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發文支持建好人才公寓 讓青年人才安居樂業

大河網 發佈 2022-04-29T20:56:47.632884+00:00

4月26日,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該廳日前聯合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發布《河南省關於發展人才公寓的意見》,明確了我省發展人才公寓的基礎制度。

本報訊(記者 高長嶺)4月26日,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該廳日前聯合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發布《河南省關於發展人才公寓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我省發展人才公寓的基礎制度。

住房無憂留住人才

《意見》提出,要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統一管理的原則,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要依託,多渠道籌集人才公寓,解決各層次人才的居住問題,讓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

人才公寓是指專門為優秀人才特別是青年拔尖人才在豫就業、創業提供的過渡性租賃住房。支持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青年人才提供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遵循「簡約、實用」的理念,按照成品住宅設計建設,生活必需設施配備齊全,滿足基本租住需求,對高端人才住房需求,可採用「一事一議」方式解決。

人才公寓的供應對象為在本市無住房的各類人才,按照不同層次享受相應的住房面積標準。人才標準由組織、人社部門認定,租金應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具體標準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租戶可承受、運營可持續」的原則確定。人才安居補貼可採取租房補貼和安家補貼兩種方式實施。各地可向符合當地人才標準且租房居住的人才發放一定數額的租房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和補貼期限由各地自行確定。

政策支持擴大供給

《意見》提出,人才公寓建設堅持「誰投資、誰所有」原則,由政府統建或企事業單位自建。

如何增加人才公寓供應?我省在土地、資金、稅費減免和審批程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人才公寓建設的政策。如土地方面,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對人才公寓用地要優先安排,應保盡保,可採取出讓、租賃或劃撥等方式供應;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允許用於建設人才公寓,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並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對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許改建為人才公寓。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加大對人才公寓的信貸支持力度;中央和省級財政按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人才公寓建設任務予以補助,市縣財政做好資金支持。對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等稅收政策規定條件的人才公寓項目,可比照適用住房租賃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明確職責加強保障

《意見》明確了住建、發改、財政等部門在發展人才公寓方面的職責。要求各市從實際出發,科學確定建設目標,切實增加供給,給予各類人才住房保障,重點保障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的住房需求,制定年度建設計劃並向社會公布。

按照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發展人才公寓負主體責任。各地要完善工作制度體系,細化落實配套措施,創新人才引進激勵政策,強化服務理念,提高人才吸引力、城市凝聚力。

各市要結合實際,制定人才公寓的具體實施辦法,嚴格規範人才公寓的使用、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確保把人才公寓打造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原則

政府主導 多方參與

市場運作 統一管理

人才公寓

專門為優秀人才特別是青年拔尖人才在豫就業、創業提供的過渡性租賃住房

供應對象

在本市無住房的各類人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青年人才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

租金

應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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