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尋釁滋事!滁州一惡勢力犯罪集團20人獲刑

安徽網 發佈 2020-06-15T02:47:20+00:00

據天長市人民法院消息,6月15日,天長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依法判處孔凡槽、孔祥軍等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市人民法院消息,6月15日,天長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依法判處孔凡槽、孔祥軍等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其中孔凡槽因犯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孔祥軍因犯尋釁滋事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1.5萬元。

2015年7月,被告人孔凡槽、孔祥軍為牟取不法利益,成立天長市乾鋒市場調查事務所(下稱乾鋒公司),孔凡槽利用其曾犯罪被判刑的影響力,網羅多名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孔祥軍利用其社會關係網為公司聯繫出借人或出資人,以乾鋒公司的名義對外非法從事高利放貸、債務催收。為規避法律風險,2016年1月,兩被告人成立安徽宏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宏偉公司),專職從事暴力討債違法犯罪活動,後又繼續吸納被告人陳銀、戴明亮等多人加入,進一步壯大規模,逐步形成以孔凡槽、孔祥軍為首要分子的內部層次分明,要求成員討債要狠、互相團結,絕對服從指揮的較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2015年至2017年間,該集團採取暴力、「軟暴力」兼用收債,並收取高昂的催收費,從而實施多起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和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被害人陸某向孔凡槽借款2萬元,出具借條註明4.5萬元;2014年,因不堪孔凡槽等人滋擾,被害人胡某被迫還款45萬元,其中催收費為13.5萬元;在解決陳某波與陳某二人債務糾紛時,宏偉公司收取催收費10.9萬元。2015年,為找到被害人宰某,孔凡槽授意他人在其車上安裝定位器,非法追蹤到宰某,實施非法拘禁。2016年,劉某因取消委託催收事宜,被逼支付「違約金」0.3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孔凡槽、孔祥軍系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並與其分別犯的詐騙罪、重婚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併罰。同案的被告人陳銀等11人均一人犯數罪,應依法數罪併罰。被告人胡靜秋等7人參加惡勢力性質集團,亦以相應罪名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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