平。五月甲戌,新堤成,閉口斷流,河復歸北。」(宋史·河渠志)(圖1)(己丑系1077年陰曆七月三日)。澶州北宋時又稱澶淵郡、開州府(濮陽),張澤濼即梁山泊或梁山濼又稱大野陂。到這裡的黃河水部分經北清河(大清河)入渤海,部分河水入南清河,經淮河入黃海。這一次決口導致改道,但第二年五月曹村決口即被完全堵塞,持續時間不到一年。元豐五年(1082年)「八月,河決鄭州原武埽,溢入利津、陽武溝、刁馬河,歸納梁山濼。」「至臘月竟塞雲」(宋史·河渠志)。與1077年一樣,這意味著部分河水從南清河南流進入淮河,入黃海,但時間短,不到半年。因此北宋後期79年間,如果將一個洪水季節也當作一年,只有兩年時間部分黃河水經淮河入黃海。

北宋(960—1127年)共有11年黃河改道全流或部分入泗水、淮河,注入黃海,在時間上只占6.6%。其中全流入黃海占5.4%,發生於北宋前期;改道後部分入渤海,部分入黃海在時間上占1.2%,發生於北宋後期。可見在北宋黃河改道入黃海的時間還是很有限的。

2、歷史地理學家對1128—1494年黃河河道變遷的看法

歷史地理學家對於這一時期變遷的看法主要有3種,其中對我國海洋地質工作者影響較大的是岑仲勉的觀點。

1.1岑仲勉(1957)的觀點

儘管岑仲勉談到大定八年(1168年)《金史·河渠志》才有黃河記事,以前的黃河怎樣還是未解決的迷,但同時認為:

(1)1128年黃河決口阻金兵,到底經南清河入黃海,還是經北清河入渤海,尚不清楚。

(2)1137年黃河尚未南徙,走「北流」經今天津入海。

(3)大定六年(1166年)及大定八年(1168年)河決後黃河在陽武的地方分作東西兩支:(甲)循東明向定陶、鄆城、壽張等縣,由大清河入渤海。(乙)循宋代北流故道,東向滑、濬;但在胙城、滑城的中間,即李固渡,又再分兩支:①自李固渡東南決向東明,穿過上述(甲)分支,而衝出曹、單,直下徐、邳,入黃海。②仍循「北流」故道,經天津入渤海(圖2)。

(4)大定二十年(1180年)「北流」及大清河的分流同時斷絕,梁山泊干沽,河水專走(乙)之①支,從曹、單繞出商丘。在有史時期,這是第一次以一淮受全黃河之水。這一年黃河相對離開「北流」。

(5)明昌五年(1194年)算不上河事大變。這次改道,從汲、胙南移,經豐、沛、蕭,而向徐、邳。認為此年黃河絕對地離開「北流」。

可以看出岑仲勉的思想強調1128年以後的一個相當長的時間黃河繼續入渤海,這包括1128—1180通過經天津的「北流」河道入渤海和1166—1180年經過大清河入渤海。

2.2鄒逸麟等(1982)的觀點

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冬,宋王朝為了阻止南下的金兵,人為決河,使大河「由泗入淮」(宋史·高宗本紀)。根據乾道五年(1169年)南宋使者入金渡河地點,推斷決口地點大約在河南省滑縣李固渡以西。根據大定八年(1168年)以前幾處決口地點判斷,新道東流經李固渡,又經滑縣南,濮陽、東明之間,再經鄄城、巨野、嘉祥、金鄉一帶匯入泗水,由泗入淮。從此不再東北流向渤海,改為以東南流入泗淮為常。按照決口後黃河流經的這條路線,1128年決口後黃河全流經泗水、淮河,注入黃海。所說的「不再東北流向渤海」應該理解為從此至1855年黃河做為一條河流不再入渤海。因為鄒逸麟等也指出河道時而決入梁山泊,分南北清河(分別)入黃海和渤海。但總體來說強調這一時期黃河經淮入黃海。這與岑仲勉的觀點有很大不同。

