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戰爭下的北宋,遠沒有你想的那麼強

烽火少年游 發佈 2020-05-14T04:11:58+00:00

引言:貨幣,是一個經濟學意義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讀過高中的同學都知道到,教科書里關於貨幣的定義就是「一般等價物」。而貨幣的出現,是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而自然形成的。在古代,貨幣本身的商品屬性要遠遠高於現代意義上的貨幣——紙幣。

引言:貨幣,是一個經濟學意義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讀過高中的同學都知道到,教科書里關於貨幣的定義就是「一般等價物」。而貨幣的出現,是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而自然形成的。在古代,貨幣本身的商品屬性要遠遠高於現代意義上的貨幣——紙幣。那麼,在北宋同遼國與西夏的經濟戰爭中,貨幣作為一樣特殊的商品,在其中又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呢?經濟實力遠遠領先的北宋,真的可以通過所謂的「貨幣戰爭」重創遼國與西夏嗎?

一、貨幣的基本概念

貨幣,從職能上來說,是一種作為「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在中國古代,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貨幣的種類也經歷了幾次大的變動。從秦朝時期的「半兩」錢制,到漢代的「五銖」錢制,再到唐宋時期的「寶文」錢制。銅逐漸成為歷代鑄造貨幣的首選材料。到了北宋時期,實行以銅錢為主幣、鐵錢和紙幣(北宋為交子,南宋為會子)並行的貨幣流通制度。而像金銀這樣稀缺的貴金屬,在北宋時期還遠未能成為貨幣的主要材質。

那麼,同時期的遼國與西夏,是使用何種材質的貨幣呢?答案和北宋一樣,是銅錢。而且是以大量北宋鑄造的銅錢,作為自己國家流通的主要貨幣。外加唐代甚至更早時候的銅錢(諸如漢代的五銖錢,古人那時候可沒有啥文物保護的概念)。

看到這裡,有的朋友可能要驚呼道:「這下子北宋要賺大發了!遼國和西夏都在用北宋的貨幣,那麼北宋不是可以瘋狂斂收一筆鑄幣稅了!果然,經濟強國北宋,在控制了遼國與西夏貨幣發行權的情況下,再同遼國和西夏這樣的經濟弱雞玩貨幣戰爭,簡直就是躺贏嘛!」

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先說結論,答案是否定的。北宋非但收不了遼國與西夏的所謂「鑄幣稅」,自己更是元氣大傷!這究竟是為什麼呢?且聽作者為大家一一道來。要弄清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回到北宋的貨幣——銅錢這個具體商品本身上來。


二、北宋的貨幣

銅錢,作為北宋官方鑄造的貨幣,在它的身上其實有著兩種價值,即:貨幣價值商品價值。所謂貨幣價值,意思就是說銅錢本身的幣值,即「購買力」。舉個例子,一枚北宋仁宗時期的銅錢,它所代表的貨幣價值就是一文。至於商品價值,意思就是說貨幣本身作為商品,其所具備的價值。還是拿那一文錢舉例子,鑄造這一文錢的銅,外加鑄造過程中的炭火人工火耗等諸多價值,就是這枚一文銅錢的商品價值。

知道了貨幣價值與商品價值這兩個基本概念,我們再來看北宋時期的銅錢。你覺得,它的貨幣價值與商品價值哪個更貴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得先看北宋對於鑄造銅錢的材料——銅資源的國家政策。

「凡山川之出銅者,悉禁民采,並給以官鑄。」——《宋大詔令集》

這段話的意思很簡單,就是北宋朝廷壟斷了銅礦的開採以及後續的冶煉鑄造工作,禁止民間力量的參與。與此同時,還在民間實施所謂的「銅禁」。即嚴格控制民間鑄造和使用一切銅製品,包括宮廷寺觀的法器,軍中的軍器、民間的銅鏡、銅鑼等,都需要由官府製造與銷售。官府無法製造的個別銅器,也由朝廷官員監督私人技工鑄造。

也就是說,銅在北宋時期是「稀缺」品。那麼,如此「稀缺」的大部分都用來做什麼了呢?答案大家都能猜出來吧。沒錯,鑄造銅錢。由此看來,北宋缺銅,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了。既然如此,那麼如此「稀缺」的銅資源鑄造的貨幣,其商品價值與貨幣價值哪個更貴呢?結論自然顯而易見了。

北宋時期銅錢的商品價值,要高於它的貨幣價值。至於商品價值究竟高過貨幣價值多少,我們還是回到宋代的一些史料之中去找尋答案。

「銷熔十錢,得精銅一兩,造作器物,獲利五倍。」——《張方平集·卷二六· 錢禁銅法事》

「一錢之毀,鬻利十倍。」——《宋會要輯稿·職官·四三之一四八》

看到了吧,十文銅錢銷熔成精銅,製作成銅器,至少能獲五倍,即五十文!那麼,我們就以此為基準,將北宋銅錢的商品價值與貨幣價值的比值設定為五比一。所以,我們又得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推論:北宋朝廷鑄造銅錢,完全是一筆賠本的買賣。通俗意義上理解,就是說北宋朝廷花費了五十文「銅錢」的價值,卻只能鑄造出十文錢幣值的銅錢!


三、北宋鑄幣時的左右為難

按照這樣的推論,理論上北宋鑄造的錢越多,賠的錢也就越多!

