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發布實施

fans news 發佈 2021-12-22T14:10:13+00:00

湘潭在線12月22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丁玉潔)為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引導村民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保護耕地,改善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提高農房品質,提升鄉村建設水平,由市住建局牽頭起草的《湘潭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發布實施。

湘潭在線12月22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丁玉潔)為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引導村民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保護耕地,改善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提高農房品質,提升鄉村建設水平,由市住建局牽頭起草的《湘潭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發布實施。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出台《實施細則》,是落實國、省、市關於規範農村建房管理的客觀要求,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現實需要,是狠抓農村建房質量安全監管的主要抓手。今年以來,市住建局根據市委、市政府具體要求,迅速啟動細則編制工作。經深入調研、多層次會商、向社會公眾和相關單位徵求意見並經市政府法制審查後,形成了該《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系根據《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湘潭市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共有七個章節,明確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村民以戶為單位,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新建、改建、擴建、重建農村住房的規劃與用地管理、申請與審批管理、施工與質量管理、服務與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明確,農村住房建設應當堅持規劃先行、適度集中、一戶一宅、先批後建、建新拆舊的原則,符合耕地和生態環境保護、建築安全、實用美觀等要求,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地域特色和鄉村風貌。

《實施細則》明確,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的主體責任,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與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住房建設的相關管理服務工作。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通過媒體等途徑加大宣傳力度,使《實施細則》更加深入人心。同時,及時了解實施情況,總結有效做法,建立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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