「大河除幹流外,還有幾股汊流同時存在,這幾股河道迭為主次,匯淮入海。如1168年(大定八年),大河在李固渡決口,淹沒了曹州城(今曹州西北60里),奪溜十分之六,流入今單州一帶,經碭山、蕭縣,於徐州入泗,舊河僅占水流十分之四,當時未使『二水複合為一』,遂開始出現「兩河分流」的局面(圖3)。大定二十年(1180年)在衛州(治汲縣)、延津決河洪水流至歸德府境,東南由泗入淮。「明昌五年(1194年)八月,河決陽武,灌封丘而東,『水勢去南』。這次決河後,自陽武至曹縣的河道逐漸向南移動,由胙城、長垣以北改經兩縣以南。

2.3《黃河水利史述要》編寫組(1984)的觀點

宋建炎二年(1128年)宋趙構政權為了阻止金兵南進,東京(今開封市)留守杜充掘開黃河,自泗入淮,這是黃河歷史上長期南泛入淮的開始。金初的幾十年間,史書沒有關於黃河的記載。《金史·河渠志》只簡單地說:「金始克宋……數十年間,或決或塞,遷徙無定。」這說明,當時黃河是極不穩定的。大定六年(1166年)河決陽武,鄆城徙治。大定八年河決李固渡(今河南濬縣南),淹了曹州城(今曹縣西北),於單州附近分流,「南流」奪全河十分之六,「北流」僅占十分之四。明昌五年(1194年),「河決陽武故堤,灌封丘而東」,決水大致經由封丘、長垣、東明,仍至徐州以南會淮。在關於大定八年(1168年)十分之六和十分之四黃河水的配置問題與鄒逸林等的觀點不同。

3、1128—1194年黃河下遊河道變遷

上述3種看法中,《黃河水利史述要》編寫組與鄒逸麟等的看法接近,與岑仲勉的看法相差甚遠。那麼,這一時期黃河的情況到底如何呢?由於從1128年到1168年有關黃河的記錄十分缺乏,要想確切無疑地確定河道狀況相當困難,只能說依據已有的歷史記錄結合黃河河道變遷規律,看哪一種推論更合理。

3.11128年改道和「北流」河道廢棄

1128年,「是冬杜充決黃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宋史·高宗本紀)這句話應該理解為黃河經泗水入淮河,注入黃海,屬於改道性質。但並沒有明確說經今天津入渤海的「北流」老河道是否廢棄。李心傳(1167—1240年)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録》則說的明確:「東京留守杜充聞有金師,乃決黃河入清河以沮寇,自是河流不復矣。」。「河流不復」表明河水不再走經今天津入渤海的「北流」河道。從歷史記錄來看,並沒有1128—1180年黃河在恩州、景州、滄州一帶的決口記錄。這也間接地說明這一時期黃河沒有走經天津入海的河道。

一般地說,黃河從7000aBP以來,絕大部分時間黃河在鄭州—濟南以北活動。由於黃河長期淤積,地勢北高南低,一旦南岸大規模決口,廢棄河道由於地勢較高,容易廢棄。因此,1128年決口後應該導致改道,「北流」經今天津入海的河道廢棄。關於這一點可以與1077年和1855年的自然決口以及1938年的人為決口相比較。

上面已經談到《宋史·河渠志》很明確地敘述黃河1077年「北流斷絕,河道南徙」,而第二年堵塞決口的描述「閉口斷流,河復歸北」。說明1077年決口後,原河道廢棄。1128—1855年歷經700多年黃河主要在河南、安徽、江蘇一帶遊蕩,那裡地勢相對較高。咸豐五年(1855年)六月中旬,黃河發生了大水。十九日決口,到二十日,全河奪溜。潰壩後只不過一天老河道就廢棄了。1855—1938年黃河經山東入海80餘年。1938年7月,鄭州花園口人為決口,水由徐淮故道入黃海,山東河竭,即經山東入海的河道當年廢棄。

