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之三十二:佛教的復興1

麟劍的人類史 發佈 2020-03-04T10:39:45+00:00

佛教之三十二:佛教的復興1 (1)佛教復興的歷史背景  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西方宗教國家對佛教國家的侵略和殖民,民族主義在信奉佛教的亞洲國家迅速覺醒。我們知道,民族主義是隨著歐洲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確立和民族國家的建立而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思想情結或政治思潮的。


佛教之三十二:佛教的復興1


(1)佛教復興的歷史背景


  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西方宗教國家對佛教國家的侵略和殖民,民族主義在信奉佛教的亞洲國家迅速覺醒。我們知道,民族主義是隨著歐洲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確立和民族國家的建立而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思想情結或政治思潮的。中世紀時期,人們心目中根本不存在忠於國家或忠於民族這一概念。在歐洲,大多數人認為自己首先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區的居民,只是最後——如果實在要說的話——才是法蘭西人或英吉利人。只是到後來,宗教改革的興起,專制王朝的建立,特別是資產階級革命的開展,才把人們從基督教大一統推向了民族國家的理念之中。19世紀中期,民族主義的原則在西歐和北美大獲全勝,當然,廣大亞非拉地區的民族覺醒更為遲緩,但隨著帝國主義時代的來臨,民族主義運動在這些地區的廣泛興起也為期不遠了。


  在帝國主義入侵之前,亞洲佛教國家的前資本主義民族由於對民族淪亡還沒有休戚相關的直接認識,它們所具有的集體觀念一般類似於18世紀以前歐洲人的宗教和地區觀念。然而隨著全球殖民體系的建立和各宗主國對殖民地的爭奪,面對國家的災難和同胞的受辱,民族主義思想開始在歐美以外的各殖民地民族中傳播,東方民族迅速覺醒,億萬人民行動起來,民族民主革命漸成燎原之勢。佛教在這種形勢下也開始了復興運動。


  西方列強入侵亞洲之時,伴隨著堅船利炮,配合著西方殖民者對亞洲的侵略和壓迫,大批的基督教傳教士湧入東方,基督教各教派也開始大規模傳入亞洲各國,其中有印度、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越南、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中國、朝鮮和日本等國。面對西方宗教的侵蝕,作為傳統大宗教的佛教自然而然地成為亞洲各國抵制外來文化和宗教的有力武器。亞洲國家一些有自強意識的先進分子也正是以復興佛教來作為復興民族文化的最直接最易被接受的手段。


  


(2)佛教的復興


  19世紀後半期,在西方一些神智學者的支持下,錫蘭青年貴族達磨波羅發起佛教復興運動,成立摩訶菩提會,在印度佛教聖地修廟造寺,興辦佛教學校和慈善事業,出版書刊和巴利文三藏經典,發展佛教徒,使佛教在印度得到一定的恢復。


  緬甸佛教均屬上座部佛教。1855年,奧波法師(1817-1905 年)在興實塔奧波地區創建門派,它根據佛教的三行教義(身行、語行、意行),提出三門教義(身門、語門、意門),意味" 門" (目標)要高於" 行" (業力),故稱作門派。此派主張佛法高於王法。戒律嚴格,禁止本派比丘與別派比丘接觸或進餐,禁止穿絲綢的或不是用碎布拼成的僧衣,禁止穿拖鞋騎馬或乘坐牛車、三輪車、轎子等傳統交通工具,禁止接觸金錢和觀看文藝演出,乘船坐車須由信徒代為買票。外出時不得持傘,化緣來的食物要自己吃,不得與狗、鳥吃。


  1859年,瑞琴法師(1822-1893 年)在瑞琴地區創建瑞琴派,它反對對佛陀的偶像崇拜,主張信仰佛陀的精神,在儀式上不得敲打吹奏法器。它的組織很嚴密,比丘都有證書,每座寺廟和支部都設有世代相傳的名冊。它的統治機構是僧長和瑞琴中央大會,實權由上緬甸比丘掌握。其戒律較嚴格,規定比丘不僅在行動上,而且在思想上都不允犯戒,比丘不得參加節日活動和接受錢財,不得舉行隆重的火葬儀式,不許穿用化學顏料染的僧衣,過午不得嚼檳榔、抽菸和喝飲料。


  1871年,曼同王(1853-1878 年在位)在曼德勒召開上座部佛教第五次結集(緬甸說法),有2400名比丘參加,由三位博學的上座輪流主持。這次結集考訂校對了以巴利文為主的各種文本的南傳藏經,並將結集的三藏鐫刻在729 塊石碑上,立於曼德勒的拘他陀寺,四周環繞45座佛塔。刻石五年方成,至今猶存。


  越南的佛教於公元2 世紀末從中國傳入,中國佛教的禪宗和凈土宗在越南佛教界影響最大,從古至今越南僧侶和佛教徒一直使用中文大藏經,誦讀中國的佛教著作,受戒形式也和中國相同。15世紀以前,大乘佛教一直在越南北部占優勢,而越南中部和南部流行的則是高棉族信仰的上座部佛教和其他民族的原始宗教。18世紀以後,隨著越族統治勢力不斷向南發展和法國殖民者的入侵,大乘佛教也開始在湄公河三角洲流傳。


  1848年,越南南部西安寺住持寶山奇秀和段明媛組織寶山奇秀教,提倡無寺、無僧以及思祖先、思國家、思三寶和思人間的四思教義,在湄公河三角洲農民中廣泛傳播。此派教徒是後來南方人民抗法鬥爭的一支重要力量。


  錫蘭佛教屬上座部佛教,亦稱巴利語系佛教。因為它是從印度傳入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和寮國等國的,故又稱為南方上座部佛教或南傳佛教。


  從16世紀開始,錫蘭遭受西方殖民主義的控制和基督教西方文化的衝擊,嚴重影響了佛教的發展。斯里蘭卡先後被葡萄牙、荷蘭、英國殖民者統治和占領,殖民者們毫不尊重斯里蘭卡的文化傳統,以歐洲基督教為正統,視佛教為異教,排擠和打擊佛教僧團。許多佛塔、寺院被破壞,寺院的財產和土地被沒收,一些佛教徒被迫改宗。正是在這種艱難的環境之下,佛教作為民族文化的象徵,自然而然地擔負起抗拒西方入侵、維護民族尊嚴的重任。


  錫蘭於1799-1818 年間形成了阿摩羅普羅派,此派由在緬甸阿摩羅普羅受戒的比丘達磨招提等人創建。它反對暹羅派(斯里蘭卡最有勢力的一派,創建於1750年)只吸收上等種姓,而主要吸收僧伽羅族卡拉瓦(漁民)等三種種姓。其勢力集中在南部和西南部沿海地區。比丘只剃光頭不剃眉毛,僧衣須披蓋兩肩,接受布施時不講答謝語,講經會也只由一個比丘誦經。它主張禮敬佛像。該派擁有大量土地,還經營商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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