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更換營業執照,原執照也只有在年檢期內有效。如果不變更,以後其他單位要求單位提供法人身份證的時候,你不可能再用原法人身份證辦理。但是比如貸款的時候,既要法人身份證,還要法人簽字,這個時候如果你用原法人的證件,那還得提供現法人是企業法人的證明等。
營業執照變更的程序:
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應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登記。其中變更的事項不同,變更登記時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營業執照變更流程包含了變更營業執照企業名稱、變更住所、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增加營業執照註冊資本或變更營業執照經營期限的變更登記、減少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董事會人員、正、副總經理變更等內容。
一、變更營業執照企業名稱,應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一式二份,下同);
2、企業董事會決議;
3、有關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
4、營業執照正、副本;
5、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變更住所,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新住所使用證明;
4、營業執照正、副本。
三、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及換發的新批准證書;
4、經營範圍變更中涉及國家法律、法規需進行專項審批的批准文件;
5、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增加營業執照註冊資本或變更營業執照經營期限的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營業執照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原有註冊資本已出齊的驗資報告(未出調整註冊資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及換發的新批准證書;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減少(指未出調整的)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董事長簽署的減少營業執照註冊資本的申請書;
2、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董事會一致通過的決議;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及換發的新批准證書;
5、企業在省級以上報紙上三次登載企業減少營業執照註冊資本公告的證明;
6、企業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書;
7、營業執照正、副本;
8、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董事會人員、正、副總經理變更,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有關人員的委派文件;
4、有關人員的簡歷、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正、副本(只變更董事的免交)。
具體的流程是先向工商部門說明需要變更的事由或事項,取得相關的表格,回來逐項填寫辦理,再提交給工商部門。等待審批。
變更法定代表人的程序: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簽名);
2、企業申請登記(備案)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本表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原件(見說明5);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內填寫);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1份,驗原件);
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變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變動的需提交相關任免職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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