岑仲勉認為1128—1180年「北流」河道一直在活動。他引用吳其昌對劉豫阜昌七年(1137年)四月刊《石刻禹跡圖》的描述,「此圖黃河自今直隸天津附近入海,即今白河入海口道是也。」來證實1137年黃河尚未南徙。這實在是一個誤會。地圖、地形圖出版(刊印)的年代與圖中表現的實際情況即便是在現代,相差數年是很普遍的。1137年刊印,表現9年前1128年的情況那是很正常的。另一個依據是樓鑰(1137—1213年)的《北行日録》中大定九年(1169年)十二月北行,「由滑州的胙城,車行四十五里到黃河渡處,再車行四十五里到滑州,又車行二十五里到濬州,那一天『供黃河鱖魚,甚鮮而肥』」並由此「卻可證實大定九、十年間黃河還未離開濬、滑。」。所說的「未離開濬、滑。」即指仍然走北宋經今天津入海的「北流」河道。樓鑰曾以隨員身份隨舅父汪大猷出使金國中都(今北京),《北行日録》是其行程見聞。依據樓鑰的記述,大定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濬州食黃河鱖魚,此處距黃河渡口有36.5km路程。如用馬匹運送鮮魚,幾個小時即可,又逢隆冬季節,在濬州吃到新鮮的黃河鱖魚不足為奇,不能說明「北流」河道仍然在活動。

就連岑仲勉在某些章節的思想也支持「北流」很快廢棄這種觀點。「黃河泛向徐、泗,北宋前期有了四次,後期有了兩次,完全象徵著北方那時候的地面,根於自然條件而又缺乏人工的補救,已不是黃河所能安居,只是一天捱一天,等著南徙的機會而已。」換句話說,一旦有南徙的機會,北部的河道不會再安居在那裡。綜合上述各種論證,可以認為1128年黃河決口後,黃河全流經泗水、淮河入黃海,經今天津入渤海的「北流」河道於當年廢棄。

3.21166和1167年的決口與泛濫

關於大定六年(1166年)的黃河決口,《金史·河渠志》中沒有記載。《金史·地理志》記載有「鄆城大定六年五月徙治盤溝村以避河決」,同時還記載有「壽張大定七年河水壞城,遷於竹口鎮,十九年復舊治」。明崇禎年間刻印的《鄆城縣誌》說「金以水患徙縣於盤溝村」、「金以黃水徙置盤溝」並沒有指出決口的年代和地點。清康熙年間刻印的《鄆城縣誌》也只說「金以水患徙鄆於盤溝村」。直到清光緒年間刊印的《鄆城縣誌》才說「金山東西路濟州鄆城縣大定六年五月徙治盤溝村,以避河決,即今治。時河決陽武由境東流,匯入梁山泊」。可見1166年決口七百多年以後,1893年刻印(光緒年間)的《鄆城縣誌》才談到決口地點,但這個決口點遠離鄆城175km以上,1893年的《鄆城縣誌》記錄的不一定確切,只能理解為1166年在陽武一帶決口,迫使鄆城縣城遷移,河水進入梁山泊。從歷史記錄中「避河決」、「水患」、「水環城」的描述來看,1166和1167年都屬於決口泛濫的性質,不是改道。

至於1166年黃河水入梁山泊後流向哪裡呢?1077年決口流入梁山泊的河水,部分入渤海,部分入黃海(宋史·河渠志)。1289年開通會通河(運河)南北分水點選在濟寧不夠恰當,濟寧地勢北高南低。明永樂九年(1411年)疏浚會通河時分水處從濟寧移至「南北之脊」—濟寧西北27km處的南旺。但1077年以後,1289年以前這段時間究竟流向哪裡?1128—1166年黃河河道經過濟寧之西的嘉祥,很可能正是這一段時間使濟寧西北的南旺成為分水嶺,因此,作者認為1166年決口後的黃河水進入梁山泊之後應該通過大清河入渤海。由於是泛濫的河水,只是部分黃河水入梁山泊,並通過大清河入渤海。1167年再次泛濫,入渤海。一般地說決口泛濫的次一個枯水季節決口就會被人為堵塞。即便沒有堵塞,1168年六月60%的水經由曹州、單州的河道入淮,大大減輕了舊河道的壓力(下一節詳述),推測六月後導致河水流向大清河決口也會自然堵塞。泛濫河水流向渤海的時間只有兩年。

