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問題:
「拿到年終獎就辭職,是不是不厚道」
我隨即想到有小夥伴在最近一場live里諮詢我:
在職找工作,是不是對不起僱主?
額,這種樸素的職業道德觀,我也有過。十多年前,我也是個職業道德感爆棚的職場新人:
怎麼能在職求職呢?這不是三心二意職場綠茶婊?;沒做滿一個月,當月薪水都不好意思拿;公司艱難,員工應該同舟共濟,沒漲薪就不漲薪;我不能走,否則老闆就孤軍奮戰了。
現在想想,自己感動自己,做一個道德帝,並沒有感化老闆,反而讓老闆覺得這是理所應當的。
作為職場人,應具備起碼的職業道德,但是以上這些「職業道德觀」高得離譜,也不合時宜。很多小夥伴並沒有弄清楚,企業和員工之間是僱傭關係,不是戀愛關係。
1
職場人對誰負責?
有人說:在職場要對老闆/上級/公司負責。
嗯,想多了。
職場人首先要對自己負責——你不對自己負責,就沒人會對你負責。尤其是職業規劃。
你的職業目標是什麼?你的自我定位如何?你對薪酬福利滿意嗎?你希望在職場上實現哪些自我價值?
我在之前一篇文章分享過:自己的職業規劃必須自己設計實施。你不去設計,公司/老闆就會替你設計。而別人設計的方案,你未必會喜歡。
有時候,企業和職場人的目標恰好一致,雙方都能從合作中有所收穫。企業發展,個人成長,雙贏。
然而,職場人的發展目標和企業的發展目標,不可能總是一致的。
這個時候,揮手告別老東家,道一聲珍重,去尋找我們自己未來的職業夢,再正常不過了。
相反,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如果需要變革,需要辭退你,難道你認為企業會有猶豫嗎?
在我看來,企業如果能按照勞動法規定合理補償,並道一聲「珍重」足矣。
如果再貼心一點,補一句「感謝你多年來的服務,我們再給你寫一封推薦信」,夠了。
其次,職場人要對身邊的人負責,對配偶負責,對子女負責,對父母負責。
照顧好家人,是每一個人的職責。身邊家人都不負責的職場人,妄言對企業負責,我是不相信的。
很多人意識不到:美滿的家庭,也是職場成功的一個標誌。
已經有企業開始意識到這一點了,在提供福利保留人才時,不少企業都開始為員工子女,配偶甚至父母提供福利和健康保障。最有名的莫過於星巴克去年推出的父母保險福利了。
再次,才是對企業負責,而對企業負責,也不意味著拿完年終獎不能跳槽,企業發展我就得無條件996加班……
企業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你清楚嗎?
2
企業對員工的要求是什麼
其實,招聘網站的招聘啟事,對於候選人的要求很詳細,具體做哪些工作,負責什麼業務,管理多大的團隊,都應該有。
試問:有沒有說加入我司拿完年終獎不能跳槽?
對於正常的企業來說,對員工的要求只有一個:
做好自己的工作,對得起付給你的薪水。
很多企業把Integrity放在價值觀里,翻譯過來,是誠信,是正直。
何為正直,不是不跳槽,不是不出去面試。而是自己的工作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是遇到問題坦誠溝通,是職責範圍內義不容辭。
還有些所謂的職場道德要求,是黑心老闆和缺心眼員工自己腦補出來的:
不能拿完年終獎跳槽;
不能漲完薪水跳槽;
不能在職看機會;
公司困難,員工得接受低薪沒長薪;
公司要發展,員工得無條件996奮鬥;
……
職場人,如果你不混演藝圈,那麼最好多給自己爭取加薪,別給自己加戲。
你在崗位上完成任務,工作幹得精彩,是對公司最大的報答和厚道;你尸位素餐,出工不出力,然後還宣揚我對公司忠心耿耿,公司心裡其實有一句MMP不知當講不當講。
前幾天看到一個視頻,講的是裁撤事業編制的公路收費人員,補償金都給了,一大姐還在鬧,撂下一句:我的青春都獻給國家的收費事業了,除了收費啥都不會,以後也學不會。
好好的勞資關係,她占據道德制高點:「我把青春獻給國家了」,非把企業當爹媽,然後告訴自己,爹媽養我是應該的。
3
先講利益,再講感情?
作為員工,你擔心年終獎發了之後跳槽,不夠厚道。
那麼,當你遇到企業在發年終獎之前把你給裁掉時,還不得崩潰了?
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
勞動法規定,裁員,企業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辭職同樣是一個月。
如果關係好,辭職也能一起涮羊肉啊。走後還給企業推薦其他朋友來。
正常的勞資關係,先講利益,再講感情。
如果你把這關係升級為親人關係,或者朋友關係,那是你自己戲精。
如果是企業,先講感情(動不動搞「We are伐木累,家人共進退」文化),職場人反而要提高警惕。
一旦先講了感情,之後利益就很難開口了,而感情本身也維繫不下去,本來就不是一家人嘛,你爺爺過世的時候,你老闆來守靈嗎?
對於宣揚家人文化的企業,我倒是饒有興趣的想知道這公司是不是永不裁員?畢竟你成績再差賺錢再少,爸媽總不會扔給你一紙協議,打兩個月飯錢,就和你斷絕親子關係吧。
不是說「伐木累」的企業文化不可行,但具體操作上仍應該先講利益,再講感情。
舉個例子
兩種說法,員工更容易接受哪種?
公司晚上加班搞團建,加班費批不下來,但爭取到明天上午放假調休;
我們公司都是一家人,一起晚(加)上(班)聚(團)餐(建)。
第一種雖說是冷了點,但利益先談到了,員工看這一波不太虧,那就去吧。
第二種雖然感情上升華得緊,但免不了有員工冷笑:忽悠誰呢?這不是變相加班嗎?
僱傭關係,就講僱傭關係。
企業和職場人都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要舔著臉往「伐木累」上去蹭。
對職場人來說,企業本來就不是你家,你把企業當家,一旦企業講起勞資關係,你自個的價值觀就崩塌了。
於企業而言,老闆以為這樣境界提升了,團隊凝聚力也提升了。殊不知利益跟不上,會被員工視為大忽悠。表面上附和,實際上不恥。
看過《鹿鼎記》裡的神龍教嗎?
教眾嘴上忠心耿耿,但危機臨頭,各個反水造反給教主戴綠帽子。
反倒是韋小寶和師傅陳近南,開篇先談利益:「滿洲韃子一直欺壓我們漢人,搶走我們的銀兩跟女人,所以我們要反清。」
最後兩人感情並不差哦,韋小寶倒是在師傅死後,冒著危險拼死給師傅報仇。
寫在最後
回到原題,所謂年終獎,不是年初獎。
這錢本來就應該是職場人應得的,拿完年終獎走人,合乎情理。就算提前走人,按照勞動法,年終獎依然是職場人應得的。哪有拿完年終獎就不好意思追求前程的說法?
明明有更好職業發展機會卻不走,可謂不智;
能掙更多錢有更好福利,照顧家裡老人孩子不去,可謂不仁;
該拿的錢猶猶豫豫不拿,在同事間帶來負面影響,可謂不義;
不仁不義不智,還說對公司負責,我是不相信的。
作者簡介:Sean擁有10多年的人力資源行業經驗,先後供職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Randstad和諮詢公司Mercer。工作之餘,Sean的身份還包括第一財經/南都周刊專欄作家,知乎人力資源優秀回答者。公眾號:瞎說職場(HR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