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疑罪從無」真的是讓壞人逍遙法外嗎?

暮青要加油 發佈 2022-04-14T18:52:36.515472+00:00

什麼是「疑罪從無」: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一旦出現既不能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嫌疑又不能證明其有罪的兩難情況下,從法律上推定該嫌疑人無罪的處理規則。

有人說,現代法律里最大的漏洞就是「疑罪從無」。因為它,犯罪的人得以逍遙法外。


什麼是「疑罪從無」: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一旦出現既不能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嫌疑又不能證明其有罪的兩難情況下,從法律上推定該嫌疑人無罪的處理規則。聽起來好像有點拗口...說白了,就是「寧可錯放,不可錯判」!

與「疑罪從無」相對的是,古代法律里的漏洞--「刑訊逼供」。因為它,無數無罪之人被屈打成招,因為在古代,刑訊逼供是合法的,甚至還是司法的必要環節,但在如今看來,是萬萬不可取的。

為什麼會出現這兩種現象呢?原來,在古代,刑偵手段落後,既沒有監控、也沒有網上追逃、手機監聽、衛星定位等技術手段,在那個年代,壞人的違法成本非常低。不管是落草為寇還是殺人越貨,只要不被抓現行,換個地方隱姓埋名又是一條好漢。所以在當時,打擊犯罪,維護秩序是第一要務,於是便有了「寧可錯判,不可錯放」的刑訊逼供,為了起震懾作用。而到了現代,刑偵手段有了極大進步,這個時候當政者就會選擇「寧可錯放、不可錯判」的規定行事,因為冤枉一個好人的社會損失造成的影響遠大於放縱十個罪犯。即便真的有窮凶極惡、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罪犯出現,如果不計成本地使用現代刑偵手段追查,罪犯基本不可能逃脫。所以,在現代,「寧可錯放,不可錯判」的社會效益便是正面的。

看來,法律的制定是和時代、科技水平、社會發展程度密不可分的,被我們誤解的「疑罪從無」實則有著更深層意義的社會公共管理需要,從這個角度看,廣大民眾也就不要再誤解「疑罪從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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