3.3關於「1168年40%黃河水入渤海」

《金史·河渠志》一段文字這樣寫道:「大定八年六月,河決李固渡,水潰曹州城,分流於單州之境。九年正月,朝廷遣都水監梁肅往視之。河南統軍使宗室宗敘言:『大河所以決溢者,以河道積淤,不能受水故也。今曹、單雖被其患,而兩州本以水利為生,所害農田無幾。今欲河復故道,不惟大費工役,又卒難成功。縱能塞之,他日霖潦,亦將潰決,則山東河患又非曹、單比也。又沿河數州之地,驟興大役,人心動搖,恐宋人乘間構為邊患。』而肅亦言:新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今若塞新河,則二水複合為一。如遇漲溢,南決則害於南京,北決則山東、河北皆被其害。」。既然在李固渡決口,決口後形成的流經曹州、單州入泗水的河道當然是新河,決口發生以前的河道是舊河。所說的「故道」、「舊河」是鄒逸麟等所指的,1128年後雖然不穩定但大致經鄆城、巨野、嘉祥、金鄉一帶入泗水的河道(經淮河入黃海)。40%河水走舊河,60%河水走新河,但都匯入泗水,實際上是100%的黃河水經泗水入淮,入黃海(圖3)。

《黃河水歷史述要》編寫組將《金史·河渠志》中的「新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不恰當地演變為「『南流』奪全河十分之六,『北流』僅占十分之四。」但文中所指的「北流」只是指在單縣分支後的北流,完全沒有入渤海的意思。北流和南流都是經泗水入淮,再入黃海。一部分海洋地質工作者進一步將「南流」演變為入黃海,「北流」演變為入渤海,以致認為金大定八年(1168年)40%的河水北流注入渤海,60%的河水南流注入黃海,這是兩次誤解造成的。

1128年的改道不是南流時間漸長中的一個變化點,而是在黃河變遷史上由長期入渤海,變為長期入黃海的一個重要變化年代。經今天津入渤海的「北流」於1128年廢棄,1128—1166年黃河注入黃海。1166和1167年部分黃河水通過決口,東流進入大清河,入渤海。1168年六月後黃河又一次全流入黃海。1180年黃河確實已經沒有爭議地全流入黃海。可以說1128—1194年部分黃河水入渤海的時間只有兩年,時間短,數量也有限。

4、1194年黃河改道的意義

認為1194年是黃河奪淮的開始,或者認為1194年河決陽武,大部分河水由泗入淮,南流遂不斷絕這種看法,與岑仲勉先生的著述有關。他提出「黃河相對離開濬、滑,系在大定二十年(筆者註:即1180年),絕對的離開濬、滑,斷在明昌四年(1193年)之後」。明昌五年(1194年)黃河絕對地離開「北流」。岑仲勉之所以提出令人費解的「相對離開」和「絕對離開」這兩個概念,是因為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列出管理河防事物的44縣名單中,「靠北的汲、胙城、延津、衛、白馬、濮陽等六縣,大約滑、濬、濮陽的故道,未盡淤塞,河水常可分流到那裡,故仍須設防;但濮陽以下則河水不到。所以,恩、景、滄都不須負擔這種責任,如非這樣解釋,就無法可以講得通。由是,依嚴義而說,黃河相對的離開濬、滑,系在大定二十年,絕對的離開濬、滑,斷在明昌四年之後。」。所說的「濬、滑」河道及「滑、濬、濮陽的故道」,即經今天津入渤海的「北流」河道的南段。所說的「相對離開」是指黃河水還到達「北流」河道的南段,但不到濮陽以下河道。所說的「絕對離開」是指黃河水不再進入「北流」故道南段。

大定二十年(1180年)「河決衛州及延津京東埽,瀰漫于歸德府。檢視官南京副留守石抹輝者言:『河水因今秋霖潦暴漲,遂失故道,勢益南行。』宰臣以聞。乃自衛州埽下接歸德府南北兩岸築堤以捍湍怒。」(金史·河渠志)。這次的新河道完全入淮,歷史地理學家對此意見一致。金明昌五年(1194年)八月「河決陽武故堤,灌封丘而東」「既見水勢趨南,不預經畫」(金史·河渠志)。這次決河後,自陽武至曹縣的河道逐漸向南移動,由胙城、長垣以北改經兩縣之南(圖3)。前面已經談到,1128年的變化不是一個漸變過程,推斷1128年已經全流經泗水入淮,在1168年更顯示已經全流入淮。1180年則無爭議地認為已全流入淮。1187年列出管理河防事物的44縣名單中,「靠北的汲、胙城、延津、衛、白馬、濮陽等六縣」都臨近黃河北岸,需要防備決口,有管理河防事務是很正常的,沒有決口記錄不能證明黃河水曾到「北流」河道南段那裡。

