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地產項目不再要求公聽會!平均節省18個月!開發商樂蒙了

fans news 發佈 2021-10-29T05:33:41+00:00

黃三水說,這是掃除一切影響建新房的障礙,改善住房供應效率的節奏。省府表示,大溫哥華地區近年人口快速增加,房屋需求量增加,很多城鎮的土地必須重新規劃,但按照規定,得一步一步來,要諮詢、公聽會,即便不考慮官僚系統,速度仍然緩不濟急。

當地時間10月26日,卑詩省府於10月26日(周二)宣布將修訂法例賦予市府更多權力,簡化和加快市內住宅發展的審批步驟,令省民所需住屋能更快興建。


黃三水說,這是掃除一切影響建新房的障礙,改善住房供應效率的節奏。不管效果如何,但能看出BC省政府地產調控思路的轉變,那就是進行「供給側改革」。


省府表示,大溫哥華地區近年人口快速增加,房屋需求量增加,很多城鎮的土地必須重新規劃(rezoning),但按照規定,得一步一步來,要諮詢、公聽會,即便不考慮官僚系統,速度仍然緩不濟急。


新的政策顯示,省府將不再要求市政府就重新規劃申請案舉行公開聽證會,但有個前提是,該建築提案必須符合該市批准的官方社區計劃 (Official Community Plans, OCP)。


圖源:Daily Hive


也就是說,已符合 OCP 土地使用、密度和高度要求的重新規劃提議,則無需召開公聽會,省政府認為這是減少增加住房供應障礙的一步。


此外,市議會將能夠將小型開發特別許可的決定委派給市政工作人員,可以加快審批速度。換言之,如果是發展申請的改動輕微,市府就有權決定是否簽發許可證,比如提高點容積率啥的。


圖源:Richmond News


這些變化目前正在提交過程中,但預計它們將在省議會獲得通過,為《地方政府法》(Local Government Act)現有的第 464 條提供了更大的清晰度,其中概述了市政府何時可以放棄舉行公聽會的情況。


沒有公聽會,並不代表可以黑箱作業,省府為了確保透明度,公聽會的建議修訂案規定市府在市議會或區域局考慮把土地用途重新規劃方案一讀前,要先通告公眾。


省城鎮事務廳長奧祖宜(Josie Osborne)表示:「省府與地方政府、開發部門和住房倡導者合作,簡化當地的開發流程,透過修訂公聽會及部分許可證簽發要求,我們將賦予市府更多審批方式的選項,以滿足省內各區的住屋需要。」


奧祖宜(圖源:Times Colonist)


雖然符合 OCP 的重新規劃方案(可以)不再需要公開聽證會,但市政府仍需在自願(voluntarily)的情況下考量,再決定要不要進行公聽會。


新的法案一旦獲省議會通過,基本上能為各市政府提供了靈活性。畢竟也可能會有地方官員或議員希望進行公眾諮詢(通常是出於政治原因);那麼,不管是什麼樣的考量,市政當局仍可以繼續選擇舉行公聽會。


不過,有個城市有點特別,那就是溫哥華市。


圖源:Vancouver is Awesome


雖然《地方政府法》做了變更,但會不會跟擁有《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的溫哥華市起衝突,值得關注。


如果按省府新條例,甘比走廊計劃(Cambie Corridor Plan)、市中心西端社區計劃(West End Community Plan)、固蘭湖-伍德蘭計劃(Grandview-Woodland Plan) 和 馬寶社區計劃(Marpole Community Plan),都可以不需召開公聽會。


溫市目前已敲定百老匯計劃(Broadway Plan)的公聽會,將於下個月舉行。


省府還會為市府提供1,500萬加元的撥款,協助市府改善審批過程的效率,例如創建新的線上平台以簡化申請受理和內部溝通。


黃三水表示,凡事一體總有兩面,土地重新規劃不再舉行公聽會,當然可省時間,以往一個項目需要兩年,現在可能半年就建出來了,省下的一年半,主要還是審批及公聽會的時間。


但這個方便,也有可能造成黑箱作業的顧慮,開發商只要「討好」(你懂的)幾個議員和市長,基本搞定。


雖然一讀前有個「通告公眾」的程序,但黃三水好奇的是,如果公眾反對,而市府仍想強行過關,硬是不搞公聽會(畢竟省府並未刪除這選項),怎麼辦?省府是否也該立法,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介入?


加拿大政府的效率一直為人詬病,你可以嫌這是官僚,也可以贊這是民主,如今省府有了改善的想法,並非壞事,黃三水希望省府也能考慮相關配套,讓美好的立意,更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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