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世太保-一段恐怖的歷史(70)

fans news 發佈 2021-12-13T01:10:02+00:00

《The Gestapo:A History of Horror》By Jacques Delarue。其中包括腦積水者、斜視者、畸形者、半猶太人,以及數不清的劣等種族的產物。

《The Gestapo:A History of Horror》By Jacques Dela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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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的工作(3)

希姆萊對自己的工作感到非常自豪。在一篇題為《黨衛隊和警察的性質與職能》的文章中,他在談到囚犯時寫道,「他們是犯罪世界的渣滓和人類的垃圾...其中包括腦積水者、斜視者、畸形者、半猶太人,以及數不清的劣等種族的產物。他們所受的教育一般都是紀律教育,而不是意識形態教育,因為這些被拘留者大多是奴隸,很少有真正有性格的人...因此,教育要通過命令進行。命令首先設想這些人應該住在乾淨的小屋裡。只有我們德國人才有能力實現這樣的事情,沒有任何國家能表現得如此人道。」

黨衛隊、國防軍和黨的代表團對集中營進行了多次訪問。達豪的一名前囚犯說,他們有一種被關在動物園裡的感覺。向來訪者展示集中營囚犯的代表人物是為了逗他們開心,這幾乎成了一種不變的模式。首先出場的是一名普通謀殺犯,然後是前維也納市長施密特博士,緊隨其後的是一名捷克高級軍官,接著是同性戀者、吉普賽人、天主教主教或波蘭教會的高級官員,最後是大學教授。參觀者們經常會笑得前仰後合。這種選擇方法將學者、道德高尚的人、民間或宗教界知名人士置於那些已被提拔為「囚監」的罪犯的淫威之下,而後者則對犯人擁有生殺大權。這是一個長期醞釀的計劃,其目的是有系統地使人喪失人性和貶低敵人。

這些無情的規定是由蓋世太保的官員設計的。他們的警惕性也延伸到集中營管理部門,後者的行為被定期報告給繆勒,而繆勒又將報告轉給海德里希,並最終交給希姆萊。

有時,毛特豪森集中營的某些官員會因為管理 "缺陷 "而受到斥責。例如,集中營的醫生從到達營地的一支車隊中帶走了兩名年輕的荷蘭猶太人並將他們槍殺,以便將他們的頭骨做成原始的鎮紙。這些頭骨後來成為他辦公桌上的裝飾品,因為他們有一副好牙齒。他因此事被 "訓斥 "了。

納粹的世界封閉而令人窒息,具有一種無法改變的內在邏輯。它超出了我們的理解能力,因為其標準對我們來說是完全陌生的,但是工業級大規模謀殺對黨衛隊來說卻是正常行為,因為他們是奉命行事。任何管理上的失誤,可能在我們看來是微不足道的,卻被納粹認為是嚴重的錯誤,因為它違反了黨的原則。在黨的原則之外,不存在真理和救贖。

真正的納粹分子對謀殺是不會感到後悔的,雖然它令我們目瞪口呆並將在未來幾個世紀裡困擾著人們的良知。誰會去控告屠宰場的員工殺了一頭牛或是割了幾隻羊的喉嚨呢?對一個真正的納粹來說,「劣等民族」或「祖國的敵人」都屬於「人類的渣滓」,他們比一頭牛或一隻羊更不值得同情,因此消滅他們是一項對社會有益的工作。

沒有被蓋世太保送往德國集中營的囚犯也很少被釋放,哪怕對他們來說並沒有真正的指控。相反,如果在調查期間找到了重要的「證據」,或犯人在酷刑下招供,他就會被送上德國人的法庭。在巴黎,這個法庭位於布瓦西·丹格拉斯路11號。

法庭全憑經驗進行審判,蓋世太保在開庭時不能對其施加任何壓力,但在宣判後,受審的人無論是被判刑還是無罪釋放,都將再次被蓋世太保拘留,後者可以對其自由處置。在初步調查期間被拘留在弗雷訥、桑泰或謝爾什-米迪監獄的囚犯要麼在判刑後被送往羅曼維爾堡監獄,要麼只是在蓋世太保的要求下被拘留,因為後者認為沒有必要將他們送上法庭。

