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款變成中介「服務費」杭州江干區一開發商被約談

浙報融媒體 發佈 2020-05-13T03:26:49+00:00

她要求退房退款,可開發商反而要她支付違約金,這起糾紛持續了近一年時間。5月12日,記者從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管局彭埠市場監管所了解到,該所介入調查,認定涉事樓盤「存抵折」促銷活動存在問題,對開發商進行約談後,開發商退還了劉女士包括13萬元存抵金在內的45萬餘元購房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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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了位於杭州城東的天悅江灣公寓並參加開發商「存13萬抵18萬」的促銷活動,劉女士交錢後拿到收據,沒想到13萬元變成了第三方中介公司的「服務費」。她要求退房退款,可開發商反而要她支付違約金,這起糾紛持續了近一年時間。

5月12日,記者從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管局彭埠市場監管所了解到,該所介入調查,認定涉事樓盤「存抵折」促銷活動存在問題,對開發商進行約談後,開發商退還了劉女士包括13萬元存抵金在內的45萬餘元購房款項。

去年3月份,劉女士參加了天悅江灣「存13萬抵扣18萬」的團購優惠活動,交了5萬定金和部分首付。「錢都是直接打進了開發商的帳戶,一開始連收據都沒有。」劉女士說,她認購的房子面積為45平方米左右,價格近170萬元。在正式認購簽訂協議的過程中,銷售人員讓她簽訂空白的各類協議文件,她拿到收據才發現,13萬元的存抵款變成了中介的「服務費」。而劉女士說,自己是在售樓處直接認購的房子,並沒有委託或通過中介看房買房。

到了去年6月,因首付資金無法湊齊,劉女士便向開發商提出了退房退款申請。但是,開發商卻以各種理由敷衍拖延,還以劉女士違約在先為由,要扣除她已繳首付款的20%作為違約金。雙方為此發生糾紛,僵持了近一年時間沒有解決方案。無奈之下,劉女士於今年4月9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彭埠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到該樓盤銷售現場調取劉女士當初買房的資料,在此過程中找到了一份事後補齊數據的開發商第三方中介機構的委託協議,裡面提到13萬元為中介「服務費」。據此,執法人員正式約談該樓盤的主要負責人,對該樓盤銷售情況展開深入調查,同時組織雙方協商處理。

經過協商,雙方很快達成一致:開發商退還劉女士所有已繳納的購房款、服務費共計40多萬元,以及買房的5萬元定金。

彭埠市場監管所所長雷亮表示,樓盤「存抵折」促銷活動原本是正常的市場行為,但開發商並沒有事先告知購房者13萬元為中介「服務費」,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購房者的知情權。

雷所長提醒,消費者在選房購房時一定要保留好認購協議、收款收據以及買賣過程錄音等證據,一旦發生糾紛可以更好地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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