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驅離反服貿學生,台北市警察局再敗訴,二審賠更多

fans news 發佈 2022-01-28T12:04:25+00:00

2014年反服貿運動衍生「行政院驅離案」,前「立委」周倪安等29人提起賠償訴訟,一審判決台北市警局要賠14人、111萬多元,案經上訴,二審認定警察驅離時逾越比例原則,雖無法證明民眾是遭警械傷害,仍應由市警局賠償,27日加碼宣判多賠5人29萬多元,合計共賠償19人、140萬8169萬元。

2014年反服貿運動衍生「行政院驅離案」,前「立委」周倪安等29人提起賠償訴訟,一審判決台北市警局要賠14人、111萬多元(新台幣,下同),案經上訴,二審認定警察驅離時逾越比例原則,雖無法證明民眾是遭警械傷害,仍應由市警局賠償,27日加碼宣判多賠5人29萬多元,合計共賠償19人、140萬8169萬元。台北市警察局不得上訴。

台「警政署」表示,對高院判決結果表示尊重,將不斷檢討,精益求精警察執勤方式,以保障民眾權益,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台北市警察局則說,感到遺憾但尊重。相對官方立場,基層警察得知判決結果,則是一片譁然,不少人直言打擊士氣。

本件賠償案,起因是民眾周榮宗、周倪安及黃貴蘭等人於2014年3月23日晚間至隔天清晨,未經准許就在「行政院」院區周邊就服貿協議審議程序瑕疵靜坐抗議,意圖敦促「行政院」撤回提案,因群眾攻進「行政院」,警方後來集結上千警力,進行強制驅離。

他們指控,台北市警局所屬警察以徒手或使用警棍、盾牌等器械方式,用壓制、毆打、踢踹等逾越合理必要界線的方法進行驅離,致他們身體受傷及隨身物品損毀,請求判決台北市府及台北市警局連帶賠償838萬4854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台北市警局賠償周倪安等14人111萬多元;台北市警局及周等人不服都提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由審判長蔡和憲、受命法官周珮琦、陪席法官陳瑜組成的合議庭認為,民眾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在「行政院」區進行集會活動,部分民眾並以油壓剪、鐵撬等物品破壞鐵拒馬,以棉被覆蓋其上後翻越拒馬進入「行政院」區,違反集會「遊行法」規定。

合議庭表示,警察對於侵入「行政院」區及聚集在禁制區內的民眾進行強制驅離,屬適法行為,但實施強制驅離時,應符合比例原則。

獲賠民眾分別受頭皮撕裂傷、頭部挫傷、眼窩骨骨折、肋骨骨折等傷勢,這些不是警察以抬抱、拉離等方式進行驅離過程所致,是部分警察執行驅離勤務時,逾越比例原則所造成的傷害,市警局不能以執行勤務為由阻卻責任,應賠償14位受傷民眾,及當初受傷目前已死亡的周榮宗5位繼承人共19人、140萬8169元。其中台北市警局不得上訴,獲賠民眾如果不服,且求償又超過150萬元就可提上訴。

對於此次判決,台灣《中國時報》今天發文指出,反服貿運動期間大批情緒失控的群眾,從原本抗爭的地點「立法院」,轉移到與之無關的行政機關辦公處所,並占據大樓及周邊幹道,為了公眾利益及機關正常運作考量,警方執行驅離卻反遭責難,這樣不接地氣的判決,根本就是打擊警方士氣。

文章稱,攻占「行政院」衍生的賠償訴訟,缺乏親身感受群眾示威衝突現場氛圍的法官,只憑藉著抗爭民眾片面主張,認定就算無法證明遭警械傷害,仍須由市警局賠償,這樣的判決,對辛苦執勤的警察而言是相當不公平,且不符合多數的司法實務判決。(薛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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