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這個車的要注意!別被忽悠了!上路碰交警就罰500元

東亞經貿新聞 發佈 2020-05-24T05:55:49+00:00

為深入推進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省廳交管局決定自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重點車輛專項治理行動。低速電動車作為重點車輛,始終是交警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治理的重點。22日,延吉市交警大隊聯合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轄區開展低速電動車違規生產、銷售專項整治行動。

為深入推進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省廳交管局決定自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重點車輛專項治理行動。低速電動車作為重點車輛,始終是交警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治理的重點。22日,延吉市交警大隊聯合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轄區開展低速電動車違規生產、銷售專項整治行動。

上午,記者跟隨交警和執法人員來到位於延吉市藝術劇場北側的電動車專賣店,店裡擺放著多種不同款式的電動車,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查看了不同款式電動車的合格證、參數指標等材料,交警告誡店主銷售電動車時,不能違規銷售,必須告知消費者什麼樣的車需要考取駕照。



交警告知店家:以後你們銷售的時候一定要告知老百姓,不能說不要駕駛證隨便開,隨便騎。結果他們騎車上路,遇到交警處罰,他們不理解。


交警介紹,在日常執勤中,很多駕駛超標電動車的駕駛人沒有考取摩托車駕駛證,並稱在購買時,商家說這種車不需要上牌照也不需要考取駕照,市民認為很方便,所以才會購買使用。如果超標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會按照摩托車來處理。在日常工作中,交警對摩托車的管理比較嚴格,基本上逢車必查,一旦發現超標電動車,會依法對車主進行處罰。



延吉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董永輝:低速三輪摩托車必須有腳踏,就是我們說的腳蹬子,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重量不能超過55公斤,就是110斤,這個標準以下的車輛可以不用駕駛證,超過這個標準以上的,必須有摩托車駕駛證。如果他們駕駛超過標準的上路,沒有駕駛證的,我們交警檢查發現,按無證駕駛處理,罰款500元。


交警建議市民在選購電動車時,可以帶著電動車的合格證或者各項技術參數,到車輛管理所進行諮詢,確定車輛的屬性,不要購買超標電動車。


來源:延邊交通文藝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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