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殺殉未婚夫,是貞潔還是淫蕩?專家:此女子肯定不貞

蘑菇談歷史 發佈 2020-03-04T02:17:41+00:00

我們經常說自己是禮儀之邦,這個禮儀在現代社會僅僅指的是禮貌問題,但是在古代禮儀可就是那個時候所有行為規範的總稱,一個人所有的行為規範都包含在這個「禮」字里。古代的禮法基本上就等同於現在的法律,一個人的行為規範必須合乎禮的要求,不然就很難在當地立足,而且在古代朝廷還會表彰那些遵守禮


我們經常說自己是禮儀之邦,這個禮儀在現代社會僅僅指的是禮貌問題,但是在古代禮儀可就是那個時候所有行為規範的總稱,一個人所有的行為規範都包含在這個「禮」字里。

古代的禮法基本上就等同於現在的法律,一個人的行為規範必須合乎禮的要求,不然就很難在當地立足,而且在古代朝廷還會表彰那些遵守禮法的人,比如漢代的舉孝廉制度,目的就是為了彰顯孝順父母的人。

因為古人相信一個人對父母孝順了,做官也就能做得好,至於兩者這件是否有必然的聯繫,這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但古人就是這麼認為的,古代的很多禮法制度,採取的是一種正相關關係,很所事情並不是表面看上去那麼簡單。

比如明清事情,中國出現了大量的貞節牌坊,這些都是表彰那些符合儒家最高禮法的女性,朝廷出面給立的,以此來彰顯這位女性的偉大,同時這種行為在當地也是一種榮耀,能給當地的官員和士紳帶來實在的好處。

這種看上去僅僅是表彰婦女的行為,其背後卻是隱藏著深刻的政治社會的背景,從表彰貞女這件事上,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出,當時社會的面貌及思想的流變。


(1)貞潔還是非禮?

明清小說裡面有很多這樣的橋段,一對男女情投意合定了親之後,兩情相悅一直遵守禮法,沒有越雷池半步。

不曾想難得外出遇難,消息傳到鄉里,男方家哭的是死去回來,女子聽聞自己的未婚夫遇難,悲痛不已一定要披麻戴孝,到未婚夫家中守節。

這樣的事情常見與明清時代,並且官方與民間對這種忠貞的表現都是採取讚揚的態度,有些還會為這些女子立一個貞節牌坊,這件事看上去似乎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但是當我們深入到當時的歷史情境,就會發現這裡面的問題非常大。

通常情況下為未婚夫守節這種事情在現代社會是被當做是封建禮教殘害婦女來批判的,在現在這個平等的社會裡,這種事情一般被稱作是「禮教吃人」。

但是你完全想不到的是,為未婚夫守節這種事,這種事即便是在明清時期,也是受到有識之士的抨擊的,比如說鼎鼎大名的歸有光率先發難,一篇《貞女論》明白無誤的向世人表達了一個觀點:那就是給未婚夫守節,非但不是道德楷模,反而屬於「非禮」,其行徑分明與私奔無異。

歸有光為了說明為什麼這種行為屬於非禮,主要強調了廟嫁的意義,通俗來講就是古代到底什麼時候算是正式結了婚。

什麼時候才算是正式的夫妻,這個本來沒有什麼爭議,禮儀規範上寫的很清楚,拜堂當天不算,第二天結果公婆敬過茶也不算,必須是完成廟見儀式,也就是必須在家廟之中鄭重其事的告訴列祖列祖這件事,這個禮儀完成以後,兩個人才算是成了正式的夫妻。


討論這個問題有什麼意義嗎?

當然有意義,而且是非常大的意義,歸有光之所以反對為未婚夫守節的貞女,本質上就抓住了一條,他們這個時候還不是正式的夫妻,你守的哪門子節?

退一步說,就算你家裡窮,沒有家廟祠堂之類的,那你拜了堂也行呀,但是這個時候,這個男人僅僅是你的未婚夫,你又哪來來的守節義務呢,你忘記了對自己父母盡孝的義務了嗎?

《儀禮》上面講的很清楚:「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

不論以父親為天還是以丈夫為天,女人都不能同時頭頂兩個天,嫁人意味著「變天」。那麼,在女人還沒有正式嫁到夫家的時候,父親當然是唯一的天,哪能把未婚夫這樣一個外人當成自己的天呢?

你都還沒有出嫁反而去為了一個跟自己沒有關係的人守節,這個時候你又置自己的父母與何地呢。

而且這種事情未婚夫家裡的人也是有苦難言,到未婚夫家給「丈夫」守節,本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原則,還要過繼同宗的小孩來撫養,這樣一來其他分支的實際利益也會受損,這樣的貞女不但是自己的父母不喜歡,未婚夫家也不一定都是喜歡的,但是所有人還都是有苦難言,因為時代變了,禮儀上明確記載的東西越來越守不住了,大家尊奉的禮的標準,越來越跟著當時當地的風氣有關,用孔子的話說就是,這種行為簡直就是「禮崩樂壞」。