需要指出的是,這個結論只能做定性判斷,無法定量。畢竟銅器商品的價值,並不完全等同於銅材質本身。不過,這並不影響我們的判斷。

於是,面對這種越鑄錢越賠錢的買賣,北宋朝廷的主觀鑄幣願望其實並不強烈。然而,北宋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卻越來越要求大量的貨幣進入市場流通。所以,掌握著國家鑄幣權的北宋朝廷,只能選擇在銅錢內摻雜錫、鉛等其他金屬來降低鑄幣的成本。讓銅錢的商品價值儘量接近其貨幣價值。相關史料記載如下:

「凡鑄銅錢, 用劑八十八兩,得錢千,重八十兩十分。其劑,銅居六分,鉛錫居三分,皆有奇贏。」

當然,在鑄造銅錢時參入其他金屬,也是鑄幣的通用方法。除了降低其商品價值的考慮外,增加貨幣的使用強度,延長其使用年限也是這樣做的直接目的。而縱觀北宋一朝,其銅錢的商品價值,應該一直都保持在大於等於其貨幣價值的範圍內。原因很簡單,因為一旦朝廷選擇鑄造劣質貨幣即貨幣的商品價值小於貨幣價值的時候,民間私鑄貨幣(造假錢)的現象就會發生。

要知道,古代的執法力度和監察手段可是遠遠比不上現代。而且那時候的貨幣鑄造相對簡單,防偽能力也不足。而且,民間私鑄的手段也很方便,就是將市場上流通的那些優質貨幣(即商品價值大於貨幣價值)收回來,參雜鑄造成劣質貨幣再投放進市場。即可賺取這其中的差價。而這差價,就是一般意義上的「鑄幣稅」!

這裡插一句,所謂的「鑄幣稅」,簡單理解就是發行貨幣的收益。以現代的紙幣為例:一張100元的人民幣鈔票,其印刷和材料成本也許只有10元,但是卻能購買100元的商品,那麼其中的90元差價就是鑄幣稅。

所以,即便北宋朝廷真的打算收取所謂的「鑄幣稅」,前提也是要先將流通於市場上的絕大部分銅錢先收回來,並在極短的時間裡完成新錢的鑄造和發行。同時還要保證新錢具有很好的防偽能力。否則,收取「鑄幣稅」本身就是個笑話!

談到了這裡,大家應該理解為什麼北宋朝廷要對銅資源實施所謂「官方專賣」制度了吧。錢鑄的質地優良含銅多了,民間「銷錢為器」賺取差價的行為便會大量出現;錢鑄的劣質了,民間「造價私鑄」又會屢禁不止。而以當時的條件,由官方發行具有紙幣性質的「交子」,更是無法保證對於可預見下貨幣貶值即「惡性通貨膨脹」)的有效控制。由此可見,在北宋當時的情況下,即便北宋統治者手中握有國家鑄幣權,但因為客觀條件的限制,也無法收取所謂的現代意義上的「鑄幣稅」。


四、真實情況下北宋與遼夏兩國的「貨幣戰爭」

對國內的經濟情形尚且控制力不足,以此為武器,去同遼國和西夏打「貨幣戰爭」,可以說就是天方夜譚。收取兩國的「鑄幣稅」更是無從談起。甚至,遼國與西夏還會利用北宋一方的銅錢商品價值大於貨幣價值的客觀事實,反過來從北宋一方套取打大量的經濟利益。這其中的邏輯又是怎麼樣的呢?

大致套路是這樣:比如大宋這邊有一百文銅錢,其商品價值實際上為三百文。但是,由於其幣值(即貨幣價值)只有一百文。所以,在大宋境內只能買到一百文的東西。換句話說,就是這一百文銅錢的購買力,在大宋境內就是一百文。而對於這樣的情況,遼國與西夏的商人十分清楚。他們不動聲色的拿出手裡值一百文錢的獲取賣給了宋人。然後,帶著這一百文前各自回到了遼國和西夏。

重點來了,由於一百文宋錢在遼國與西夏國內的購買力卻是三百文,即在遼國與西夏國內,這一百文宋錢的商品價值與貨幣價值大致相等。所以,兩位商人各自在自己的國家進了價值三百文錢的貨,又回到了大宋境內。這時候,他們會賣多少錢呢?肯定不會少於三百文!這一來一去,北宋這邊一百文銅錢價值的商品進來,至少要三百文的銅錢出去。於是乎,大宋境內的銅錢開始大量外流,大宋百姓手裡流通的銅錢便越來越少了。「錢荒」越來越嚴重,大宋國內發生通貨緊縮,社會經濟發展嚴重受限。

更加糟糕的是,非但遼國與西夏借著北宋銅錢的商品價值大於貨幣價值這個特點,大肆斂財外,甚至連東南亞國家,以及當時的日本,宋錢也按照上面的邏輯,隨著貿易的交流大量湧入這些國家。使得北宋國內的貨幣流通情況更加雪上加霜。


五、結論

所以,結論便呼之欲出了,那就是在貨幣戰爭的範疇內,北宋雖然掌握了鑄幣權,但是由於其鑄幣成本大於貨幣本身的貨幣價值,所以,收取鑄幣稅的前提(即貨幣的商品價值小於貨幣價值)並不存在,自然也就無法收取鑄幣稅。再加上其相對孱弱的軍隊,即便能做到鑄幣成本小於貨幣價值,也無法向軍事力量更加強勢的遼國和西夏收取鑄幣稅,更談不上打贏貨幣戰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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