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發布「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 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達到30萬套(間)

西安晚報 發佈 2022-02-10T23:42:47+00:00

2月11日,市住建局對外發布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發展規劃明確,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達到30萬套(間),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以上,努力滿足和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2月11日,市住建局對外發布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發展規劃明確,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達到30萬套(間),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以上,努力滿足和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指導思想 著力解決好新市民和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

發展規劃指導思想明確,將始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努力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抓住西安市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機遇期,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效擴大供給,切實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不斷增加城市競爭力,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為西安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提供重要支撐。

實施的基本原則為堅持以人為本,為民惠民。充分發揮住房保民生的作用,立足保基本、惠民生、暖民心,聚焦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實現「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穩」,著力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切實提升居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供需匹配,穩量提質。以滿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結合存量土地、房屋狀況,簡化項目審批流程,儘快形成實際供應。在住房建設、基礎設施配套、運營管理方面,強化品質意識,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高質量發展。

堅持職住平衡,統籌協調。強化國家中心城市意識,緊抓重大發展機遇期,統籌考慮產業發展方向、城市更新片區、軌道交通布局、公交場站分布,協調跨區域房源供給,引導產城人融合、人地房聯動,實現職住平衡。

堅持多方參與,持續發展。積極引導多方參與,發揮市場機制,在租賃運營企業可持續、租戶可負擔的原則下,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著重考慮保障群體的承受能力,堅持小戶型、低租金。

本次規劃範圍為西安市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

建設目標 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達到30萬套(間)

發展規劃的總體目標為引導多方參與,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閒置房屋及新供應建設用地等5類土地,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達到30萬套(間),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以上,努力滿足和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前期(2021年-2022年),聚焦於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明確「十四五」建設項目清單,竣工分配一批存量項目,開工一批新建設項目,預計完成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11萬套(間)。

中期(2023年-2024年),相比前一階段房源供給翻一番,開工項目翻一番,初步形成全市房源合理布局,市、區兩級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管理的企業數量初具規模,預計完成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13萬套(間)。

後期(2025年),全面實現「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穩」,有效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帶動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助力「穩房價」得到有效落實,基本解決本市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問題,預計完成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6萬套(間),並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進行優化補充。

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方面,落實5類土地供應渠道,重點引導市場充分利用閒置、低效的存量土地和房屋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結合「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各類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合計約15000畝。

根據建設計劃、樓地面價格和建設成本,結合建設期內資金投入比例,「十四五」期間市場各主體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總投資約1140億元。

選址要求 使保障性租賃住房能夠直接獲得良好的區位條件和成熟的配套設施

發展規劃明確,按照供需匹配、職住平衡的原則,全市各區縣、開發區(含西咸新區)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合理制定住房保障目標,科學開展住房保障選址工作,改善轄區內住房矛盾。

對於保障性租賃住房選址,存在多種因素影響,包括職住因素、交通因素、公共服務設施因素、建設成本因素及混合居住因素等。針對以上因素,本次規劃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選址標準結合總體布局和分類用地兩個層面進行考慮。

在總體布局選址標準方面,結合新城建設促進產城融合,一方面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安排在產業密集的區域;另一方面在居住用地的規劃中劃出一部分作為產業用地供給,選擇引進勞動密集型產業,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居民就近就業。充分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注重與城市的醫療服務設施、中小學基礎教育設施的空間關係,既能夠滿足社會各類群體享有城市公共資源的權利,又能夠降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成本和居民的生活成本,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強化公共運輸導向的TOD模式,應充分結合軌道交通站點布局,在其周邊有效服務半徑內進行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設計。混合居住避免社會隔離,有利於社群融合和資源共享,完善城市社區社會網絡關係。

在分類用地選址標準方面,在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思維模式下,保障性租賃住房選址不應局限於未開發建設用地,應把握當前存量土地開發的契機,將部分存量用地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並發揮建成區優勢,使保障性租賃住房能夠直接獲得良好的區位條件和成熟的配套設施,靈活運用城市存量土地。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尊重農民集體意願的基礎上,可將此類用地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選址的考慮範疇。優先選擇靠近城區、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同時避免對農用地、耕地的侵占和生態系統的破壞。

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對於西安市域內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城市建設範圍內使用權的自有閒置土地,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願的前提下,允許用於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在選址中,應避免對企事業單位辦公秩序造成影響,同時優先解決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職工;對於企事業單位閒置用地可結合城市更新要求進行產業升級。

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將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築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於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將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築面積集中起來,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在選址中,應靠近產業園區中心,結合文化、教育、醫療、綠地等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布局,同時注意與工業用地的分隔,減少對生活居住區的污染。

存量閒置房屋對城市中閒置和低效利用的房屋進行收儲改建,可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此類用地選址中,優先選擇靠近中心城區的民用住房進行收儲,既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減少資源投入和住房存量,又能夠有效緩解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資金籌措問題。

新供應建設用地根據職住平衡原則,在對新供應建設用地的選址中,優先選擇產業園區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鼓勵城市更新中拆除重建類項目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在地鐵上蓋物業中建設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

西安報業全媒體首席記者 梁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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