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英國海軍是如何探尋主權的?

fans news 發佈 2021-11-21T10:33:54+00:00

如果蘇丹是一個君主,那麼伊拉農「海盜」就應該是武裝民船,他們應該受到某種方式的控制,而不是被英國殖民法庭審判。

下文為《英國海軍對主權的探尋:19世紀中期的保護和占有》,[美]勞倫·本頓 著,張金牛 譯,節選自《區域(第8輯)》,汪暉 王中忱 主編

1838年,海軍少將弗雷德里克·L.梅特蘭(Frederick L.Maitland)作為東印度群島和中國站的總指揮,派出了「拉恩號」(Larne)單桅帆船和船長P.J.布雷克(P.J.Blake),收集有關蘇祿(Sulu)在霍洛島(Jolo)主權的信息。襲擊中國南部沿海船隻的伊拉農(Ilanun)海盜船聲稱自己是蘇祿蘇丹的臣民。如果蘇丹是一個君主,那麼伊拉農「海盜」就應該是武裝民船,他們應該受到某種方式的控制,而不是被英國殖民法庭審判。布雷克沒有前往霍洛島,而是前往馬尼拉(Manila),在那裡,西班牙官員向布雷克保證,「伊拉農號」是「一個純粹的海盜種族……(他們)不依賴任何人;不承認任何外部權威」。蘇祿的主權問題則比較模糊。西班牙與蘇祿蘇丹「大約在兩到三年前」簽署了一項條約,但是西班牙官員「嘲笑」這個「所謂的條約」,認為它是與「一個名義上是王公,但對臣民沒有控制權,而臣民不尊重其權威,也不向其效忠的無足輕重之人」簽訂的協議。

布雷克的任務構成了一個更廣泛的模式的一部分,在這個模式中,英國政府經常要求皇家海軍的艦長們來判別全球政治的主權——而結果常常是模稜兩可的。海軍人員往往是唯一存在於有爭議地區的英國代理人,大英帝國在這些地區尋求影響力,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並沒有擴大帝國的統治。海軍一貫將其角色定位為保護英國臣民,或者更廣泛地說,保護英國的利益。海軍艦長通常希望獲得可以證明占有(possession)的證據,以支持帝國在未來的各種聲明。他們所熟悉的關於保護(protection)和占有的話語可能導致戰爭或對新領土的吞併,但它們也常常使主權問題永遠沒有答案,甚至產生新的准主權類別。

要理解這一過程,就需要對19世紀中期,海軍艦長對島嶼和沿海地區的干預進行仔細的考察。艦長是政治密謀的特殊代理人,他們的行動帶有特定的晉升和經濟利益的動機,以及一系列公認的約束條件。他們通常通過短暫的登陸,從海上考察相關地區的政治安排,這是一個特殊的有利位置,使他們可以從中看出陸地上政權的性質。他們承擔著撰寫報告的任務,艦長們希望這些報告以及隨附的解釋最終能被提交給倫敦的政策制定者。各種各樣的信息在他們的報告中擠作一團。他們給海軍將領的信遵循了一個大致的模板,這個模板包含了海上航道、錨地和其他地球物理條件的信息,緊隨其後的是對政治事務的廣泛評論:從對地方統治者主權地位的評估,到對其他歐洲帝國的利益和行動的猜測。道德判斷滲透著評估「文明」水平的過程,對可用海軍艦艇資源的估量,也要根據不同地區在為英國貢獻商業利益方面的潛能而定。

這是一種奇怪的「技術」,一種用來採集有關遙遠地域政治特徵信息的技術。英國政府對船長的指示當然是出於保護英國利益,但相關指令明顯含糊不清。艦長們被派出時,得到的信息往往很少,但卻被期待一旦到達現場,就能準確地採取確實措施,以及向家鄉傳遞確定的信息。面對當地的政治情況,艦長們需要快速形成觀點,並以此來評估威脅,思考如何最好地推進英國的利益,並且在從國內得到進一步的指導之前採取行動。他們面對的問題可能有:地方統治者值得成為條約的夥伴嗎?他們能否成為商業關係和財產保護的合作執行者?英國的暴力是正當的嗎?

在回答這些問題時,海軍指揮官們會參考他們自己的政治觀點;他們中的許多人在這個時期認為自己是改革者和廢奴主義者。他們對何為英國利益、何為英國臣民的威脅,以及如何聲張英國利益的戰略,有自己的基本理解。在具體行事的時候,他們依賴於自己已知的(或者在某些情況下,上級告訴他們的)關於協調不同政治實體之間關係的兩大準則——「保護」和「占有」。艦長們對什麼可以用來象徵占有十分熟悉,他們用自己的行動來支持英國對抗早期的帝國競爭者。艦長們還訴諸保護的辦法,並考慮是否或如何向政治實體或領土提供保護,而這樣做通常是為了替代直接進行殖民統治的做法。海軍艦長們關於保護和占有的言論表明,他們正在努力履行自己的使命,阻止其他帝國主義宣稱的推進,在不強加統治的情況下尋求確立英國的影響力,並確定英國政府可能與哪些國家簽訂條約。