鄒逸麟等和《黃河水利史述要》編寫組從來沒有認為1194年的決口改道是件大事。岑仲勉也認為:「1194年即明昌五年的河決,不過是黃河中間一小段逐漸南移,配不上稱作『大變』」。實際上就是按著岑仲勉觀點,1180—1194年也只不過是黃河水常可分流(泛濫)到「北流」的南段而已,黃河還是流入泗水、淮河,入黃海。然而卻是因為岑仲勉認為黃河絕對地離開「北流」在1194年,一部分學者進一步引伸,認為1194年是黃河奪淮的開始,或者認為1194年河決陽武,大部分河水由泗入淮,南流遂不斷絕。這實在是一個誤會。

5、1128—1855年黃河下遊河道變遷的3個階段

按照黃河入海泥沙對中國東部海域沉積作用的影響,1128—1855年黃河下遊河道變遷可以分為如下3個階段。

5.1第1階段1128—1494年

自黃河決口奪泗經淮河入黃海至不再有河水入渤海。在這一時期內個別年份有部分黃河水進入渤海。從來沒有全流入渤海的情況發生,當然也沒有交替入渤海和黃海,也沒有兩股並行的情況。又可分為:

1

早期:1128—1289年

自黃河決口奪泗經淮河入黃海至會通河完工。1128—1168年的40年中有明確記錄部分黃河水入渤海水系流域的有兩次(即上述的1166和1167年)。1169—1289年,14年多次決口中有2次決口後黃河水流入或可能流入渤海水系流域。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八月,河決衛州堤,壞其城。」這次決口後泛濫的河水可能流入渤海,也可能經曹州入泗水,入淮河,注入黃海。推測很快就將決口堵塞。金章宗明昌四年(1193年)「六月河決衛,魏、清、滄皆被害。」(金史·五行志)。所淹範圍包括今魏縣、清河、滄州一帶。這是1169—1289年惟一的一次確切入渤海的決口泛濫。1128—1289年黃河決口部分河水流入渤海水系流域的年代很少,也沒有形成流向渤海的黃河河道,屬於泛濫性質,影響有限,算起來最多不過4年左右的時間(一個汛期也算作一年),占這段161年時間的2.5%,入渤海的水量有限。總體說來,黃河幹流擺動逐漸趨於東南。

2

晚期:1289—1494年

自會通河完工至黃河全流經淮河入黃海,黃河水不再入渤海。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開通從安山(今東平縣城西)西南,經壽張西北至臨清,達御河(即衛河)的會通河,使杭州、通州之間的水路全線貫通。山東境內大運河分水嶺在濟寧西北27km處的南旺。大運河是元、明、清三朝最重要的南北交通大動脈,一旦黃河決口破壞運河,記錄清楚,並會儘快堵塞決口,以保持運河的通航。根據《黃河水利史述要》中的記載,在這205年間黃河多次發生決口,但絕大多數決口後黃河水仍是經淮河入黃海。進入渤海水系流域的只占少數,明確進入大清河的很少,且持續時間短,沒有形成入渤海的黃河河道。

5.2第2階段1494—1579年

從黃河全流入淮,注入黃海,至黃河下游多條分支入淮的局面結束。黃河北岸長堤修建完後,黃河水不再北犯張秋,破壞運河,使黃河全流入黃海。但河患亦然頻繁,且徐州以上河段常呈多支河道之勢,仍然有相當數量的泥沙沉積在平原上。

5.3第3階段1579—1855年

潘季訓治河以後,河道基本歸於一流,經蘭陽、歸德、虞城、碭山、徐州、宿遷、桃源等地,至清河會淮河入黃海,幾百年多道分流的局面至此結束。他第三次治河(主要在1578—1579年)成果已經很明顯,經過整治的河道,十餘年未發生大的決溢,行水較暢。故而將這期多支河流結束、單一河道開始的時間定為1579年。之後又歷經清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整治,潘季訓治河後固定下來的河道兩岸堤壩漸趨完整,雖然兩岸還不斷決口,但都進行了堵合,直至1855年未發生過大的改道。這期間一直採取「束水攻沙」方針治理黃河,導致河道穩定和入海泥沙進一步增加。

