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位於河北省南部,西部與山西省相鄰。
早在5萬至10萬年前這裡就有了人類的棲息繁衍。
在很早以前,因為邢地這裡土地肥沃,水源豐富,我們華夏人類的始祖黃帝,曾率眾躬耕於邢台干言崗,親自開井耕田,後代邢台人為了紀念他鑿井築邑,合併「井」「邑」二字為一字,這就是「邢」字的由來。
黃帝部落與蚩尤部落曾九戰於邢台大陸澤。
據《史記》記載:「北過逄水,至於大陸(大陸澤)」,說的就是大禹曾經治水於邢台大陸澤。
商朝末期時,殷紂王曾在邢台的沙丘建有行宮,長期酒池肉林、徹夜飲歡。商朝的邢侯,對紂王極力進諫勸阻,被紂王所殺死。
西周時期,公元前1060年,周成王分封周公的第四子姬苴為邢侯,在此地修築有邢城,建立邢國,管轄邢地,前後歷時四百餘年。
春秋時期,公元前635年,衛國使用反間計滅了邢國。
公元前631年,晉文公兵伐衛國,後來邢國歸屬了晉國,成為了晉國的屬地。
戰國時期,邢歸趙國所屬。
公元前295年,進行過胡服騎射改革的趙武靈王,因為發生了沙丘之變,在邢台沙丘宮去世。
秦國時期,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了六國,實行郡縣制,設置了信都縣,境內區域分別歸巨鹿郡和邯鄲郡所管轄。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邢台沙丘宮病逝。
西漢時期,公元前203年,改置襄國,皆都隸屬於冀州刺史部管轄。
東漢時期,公元25年,光武帝劉秀在鄗城(柏鄉)稱帝,建立了東漢。境域內歸冀州刺史部管轄。
三國時期,仍然名為襄國縣,被魏國所統治,隸屬於冀州廣平郡。
西晉時期,歸廣平郡所管轄,隸屬於司州。
東晉十六國時期,公元319年,石勒在襄國稱趙王,國號「趙」,定都於襄國,歷史上稱為後趙。
隋朝時期,公元583年,廢郡立州,襄國郡改為縣,曾隸屬洺州。
公元589年,襄國縣改稱為龍岡縣。
公元596年,在邢地設置邢州。
公元607年,恢復設置襄國郡,治領龍岡。
唐朝時期,公元618年,把襄國郡改為邢州。
公元742年,廢除邢州,改為鉅鹿郡。
公元757年,恢復邢州。
北宋時期,公元960年至1118年仍然設置為邢州。
1119年,廢除邢州,設置信德府。
1120年,宋徽宗合古「邢」字和邢侯所修築的「行台」之「台」二字,改龍岡縣作為邢台縣,隸屬於河北西路管轄。自此以後就有了「邢台」之名。
南宋時期,1125年,被金所占領統治。
1129年把信德府改為邢州,邢台縣為邢州治所,隸屬於河北西路管轄。
元朝時期,1262年9月,改邢州為順德府,隸屬於中書省管轄。
1265年(元至元二年),改順德府為順德路,隸屬於中書省。
明朝時期,1368年,改順德路為順德府,屬於直隸京師。
清朝時期,行政體系基本上沿用明朝制度,隸屬關係沒有變化。
民國時期, 1928年直隸省改為河北省,邢台各縣均直屬於河北省管轄。
新中國成立後,邢台市改設為邢台鎮,隸屬邢台專員公署。管轄邢台鎮和邢台、沙河、內丘、臨城、隆堯、任縣、柏鄉、南和、寧晉、巨鹿、平鄉、新河、廣宗、南宮、威縣共計16個縣(鎮)。
1950年,邢台鎮與邢台縣合併,改為邢台縣城關區。
1951年,邢台鎮恢復建制,仍隸屬專署。
1952年,清河縣由衡水專區劃歸邢台專區。
1953年,邢台鎮升為邢台市,由邢台專署監督領導。
1958年,撤銷邢台專員公署,邢台專署與邯鄲專署合併為邯鄲專署,並將寧晉縣、新河縣劃歸石家莊專署領導。
1960年,實行市管縣體制,邯鄲專署合併於邯鄲市。
1961年,恢復邢台專區建制。
1964年,設立臨西縣。至此,邢台專署共轄,邢台市、邢台、沙河、臨城、內丘、柏鄉、隆堯、任縣、南和、寧晉、巨鹿、新河、廣宗、平鄉、南宮、威縣、清河、臨西共18個縣(市)。
2020年,邢台市管轄有,代管(沙河市、南宮市)、橋西區、橋東區、邢台縣、內丘縣、臨城縣、隆堯縣、任 縣、柏鄉縣、南和縣、寧晉縣、巨鹿縣、平鄉縣、新河縣、廣宗縣、威縣、臨西縣、清河縣,共19個縣(縣級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