(2)明朝的道德滑坡

明朝中期之後,中國部分發達地區開始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狀態,隨著商品經濟惡繁榮,個人的享樂主義成風,各種奢靡的生活應運而生,伴隨著物質生活極大豐富的同時,思想道德水平卻是大大的滑坡了。

這其中的道理很前線,無非就是飽暖思淫慾,不管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地區,當吃包肚子有大把閒錢的時候,腦子裡肯定就會想到各種享樂的事情,這無關乎道德水平,而是人性使然。

於是乎明朝中後期出現了大量的「道德淪喪」的事情,很多事情在當時傳統的士大夫看來簡直不可理喻,這從明朝中後期的市井小說中可以非常明顯的看到,各種奸詐淫邪的事情已經非常普遍,尤其是當時《金瓶梅》的成書,更是標誌著,明朝後期一種徹底的享樂主義盛行,與傳統的小農經濟狀態下形成的道德觀念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而且也產生了一些奇葩人物,比如金聖嘆李贄等人,都是在這種經濟發達的江南地區產生的,只有經濟發達的溫床,才能催生出於以往完全不同的驚世駭俗的新觀念。

面對如此的局面,朝廷想出來的應對策略就是大力弘揚正能量,而當時最大的正能量就是貞潔,古人認為貞潔是最高的榮譽,朝廷的目的就是通過大力的表彰好人好事來改變社會的風氣。

正是因為朝廷的大力提倡,明朝時期的貞女才特別多,因為商品經濟的發達必然帶來的就是流動性,而小農經濟最顯著特徵就是穩定性,於是為未婚夫守節這種事,被當做是穩定性的代表而大力受到表揚,朝廷希望看到的是一個非常穩定的社會,儘量不要出現什麼變化。

於是乎儘管為未婚夫守節這種事明擺著不符合禮教的規定,但是為了能夠彰顯社會穩定的重要性,朝廷還是不遺餘力的表彰這種行為,並且對於特別突出的,朝廷還給頒發貞節牌坊。

對於其他諸如幾十年不再嫁,辛苦撫養孩子成才之類的傳統道德更是受到朝廷的大力弘揚,從缺什麼就要提倡什麼的角度來看,明朝後期出現的大量貞女現象,明白無誤的反映出,當時社會思想已經出現了非常大的變化,而朝廷又不希望這種變化的發生,於是就拚命的提倡和維護舊道德。


(3)男人的無奈

對於清朝貞女現象的出現,除了前面說的跟明朝差不多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更為隱秘的原因,那就是明朝亡了之後,改服剃髮的男子無力改變自己的處境,於是就把這種忠貞的變現,投射到了女人身上。

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就是關於纏足的,清朝不僅頒布過剃髮令,而且還頒布過禁止纏足的命令,但是這仿佛是當時人們最後的一點倔強和尊嚴,在無法改變剃髮令的前提下,漢族依然堅持著纏足的習慣。

而且更為神奇的是,就連漢軍旗的女子也在纏足,這裡面充分的反應出了當時人們的一個普遍觀念,對清初很多漢人知識分子來說,滿族的征服不只意味著改朝換代,而且意味著『夷狄』征服文明的華夏。清朝很多民族歧視性或侮辱性的政策(集中體現在命漢人男子效滿人而留髮),也加劇了清初士人對明亡的追思。這種追思只能是偷偷的,不能是明目張胆的,男人窩囊就只能把這種追思讓女人來實現。

同時由於明清之際投降的士人特別多,有些甚至都是成規模成體系的投降,典型的代表人物就是錢謙益,他還娶了了名妓叫做柳如是。

正是這種大規模投降的士大夫,所以清朝初年反而出現了一種潮流,那就是清初的文人,不遺餘力的推廣貞女形象,貞女作為極端忠誠的象徵,有助於文人闡揚漢人道德的優越性,儘管實質上他們並沒有什麼優越感可言,但是在精神層面上,清初的文人必須找到一個感情的宣洩口,對貞潔烈婦的極端宣傳,正是這種心裡的投射。

本來該是那些士大夫們去殉國,可惜水太涼不忍心投河,轉而只能用精神勝利法,在立一個層次上大力弘揚忠貞的精神,也算是一種精神上的勝利,儘管這種做法看起來是多麼可笑。

所以清朝的貞女現象,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士大夫們那難以言說的感情投射,從這一點我們也能夠看出來,所謂的禮教也只不過是一個幌子,背後藏著的是當時人們實際的需要,哪怕是做法明顯違背了禮教的規定,也依然會打著禮教的大旗。

做著反禮教的事情,嘴裡喊著這是弘揚禮教,實際上也是整個社會禮法不內核在不斷改變的一個體現,書還是同一本書,但實際中遵行的禮教規定,可能早就不一樣了甚至是南轅北轍了。


總結:明清時期突出的貞女現象,反應出明清之際,社會思潮發生著巨大的變化,禮教的實際內涵在發生著變化,而且因為不能明說的原因,清初的貞女更多的是士大夫內心無奈的一種投射。

所以面對一種文化現象,他絕對不是表明上看上去那麼簡單,其背後一定有著深刻的現實原因,文化一定是根植於現實的突然,不可能是獨立存在的。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