6、黃河河道變遷對渤海的影響

1128—1494年,只是在很少的年代泛濫的河水進入渤海。所攜帶的泥沙大部分沉積在陸地平原上,黃河水帶入渤海的沉積物十分有限。這樣的推論可以從1855年以後黃河進入下游泥沙分布得到旁證。1855年以後雖然黃河全流入渤海,但直至1875年銅瓦廂以下陸續修築南北大堤,20年的時間黃河攜帶的泥沙絕大部分沉積在張秋鎮以上的沖積扇上,流至大清河的水較清,河口延伸速率也較後來慢的多。1938年6月當時的中國政府為阻止日軍,扒開花園口大堤,黃河向東南流,沿賈魯河、潁河及渦河而下,於安徽北部注入淮河,並泛濫於淮北、蘇北一帶。一直到1947年才恢復經山東入渤海。河南境內黃泛區某些地方,地面普遍淤高1~3m,大部分泥沙堆積在陸地上而沒有進入海洋。

1855年以前,大清河為一條寬30多米、水深而多彎的河流,岸沿至河底高差15~20m,河道中部水深6~9m。雖然這是1855年前的情況,距離1494年已經有300多年,但如果1494年前大清河河道內嚴重淤積的話,很難設想大清河河道中部水深達到6~9m。

H9602孔(37°47.8′N、118°54.3′E,孔口高程4.8m)位於渤海西南岸現代黃河三角洲上。1855年黃河奪大清河在利津縣肖神廟(老爺廟)南入海,H9602孔在大清河口東偏南25km,距海岸線19km。該孔岩心可分為5個沉積單元(圖4)。在陸架沉積物之上為大約3.7m厚的前三角洲黏土質粉砂,3個AMS14C測年分別為1750±40、1380±70、1220±40aBP,經過校正轉換為日曆年,分別為公元250年、640年、780年,是公元11—1099年的黃河水下三角洲沉積物。該層之上有0.3m的無岩心段,其上見到2~3Cm厚、富含貝殼碎屑的粉砂,位於-12.7m高程。後者為兩個三角洲超級葉瓣之間的改造層,比上下沉積物都粗一些。其中的兩個AMS14C測年1440±40和120±40aBP,年齡相差很大,表明不同時代的貝殼在波浪作用下堆積在一起,顯示改造層中特有的不同年代貝殼混雜。改造層之上則是現代黃河三角洲沉積(圖4)。整個層序不存在1128—1495年沉積物的證據。雖然在1220±40aBP採樣位置之上有0.5m的岩心和0.3m的無岩心段,這0.8m是1128年至1494年形成的沉積物的可能性很小,因為如果0.5m的岩心是這一時期的沉積物,由於沉積速率低,肯定含有貝殼,不會連做AMS14C測年的貝殼都找不到。至於0.3m的無岩心段很可能屬於改造層的範圍,因為改造層粒度粗,容易缺失岩心。退一步說,就是這0.3m的沉積物是1128—1494年沉積的,厚度也太薄,不能說明黃河入海沉積物有多大影響。大清河口是1128—1494年黃河水進入渤海最主要的入海口,連大清河口附近都沒有黃河入海沉積物,渤海西岸其他處更不會有。

可以看出,河北省澗河至岐口,1128年以後由於海河帶入相當數量的泥沙形成狹長的海河三角洲。從河北省岐口至山東小清河口北的黃河三角洲處於廢棄階段。潮坪和12m水深以上沉積物受到侵蝕,形成的再懸浮沉積物被海流運向黃海,但隨著12m水深以上形成改造層和潮坪上形成富含貝殼的粉細砂層,沉積物被再懸浮的數量減少,從而被海流運送到黃海的沉積物越來越少。與此同時,潮坪和淺海區的貝殼在風暴潮時被搬運到大潮高潮線附近,形成貝殼堤。

7、黃河河道變遷對黃海和東海的影響

7000aBP至1128年,蘇北海岸連雲港—海安形成一個狹長的淮河三角洲,長245km(河口南170km,河口北70km),寬約30km。淮河提供了足夠的砂,使得在河口南側形成兩組障壁壩—海灘脊和其內測的瀉湖、海岸低地。蘇北海岸只在東台以南是泥質海岸,東台以北除了少部分岩石海岸和礫石海灘外全部是砂質海岸,砂質海岸大約占蘇北海岸的五分之四。從公元前168年至1128年黃河也曾有數次決口泛濫進入淮河流域,甚至短期改道入黃海,但都沒有影響淮河三角洲外側障壁壩—海灘脊即東崗砂堤的形成。