1943年6月以後,設在城堡內的「羅曼維爾堡」集中營(原先由國防軍負責,後交給黨衛隊管理)接收了不同類別的囚犯,並形成了一種永久性的人質儲備。

槍殺無辜的人是對抵抗行為的一種報復手段(雖然這些人已經被拘留了幾個月),而其作為處理原則被納粹用來製造恐怖氣氛。這種權力和人際關係的概念充斥著整個納粹世界,以至於其領導人似乎無法想出任何其他治理方式。

在羅曼維爾堡,犯人被分為四或五類。第一類人是那些享有特權的人,他們可能被稱為「行政拘留犯」,此類犯人數量很少,一般不超過50人,他們大多是具有一定重要性的人物,要麼因為安全措施被逮捕,要麼被報告(通常是遭人告發)敵視納粹,但德國人找不到證據對他們進行指控。這些人包括圖書管理員、秘書和醫生,他們有權每周收到一封信和一些來自外面朋友的包裹。從實際情況看,似乎沒有人被列入這一類別。另一方面,幾乎所有這一類的人在經歷不同時長的監禁後都被驅逐出境。

第二類人是普通拘留犯,他們因明顯的犯罪行為而被德國人逮捕,其中包括德國人的間諜和蓋世太保輔助人員,他們因在工作中通過欺詐和偷竊不當獲利而被抓,其中一些人在解放後被法國當局審判並處決。這些犯人中很少有人被驅逐出境,對他們的管理方式或多或少與第一類犯人相似。此外在這類犯人中還有不到15歲的兒童,因為和其他集中營一樣,許多兒童都被關押在羅曼維爾堡。有一段時間那裡甚至有一名7個月大的嬰兒。

第三類人是女人,她們是政治犯、激進分子或重要抵抗者的母親、女兒和妻子。他們的勇氣和非凡的活力給了囚犯們極大的安慰。多虧了他們,各種消息才能在營地里到處傳播,有幾次甚至導致了德國人的瘋狂報復。德國人安排真正的女犯和妓女混入他們的隊伍,目的是讓人對其產生一種道德敗壞的感覺。但是這個方法遭遇了徹底的失敗,因為即使是最底層的女人在與被拘留者接觸後也找到了一點人的尊嚴。最終大多數女性政治犯都被驅逐出境了。

第四類人是被單獨監禁的政治犯。這些人被允許採用與前三類人幾乎相同的管理方式:幾封經過仔細審查的信件,幾個紅十字會的包裹,以及簡短的日常鍛鍊。當第五類囚犯數量不足時,可以從這些囚犯中挑些補充過去。他們中的一些被槍殺,極少數被釋放,其他則被驅逐出境。

上述四類人被安置在堡壘的老舊地面建築中,這些建築以前被用作軍營、辦公室和商店。第五類人則非常不幸地被關在堡壘的舊炮台和地下室里。他們經常被提醒說總有一天他們會被拉去面對行刑隊。在潮濕、悶熱的地下室里,犯人們在幾乎完全黑暗的情況下,坐在從未更換過的草墊上擠作一團。室內窗戶緊閉,只有一個臨時的小廁所,在這裡不可能換衣服,而且幾乎完全沒有水,這使得最基本的衛生條件都難以達到,而此種惡劣環境導致整個監獄臭不可聞。

56名囚犯被關在一個長十米寬八米的炮台里幾個星期,對他們來說,集中關押就是普遍規則。疥癬和虱子不斷折磨著這些不幸的囚犯,黑暗使他們在幾個星期後幾乎失明。在這裡食物被減少到最低限度,郵件和包裹也被禁止了。冬天,寒冷和潮濕使他們更加痛苦。一些人在這種條件下被關押八個月,十個月,有時甚至長達十二個月。有時作為懲罰,他們還會被轉移到令人作嘔的地下塹壕,這是路易十三時代的城堡所特有的一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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