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了解古人鮮為人知的另一面:李藩有宰相器

siye0926 發佈 2022-04-13T02:46:24.972289+00:00

【典出】宋·孔平仲《續世說》【原文】李藩為校書郎,王紹持權邀藩,一相見即用,終不肯就。為給事中,制敕有不可,遂於黃敕後批之。吏白:「宜別連白紙。」藩曰:「別以白紙,是文狀,豈曰批敕耶?」裴垍言於帝,以藩有宰相器,擢為平章事,與權德輿同在政府。

【典出】宋·孔平仲續世說

【原文】李藩為校書郎,王紹持權邀藩,一相見即用,終不肯就。為給事中,制敕有不可,遂於黃敕後批之。吏白:「宜別連白紙。」藩曰:「別以白紙,是文狀,豈曰批敕耶?」裴垍言於帝,以藩有宰相器,擢為平章事,與權德輿同在政府。

河東節度使王鍔遺賂權幸,有密旨:「王鍔可兼宰相,宜即擬來。」藩遂以筆塗「兼」、「相」字,卻,奏入云:「不可。」德奧失色云:「縱不可,宜別作奏,豈可以筆塗詔耶?」藩日:「勢迫矣!出今日,便不可止。日又暮,何暇別作奏。」鍔命果寢。

【譯文】李藩任校書郎時,王紹憑藉權力邀請他,一相見就任用,但李藩始終不肯屈就。李藩擔任給事中後,凡是制書令有不適當的地方,他就在黃麻紙的最後批寫意見。吏員說:「應該另外用一張白紙連在後面。」李藩說:「另外用白紙,那是在寫文狀,還叫什麼批寫救書呢?」裴垍向唐憲宗推薦李藩,說他有宰相的器度。唐憲宗於是提拔李藩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與權德輿同在宰相府辦公。

河東節度使王鍔賄賂權貴寵臣,於是皇上下達密旨:王鍔可兼宰相,應當立即擬定任命的詔書交來。」李藩於是用筆塗掉了「兼」、「相」二字,退回密旨,還在上面寫上奏語:「不可」。權德輿大驚失色,說:「即使不可,應該另外寫奏語,怎麼可以用筆塗改詔書呢?」李藩說:「情況很緊迫啊!過了今天,就阻擋不住了。天色又晚,哪裡有時間另外寫奏語。」王鍔兼宰相一事果然壓下不提了。

【注釋】李藩(754年—811年):字叔翰。唐趙州(今河北趙縣)人。唐憲宗時任宰相。

王紹(743-814年):唐德宗時任戶部尚書,憲宗時任兵部尚書。持權:掌權。

王鍔(740年-815年):字昆吾。唐太原(今屬山西)人。唐德宗時任河東節度使。為官貪財聚斂,家產富有。

裴垍(jì)(?-811年),字弘中。絳州聞喜(今山西聞喜縣)人。唐朝中後期名相,內史裴居道七世孫、高陵令裴昱第二子。

藩遂……不可:原旨為「王鍔可兼宰相,宜即擬來,」塗改後為「王鍔可宰,宜即擬來。」宰:屠殺。故李藩奏云:「不可」,即認為不可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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