對保護和占有的強調使海軍艦長的意見在主權方面具有特殊的價值。他們避免對主權國家的地位做出任何明確的表態,同時也避免承認在島嶼和沿海領土上的各種准主權。畢竟,保護意味著一種沒有政治控制的支配關係。同樣,占有也只是提供了以後走向領土獲取的可能性,而不會必然地走向那一步。艦長們常常將這兩種辦法結合使用,以此為帝國的影響力構建一個靈活的框架。為了達到這個效果,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只需要把有關主權的決定推到不確定的未來。

緊急保護和占有證明

拿破崙戰爭結束後,英國海軍所要巡邏的是一個幅員遼闊、結構多樣、邊界模糊且不固定的帝國。和平為帝國帶來了新的殖民地,其中一些殖民地——特別是錫蘭、開普殖民地和馬爾他——被戰略性地定位為海軍船隻的加油站基地或海軍的區域指揮中心。東印度公司有自己的海軍,負責巡邏和維護穿越印度洋的海上航道及港口。在大西洋,英國海軍與美國和法國海軍在北大西洋的不穩定友好關係,與其在南大西洋日益增長的影響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推動這一趨勢的,是英國奴隸貿易巡航和其間接捲入與南美獨立相關的衝突。在全球範圍內,皇家海軍僱傭的人數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平,反對海軍的叛亂和其他抗議活動也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平。皇家海軍的全球影響力也被一項強大的新技術——蒸汽船——放大了。新型蒸汽船的速度比帆船快得多,而且可以更容易地在河道和無風港中航行,這擴大了海上作戰的範圍。

隸屬於海軍的人員和船隻對保護英國臣民的呼聲往往是最先有反應的。19世紀中期,隨著英國商人擴大經營範圍並定期尋求政府支持,這種呼聲變得越來越普遍。在整個殖民地範圍內,中層官員和執政官也對個別英國臣民受到的威脅提出警告,並敦促動用英國武力。商人和官員都譴責扣押商船的行為,並呼籲海軍保護英國船隻,對海上入侵者進行報復。19世紀40年代,一種被稱為「緊急保護」(protection emergencies)的做法席捲了整個帝國。這些危機有許多對小規模戰爭起了催化劑的作用,導致了激烈的干預,甚至使其升級為曠日持久的衝突。還有許多是在海上發展起來的,或者是在海軍艦艇通過展示武力來保證英國臣民安全的過程中引起的。這方面的例子從導致全面戰爭的危機到遲遲得不到解決的外交爭端,不一而足。

起初,這些襲擊似乎只是針對英國臣民的小規模事件,但在某些情況下,它們很快就有了巨大的政治意義和象徵意義。例如,1839年,英國商人拒絕將鴉片上繳中國官員,英國對華貿易總負責人查爾斯·埃利奧特(Charles Elliot)指示商人把鴉片交給他,然後由他把鴉片上繳給中國官員,並承諾英國政府會賠償貿易者被充公的貨物。正如他的批評者隨後所說的,他的做法使英國不得不向中國施壓,要求中國為鴉片買單,從而使事態不可避免地滑向了戰爭。埃利奧特為自己的行為辯護說,他只是反對中國人「侵犯英國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以及英國王室的尊嚴」。下議院在倫敦媒體上的辯論和評論持續地將注意力集中在保護英國公民及其在華財產的迫切需要上。激進的國會議員約瑟夫·休謨(Joseph Hume)宣稱,戰爭的理由從「從英國臣民……被關進監獄的那一刻」就存在了。《衛報》寫道,戰爭的目的不僅是彌補商人的損失,也是提供「防範中國當局未來暴行的保障」——這一說法把對個人財產的保護與對更廣泛商業利益的保護聯繫在了一起。

但並不是所有的緊急保護都導致了戰爭。1849年,英國政府從本國商人那裡了解到一起發生在位於西非甘比亞和獅子山之間的里約紐瑟(Rio Nuñez)的事件。喬治·馬丁(George Martin)和約瑟夫·布拉斯韋特(Joseph Brathwaite)沿河而上,從事「合法貿易」(也就是任何非奴隸貿易的貿易),他們在一個小倉庫里儲存了槍枝、彈藥和其他貿易貨物。1848年3月,一群法國人、比利時人和非洲人襲擊並燒毀了這座倉庫。當這件事引起外交大臣帕麥斯頓勳爵(Lord Palmerston)的注意時,他要求法國和比利時政府賠償英國商人的貨物損失。帕麥斯頓斷言,英國貿易商以及英國的貿易權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必須受到保護,這也預示了他後來在唐·帕西菲科事件(Don Pacifico affair)中的作為。