1128—1855年黃河下游大規模改道,黃河在蘇北北部入海,在淮河三角洲之前形成黃河三角洲。雖然時間只有700多年時間,只占7000aBP以來的1/10。但由於黃河巨量的泥沙,黃河三角洲遠遠地大於淮河三角洲,其寬度為80~100km,北端到達江蘇省贛榆北的興莊河口,南到弶港之南,長度達296km。整個蘇北只在海洲灣的北部保留砂質海岸,在連雲港附近保留岩石—海灘海岸。

1128年以前黃河入海泥沙在海流作用下,通過渤海海峽在山東半島突伸部分周圍形成了一個遠離黃河三角洲,但又以黃河入海沉積物為主的沉積體。根據對黃海表層沉積物的研究,現代黃河入海物質在越過成山角以後成為南黃海中部泥質沉積區的主要物源。現代黃河入海物質在黃海的沉積範圍,大致上也是1128年前黃河入渤海時期,黃河入海物質越過渤海海峽後在黃海的沉積範圍(圖5)。1128年以後,由於黃河沉積物直接入南黃海,使得黃河入海物質沉積範圍大大地向南移動,而這種格局的強化依賴於1494年黃河入海泥沙的增加和1579年入海泥沙進一步增加。

SYS-0701孔位於廢黃河口北東大約116km(34°39.8′N、121°48.27.0′E),水深40m。該孔岩心0~6.53m,為黏土質粉砂、粉砂、砂質粉砂,自下而上變粗。蒙脫石的含量低於伊利石而高於綠泥石和高嶺石,具有黃河入海沉積物的特徵。AMS14C校正年齡為426cal.aBP,相當於公元1529年(6.18m孔深);276cal.aBP,相當於公元1677年(1.20m孔深),屬於黃河水下三角洲。可見屬於1494年以來形成的沉積物。現代黃河水下三角洲自河口向海延伸20km,到達18m水深。1128—1855年的黃河水下三角洲可以向海延伸116km以上,到達46m水深,遠遠地大於現代黃河水下三角洲向海延伸的距離和到達的深度。


ECS-0702孔位於長江口東南90km(31°0041′N、122°41.0108′E),水深22.0m處(圖5)。從岩心0~19.0m劃分為2個沉積單元DU2(19.60~7.50m)和DU1(7.50~0m)。DU2形成於7400~540cal.aBP長江三角洲進積過程中,受潮汐影響的三角洲前緣沉積物。DU1與DU2比較起來前者有更高的沉積速率、更多的黃河物源物質。在沉積構造、底棲有孔蟲和介形蟲的豐度和簡單分異度、礦物組分、主要化學元素和示蹤元素的含量變化上都顯示出兩者的差異。特別重要的是方解石在DU1中含量達到7.4%~13.3%,在DU2中含量只達到2.4%~6.2%(不包括大生物殼,如軟體動物殼)。

方解石的高含量一直是判別黃河物源的最重要標誌。長江沉積物全樣碳酸鹽(包括大生物殼)含量在4%~8%,平均6.3%;黃河沉積物全樣碳酸鹽含量在8%~18%,平均12.3%。長江、黃河沉積物中碎屑碳酸鹽都以方解石為主。由於黃河水下三角洲沉積速率要大大地高於長江水下三角洲,黃河水下三角洲中的生物成因碳酸鹽礦物要比長江水下三角洲中的少得多,黃河入海沉積物中陸源碳酸鹽礦物含量明顯地高於長江入海沉積物中的是沒有問題的。DU1中方解石的含量大約是DU2的2倍,因此可以認為DU1沉積物絕大部分是來自黃河。在現代表層沉積物中黃河入海沉積物的近岸區南界在32°N南,1494—1855年黃河入海沉積物分布的南界應該在這條界限之南,通過ECS-0702西南向東南方向延伸(圖5)。

