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源流史》佛教之一:佛教產生的歷史背景2

麟劍的人類史 發佈 2020-01-21T13:23:39+00:00

佛教之一:佛教產生的歷史背景2 (2)公元前6 世紀社會經濟的發展與階級矛盾的尖銳化  佛教產生於公元前6 世紀,當時古印度的歷史開始從小國爭霸進入列國時代,在16個大國中,最強大的是摩竭陀,國王瓶沙王(公元前544-前493 年),首都王舍城,此時古印度已出現了統一的趨勢,這主


佛教之一:佛教產生的歷史背景2

(2)公元前6 世紀社會經濟的發展與階級矛盾的尖銳化


  佛教產生於公元前6 世紀,當時古印度的歷史開始從小國爭霸進入列國時代,在16個大國中,最強大的是摩竭陀,國王瓶沙王(公元前544-前493 年),首都王舍城,此時古印度已出現了統一的趨勢,這主要是由於經濟的發展所決定。


  ①經濟的發展


公元前6 世紀,古印度由於鐵器的普遍使用,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據說當時出現了八個大城市,多為各大國的首都,如摩竭陀之首都王舍城,佛經中記載說,其人口有1 億8 千萬,顯系誇大記載,但亦說明城市人口的增多。手工業的發展表現為分工的增加,《佛本生經》記載當時有木、鐵、皮革、畫、石、織、陶工匠人等共18種手工業,內陸商業與海外貿易活躍,與斯里蘭卡、緬甸、西亞地區均有商業聯繫,香料、布匹、寶石出口甚多,並出現了打有重量印記的銀、銅貨幣,加速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佛經中多處記載商人到海外貿易的故事,如《佛本行集經》記載," 此閻浮提(即印度)內五百商人……時諸商人,皆共集會合議言:我等今可辦具資糧入海之具,詣彼大海。""爾時500 商人,具辦所需入海,貨物有3000萬。" 說明了當時商業的規模。工商業的發展要求有統一的市場與貨幣,而經濟的統一必然要求政治上的統一,因而此時在民間出現了統一的要求。


  ②階級矛盾的發展與社會矛盾


商品經濟的發展,引起了階級關係的新變化,表現在各種姓政治、經濟地位的消長和四種姓內部的進一步分化。


  婆羅門種姓原為宗教貴族,現在不僅壟斷宗教活動與講經的特權,而且在經濟上成為大奴隸主和土地所有者。《佛本生經》記載有的婆羅門擁有大量土地,一半出租,一半由奴隸耕種,他們在經濟上擁有特權,如可以接受大量布施與贈禮,而且不向國家交稅,借貸可以延期,在政治上,地位最高的婆羅門擔任國王顧問,通過宗教活動、占卜,參與與左右軍政大權。剎帝利種姓隨著戰爭的頻繁與王權的增長,其政治、經濟地位逐漸超過了婆羅門,各國國王已成為政權的君主,他們依靠戰爭掠奪一般均成為大奴隸主。然而在婆羅門與剎帝利兩種姓中,也有少數人經濟地位下降,不得不從事低種姓的職業。


  分化最為劇烈者為吠舍種姓,他們原本從事農、工、商業,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其中少數成為大商業奴隸主階級,有的甚至參加了政權活動,但絕大多數受兼并戰爭與橫徵暴斂之害,日趨貧困,甚至喪失土地,被迫充當僱工或從事首陀羅的職業,如《佛本生經》提到有些吠舍從事成衣匠、陶工等首陀羅所從事的職業,還提到有些吠舍與首陀羅到婆羅門家裡去勞動,與奴僕一處工作。首陀羅的處境更加惡化,多數成為奴隸,或充僱工。被排斥在種姓之外的賤民人數較前增多,生活更加悲慘,規定他們必須住在村外;必須穿死人穿過的衣服;必須用破食具吃飯;只能與同類人結婚;只能從事最髒的工作。