亨利·約翰·坦普爾·帕麥斯頓

在正式宣戰和外交斡旋之間,英國政府可以採用海上封鎖、炮轟、巡邏甚至陸地突襲等一系列緊急保護行動。在西非,為遏制奴隸貿易而巡邏的英國海軍艦長們襲擊了沿海貿易站。在東南亞,1843年、1844年和1847年,兩名海軍艦長先後炮轟了婆羅洲海岸的達雅克定居點,造成數千名平民傷亡。這兩個地區的艦長都指出,有必要立法打擊奴隸貿易和海盜活動,但他們也經常響應那些保護英國利益或臣民的呼聲。

緊急保護的結果,部分取決於對英國國民所面臨的危險的描述是否生動。在許多地方,就像在中國一樣,威脅來自專製法律體系中所謂的司法專斷(arbitrary justice)。因此,保護行動的最終目的不僅是阻止眼前的危險,而且是改變制度秩序,促使其與英國的利益更長久地保持一致。在少數情況下,這種干預直接導致兼併。然而,保護英國臣民的各種好戰行為從未得到一致支持。殖民地辦公室律師詹姆斯·史蒂芬(James Stephen)警告稱,保護的邏輯是有限度的:「如果女王的臣民中有50~60人……他們定居在距離其他任何英國殖民地大約100英里以外的地方……那麼他們就沒有同樣的權利去期待英國治下其他部分的制度所帶來的好處。」他的觀點與殖民地改革者和自由貿易支持者的情緒相一致,他們一直在抱怨維持帝國的成本。

「緊急保護」將艦長們置於眾目睽睽之下,這使他們一旦到達指定地點就不得不匆忙地臨時採取行動。不管是否有具體的指示,艦長們都會通過收集占有方面的證據來組織他們的諸多行動。就像保護一樣,占有也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概念。它涉及一套關於財產獲取的羅馬法律學說,這些學說已由羅馬私法轉變為公法。歷史學家已經對羅馬關於「占領」(occupatio或occupation)的法律觀點頗有研究,在其近代歐洲的改編版中,這一概念提供了一種確保領土所有權的方式,而這些領土被認為之前是不屬於任何人的。在歐洲帝國,占有在許多方面是一種更為實用的羅馬法變體。一個政黨或政權可以通過提供更有利於自己的證據來宣稱對某一領土的所有權。與占領一樣,證據可能包括定居點、防禦工事和地圖。這種證據無須達到一個客觀的界限,而只是為了壓倒別人的占有證據。這種比較性的框架在有兩個競爭對手的情況下顯得格外重要,例如,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代理人或定居者之間圍繞某個問題鈎心鬥角的情況。

占有的證明具有開放性和靈活性,這一性質使得海軍軍官們對此十分關注,因為他們在向英國本土的民眾描述自己的行動時,需要力求使自己處於最有利的地位。海軍能夠對大片海域行使管轄權,卻不占領這片海域或獲得其所有權,這使得他們在回應那些促使英國對沿海和島嶼環境行使宣示的請求時面臨困難。但艦長們知道,他們可以通過繪製地圖和提供地理觀測來支持此類宣示。他們也可以通過建立堡壘和定居點來做到這一點,儘管這些選擇會消耗船上的人力,並可能使水手置身危險或缺乏糧食的地方。這種靈活的占有方式是受歡迎的,因為它給了艦長相當大的自主發揮空間。他們甚至可以將最罕見的互動和陸地入侵解釋為英國存在的堅實證據。

就像他們應對緊急保護一樣,尋找占有證據的需要使艦長們必須迅速決定是否以及如何與當地政治勢力和歐洲敵對勢力的代理人打交道。他們的報告要在以下兩者之間進行轉換:一方面是常常趨於混亂的互動,另一方面卻是宗主國希望海軍在其全球帝國秩序框架內採取措施的願望。與一般知識的生產一樣,這種轉換過程體現在各個層次,艦長的報告、帝國內部通信、上級的總結、官員備忘錄、軍事法庭和其他紀律性記錄,甚至還有新聞報導。

占有平行於其他確立領土宣示的法律話語。海軍艦長們參與其他政治組織的談判,有時還向土著群體施壓,要求他們同意割讓主權。當然,並不是每一種帝國競爭或主權不確定的情況都會引發有關占有的話語。但是,在19世紀中期,英國實力的上升和帝國間的相互競爭,使有關占有的話語成為人們特別關注的焦點。作為一種國際參與的關鍵要素,占有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possession)非常直接地依賴於海軍艦長的戰略,以及他們在法律和外交領域的智慧(這種智慧可能真實存在,但也可能只是外界對他們的期待和想像)。

保護和占有可以是相輔相成的話語。訴諸保護這一行為本身就可以被解釋為一種占有的證明,因為它屬於一種確立行使英國權力的准管轄行為。而占有行為反過來又可能為緊急保護創造條件。海軍將領們沒有制定自己的規則,但他們確實創造了自己的一套敘事模式,他們的報告將保護和占有統一在一個單一的英國擴張、自我擴張的話語中。這種論述並沒有掃除偏遠地區政權的不確定性,也沒有解決其複雜性,反而使得關於主權的困惑長久存在。

沿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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