8、討論

1855年黃河下游大規模改道,再次注入渤海。黃河不再將沉積物直接輸入黃海,但1128—1855年黃河在蘇北入黃海的影響一直持續到今日。1851年淮河在洪澤湖大堤南端三河壩決口,洪水由三河經寶應湖、高郵湖和入江水道流入長江。從1937年開始先後建成一些直接入黃海的人工水道(中山河、蘇北灌溉總渠、淮沭河—新沂河、淮河入海水道),但都沒能改變淮河上、中游水主要入長江這種局面。當1855年黃河再次入渤海後,從蘇北入黃海的主要河流只有沭河、沂河、射陽河等河流。這使得從蘇北入海的水量只有297.6×108m³。整個中國海岸在1958年前,同樣海岸長度的情況下從蘇北入海的水量最低(1958年由於海河閘的修建,1980年由於灤河潘家口水庫的修建和引灤入津工程,天津、冀東海岸入海水、沙量大幅度降低)。蘇北灌溉總渠以南,射陽河等蘇北一些平原區河流含沙量低,且河口處都建有防潮閘,入海泥沙十分有限。沭河、沂河除了一些水庫攔沙以外,沂河水經過駱馬湖後沉澱了大部分泥沙,入海泥沙很少。當黃河於1855年改為入渤海後,從蘇北入黃海的泥沙數量與1855年前相比,相差十分巨大,海底和海岸強烈地侵蝕至今,1855年前入海的黃河沉積物成為一個新的巨大「物源」。侵蝕下來的沉積物向南搬運形成寬闊的潮坪,並快速地向海延伸。現在的情況是射陽河口以北侵蝕,射陽河口以南沉積。

現代表層沉積物中黃河入海沉積物的近岸區南界在32°N南,實質上是1855年蘇北黃河三角洲廢棄以後侵蝕下來的物質向南搬運後沉積的界限。當黃河在1128—1855年活動期時,黃河入海泥沙主要集中在7—10月的汛期。蘇北北部海岸7—8月南向和東南向波浪強,9—10月北向、東北向波浪作用強。M2分潮(太陰主要半日分潮)流為往複流,橢圓形長軸與岸線走向一致。在汛期黃河入海泥沙向海及河口兩側運移;在非汛期11月至次年6月北向和東北向波浪強,在波浪作用下,沉積物再懸浮,南向運移顯著。因此,蘇北三角洲活動期黃河入海物質向南搬運的界限,應該在依據表層沉積物中黃河入海沉積物的南界之南,如圖5中大致劃定的界限。詳細的界限有賴於更多的有詳細年齡和礦物鑑定資料的鑽孔岩心來確定。

9、結論

(1)北宋(960—1127年)共有11年黃河改道全流或部分入泗水、淮河,注入黃海,在時間上占6.6%,而且多發生在北宋前期。總的說來入黃海的時間有限。

(2)1128年黃河下游改道,奪淮入黃海是一個重大事件。決口後,經今天津入渤海的「北流」河道廢棄。

(3)1168年「新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都是經泗水、淮河入黃海,也就是說黃河100%的河水入黃海。

(4)1128—1194年只有兩年(1166年和1167年)黃河決口後泛濫的河水經大清河入渤海。其他年代黃河全流入黃海。黃河注入黃海的起始年代應該是1128年。1194年的改道沒有重要意義。

(5)1128—1855年黃河下遊河道經歷了3個階段:①1128—1494年,絕大多數年代黃河全流入黃海,從來沒有全流入渤海的情況發生,也沒有交替入渤海或黃海,也沒有同時入渤海和黃海的兩股併流存在。只是在個別年代部分黃河水注入渤海,並非黃河主流。②1494—1579年黃河全流入黃海,入黃海泥沙進一步增加。但徐州以上河段仍然常呈多股河道狀態。③1579—1855年,潘季訓實行「束水攻沙」治理方針後,形成穩定的單一河道,入黃海泥沙進一步增加。

(6)從1128—1494年渤海西岸從岐口到小清河口北原來形成的黃河三角洲處於廢棄狀態,這一時期黃河入渤海沉積物數量很少,至今沒有發現黃河入海沉積物形成的地質體。

(7)1128年後由於黃河在蘇北入黃海將原來發育的砂質海岸改變為泥質海岸。黃河入海物質直接進入南黃海,使黃河入海沉積物的分布範圍大大南移。

❖作者:薛春汀、劉健、孔祥淮, 海洋油氣資源和環境地質重點實驗室、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

❖來源:《海洋地質與第四紀地質》,2011年10月第31卷第5期(此文省略注釋及參考文獻,如需援引,請參看原文。)

❖「輿地誌」專欄編輯:申志鋒,浙江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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