  政治經濟發展所導致階級關係的變化,出現了階級鬥爭的新形勢,既有以奴隸為主體的廣大社會下層與奴隸主階級之間的矛盾,而且日益激化,亦有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當時階級鬥爭激化的史料儘管極少,但據佛經記載,亦可說明問題。當時北印度各國以奴隸為主體的廣大社會下層的起義與反抗暴君統治的鬥爭不斷發生,據《雜寶藏經》記載:" 爾時佛在王舍城,於王舍城、毘舍離二國中間,有500 群賊。" 這很可能是摩竭陀王國的起義軍。


  即使在佛出生的邊地小國,鬥爭亦很尖銳,《五分律》記載說:" 爾時諸釋500 奴叛,住阿煉若處,諸釋婦女欲往問訊布施之僧,諸奴聞之共言,我等當於道中抄取。" 人民反抗奴隸主統治者,驅逐國王之事,亦時有發生。在《佛本生經》中也多有記載。如談到迦屍國的波羅匿斯城,由於奴隸主的殘暴統治,引起了群眾的暴動,當國王乘大象過街時,人們高喊:" 捉住暴君"。他們用矛、箭、石塊、棍棒殺死了國王。這些情況均說明廣大社會下層反抗鬥爭的激烈,已經衝破婆羅門教的精神枷鎖,進行了反種姓制度的武裝鬥爭。舊的婆羅門教的思想統治已經發生了重大危機。


  公元前6 世紀古印度社會除奴隸及廣大社會下層與奴隸主的矛盾外,還有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即剎帝利、吠舍大商人與婆羅門的矛盾。隨著王權的加強與統一趨勢的出現,這一矛盾日益突出,其矛盾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經濟與政治利益的矛盾。在王權增長的過程中,各國的剎帝利逐漸掌握了軍政大權,控制了全國的土地與人口,但其宗教、政治與社會地位均居於婆羅門之下。據婆羅門教的經典《吠陀》規定:" 王為一切之主,但婆羅門除外,""王與婆羅門相遇,應讓路與婆羅門。" 還記載"100歲的剎帝利見到5 歲的婆羅門,就應象兒子見到父親一樣。" 在王權日益增長的情況下,剎帝利不甘心在種姓制度中低於婆羅門,而吠舍大商人在經濟地位上升後亦產生了對政治上的要求;同時,他們也對婆羅門享有經濟特權不滿。當時規定,同種姓或低種姓的人借錢不能償還者,應成為債務奴隸,以服苦役相抵。但高種姓無力償還低種姓者可以延期,這對剎帝利和吠舍大商人極為不利。


  此外,他們也不滿意婆羅門享有免稅特權。因此剎帝利與吠舍大商人在反對婆羅門至上這一點上,利益是一致的,剎帝利只有反對婆羅門才能鞏固與提高王權,吠舍大商人只有支持王權、反對婆羅門才能增加其經濟利益。第二,在統治手法上的矛盾。婆羅門教對社會下層的統治是赤裸裸的公開宣布首陀羅以下(包括賤民)者不僅在政治與經濟上無任何出路,唯一的任務是為高種姓服務,從事低賤工作,而且在宗教上亦無出路,絕對不許參加宗教活動,並永世不變,包括其子孫在內。在奴隸與廣大社會下層衝破婆羅門教的枷鎖、反抗起義層出不窮的情況下,剎帝利種姓反對婆羅門教在宗教上不給社會下層以出路的說教,主張一種新的宗教,既反對婆羅門至上,又能緩和階級矛盾,這種新宗教即佛教。


  在釋迦牟尼誕生之前,古印度社會充滿了多種錯綜複雜的矛盾,既有階級矛盾,又有等級矛盾,還有階層矛盾。這些矛盾和鬥爭匯為一股反對婆羅門至上與舊的種姓制度的洪流,各階級、種姓、階層均提出自己的政治、宗教、哲學思想,並展開了激烈的思想鬥爭,在歷史學界稱為" 百家爭鳴。" 佛教與耆那教僅為當時眾多思潮的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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