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出台新規,對2020年失業下崗的人員自己繳納保險有什麼好處?

暖心人社 發佈 2020-01-10T02:01:51+00:00

社保新規:繳費負擔降低在過去的時候,我們核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多是按照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礎,按照60%~300%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說起社會保險的新規,實際上近一年來影響最大的就是國家的社會保險費降費政策和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的合併政策。這兩項政策出台以後,給大家帶來了不少實惠。不過,對於下崗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來講,既有實惠也有影響。

社保新規:繳費負擔降低

在過去的時候,我們核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多是按照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礎,按照60%~300%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從2019年5月開始實施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明確要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和上限。

過去的時候我國的企業主體實際上是國有集體企業,也就是所謂的城鎮非私營單位。近幾十年來,我國的私營經濟不斷發達,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已經成為了不可忽視的群體。國家在吸納失業人員數量方面,民營和私營企業創造了約70%的就業崗位。改用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這是一種與時俱進的做法。或許未來我們還將使用全口徑城鎮和鄉村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比過去的非私營單位社平工資要低了20%~30%,因此這一次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修訂,多數地方不僅沒有上升,反而有所下降。比如北京2018年的社平繳費基數是8467元,而2019年則成了7855元。

社保新規:退休待遇過渡

其實,使用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也有一個不利的地方,那就是養老金怎麼算?

國家在計算養老金的時候,給出的養老金計算公式是跟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鈎的。比如基礎養老金每按照100%基數繳費一年,可以領取1%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實際上100%基數,指的就是上年度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的社會平均工資。這樣的計算公式,才是經過國家認真精算後確定的科學公式。

可是,社會平均繳費基數一改變,勢必影響我們新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計算。為了保障退休人員的利益,國家將出台過渡性實施方案,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不受社會平均工資變化的影響而降低。

社保新規:兩險合併更划算

我們都知道1+1=2,可是在某些規模效應面前,1+1是大於2的。國家要求2019年底之前生育保險要併入醫療保險,但是又要確保生育保險的各項待遇。因此,全國各地出台了各種各樣的實施方案。很多靈活就業人員由於兩種保險待遇合併,反而享受到了更大的實惠。

比如山東青島過去靈活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10.8%,而這次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併以後,繳費比例反而下降到了10%。0.8%的繳費比例,在個人選擇繳費基數5449元的情況下,每月可以降低43.5元的社保繳費負擔。

另外,過去繳納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如果沒有參加生育保險,只能享受最高1000元的醫療費報銷待遇。現在,只要參加了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就可以享受100%的生育醫療費報銷待遇。

所以,根據社保的新規,靈活就業人員還是大大受益的,不僅繳費負擔降低了,而且未來醫療和生育的保障會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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