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說「被廢標了」,這些情況都屬於「無效投標」

fans news 發佈 2021-12-10T00:09:21+00:00

採購活動中,有些供應商表示「我被廢標了」,這裡的意思明顯是「投標無效」,而不是「廢標」。那麼,在採購中什麼情況會導致「無效投標」?看了下面這10個問題你就知道了。1.「廢標」和「無效投標」有什麼區別?

採購活動中,有些供應商表示「我被廢標了」,這裡的意思明顯是「投標無效」,而不是「廢標」。那麼,在採購中什麼情況會導致「無效投標」?看了下面這10個問題你就知道了。

1.「廢標」和「無效投標」有什麼區別?

答:「廢標」是指在招標過程中,出現法定情形,整個招標活動予以終止或中標結果被廢除的行為。「無效投標」是指某一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經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資格審查,或評標委員會符合性審查認定為不合格,而將其投標界定為投標無效。

有的供應商動不動就說「我被廢標了」,這裡的意思明顯是「投標無效」,而不是「廢標」。另外,很多從業者在競爭性談判、詢價等非招標採購活動中也經常誤用「廢標」一詞。非招標採購活動正確的表達應為「採購終止」「談判終止」「詢價終止」等。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 在招標採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現影響採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採購預算,採購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變故,採購任務取消的。

2.設備採購沒有要求進口設備,進口設備來投標如何認定?

答:應認定為無效投標。採購人採購進口產品時,必須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並獲得財政部門審核同意,沒有獲得財政部門同意的視同為拒絕採購進口產品;採購文件中未特別註明可採購「進口產品」的,視為拒絕進口產品響應,必須採購國產產品。

法律依據: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庫〔2008〕248號)第五條。

3.無法提供社會保障記錄,一定就被認定為無效投標嗎?

投標人是院校,無法提供社保記錄,該單位按照退休金和公費醫療執行。該單位提供了本單位蓋章證明,扣款和報銷記錄。合規嗎?

答:作為供應商,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是其應盡的義務。《政府採購法》的這一規定是為了抑制一些供應商依靠逃避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等手段降低成本的行為,是從源頭上促進公平競爭的措施之一。投標供應商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費。

通常情況下招標文件是這樣表述的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對供應商的規定,其中: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將招標文件相關資格條件修改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任意1個月的納稅及社保繳納的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費)。隨著承諾制的全面推行,供應商已無需提供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提供承諾函即可。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資質證明複印件未按要求蓋章可以判為無效投標嗎?

開標現場供應商資格審查過程中,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企業資質證明文件,原件及複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審查後返還,複印件留作備案,其中複印件審查過程中發現有部分文件沒有加蓋公章,以此為由作無效投標處理,合法合規嗎?

答: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首先看供應商投標文件中的複印件是否加蓋公章,然後,將原件與投標文件中的複印件進行核對。只要投標文件中的複印件加蓋公章,就可認定有效,否則,投標文件無效。

在評標委員會進行符合性審查時,投標文件「是否按招標文件要求籤字蓋章」是符合性審查的一項內容,投標文件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簽字蓋章的,其投標文件無效。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籤署、蓋章的;……

5.投標文件承諾提前交貨被判「無效標」,合法嗎?

招標文件規定交貨期為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兩個投標人的響應分別為合同簽訂後7個日曆日、5日。請問這兩個投標人被判為「無效投標」,合規嗎?

答:不合規。通常情況下,採購人是希望供應商儘快履約的,供應商提前供貨,屬於有利的正偏離,並不屬於政府採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廢標的法定情形。從實踐來看,如果採購人不便提前收貨的話,合同可以晚一些簽訂,只要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即可。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一)未按照招標文件的 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籤署、蓋章 的;(三)不具備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的;(四)報價超過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最高限價的;(五)投標文件含有採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六)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6.投標文件有的地方沒簽字蓋章是否有效?

答:這要看招標文件是如何要求的。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籤署、蓋章的,應當認定為無效投標。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 文件要求籤署、蓋章的;……

7.可不可以在資格條件中寫明「單位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答:可以。採購文件在對潛在供應商資格條件中,都應專門作為一條進行明確,屬於該情況的將作無效投標(響應)處理。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

8.招標文件可以不約定付款方式嗎?中標後再約定可以嗎?

答:不可以。首先,政府採購項目的付款方式是招標文件中一個重要條款,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響應付款方式的將作無效投標處理。招標文件約定的支付方式、時間、條件,直接影響著潛在供應商是否參加該項目投標。其次,不按照採購合同約定條款及時向中標供應商支付採購資金,影響供應商資金周轉,影響財政資金支付進度。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條 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採購項目的特點和採購需求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十)採購資金的支付方式、時間、條件。

9.投標文件密封袋封口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蓋章,可以判為無效標?

招標文件要求密封袋封口處蓋公章和法人章,投標時密封袋封口處只蓋了公章、沒蓋法人章,被採購代理機構判為無效投標合理嗎?《財政部關於促進政府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不是規定不能因為非實質性的格式、形式問題限制和影響供應商投標(響應)嗎?

答:逾期送達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拒收。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逾期送達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拒收。

《財政部關於促進政府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規定,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對投標(響應)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應當簡化明確,不得因裝訂、紙張、文件排序等非實質性的格式、形式問題限制和影響供應商投標(響應)。

10.投標文件中報價大寫金額漏寫了屬於無效投標嗎?

答: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相關要求來進行,如果沒有具體要求的要求供應商對此進行澄清就可以。

法律依據: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五十一條 對於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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