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西比河,一條美國人的貪婪與印地安人的滅絕的分界線

奇形怪狀的吖 發佈 2022-05-13T14:32:00.104785+00:00

丹尼爾士維位於喬治亞州北部的貧瘠紅土丘陵之中,這裡原本是個沒什麼好頌揚的地方,但在一八三六年七月四日這天,丹尼爾士維有了大肆慶祝的理由。

丹尼爾士維(Danielsville)位於喬治亞州(Georgia)北部的貧瘠紅土丘陵之中,這裡原本是個沒什麼好頌揚的地方,但在一八三六年七月四日這天,丹尼爾士維有了大肆慶祝的理由。

這天是美國的六十歲生日,將近一百名麥迪遜縣誌願兵連(Madison County Company of Volunteers)的成員聚集在理查森.漢考克(Richardson Hancock)上尉的莊園遮雨棚下,並圍繞著一張「鋪張豐盛」的餐桌而坐。

漢考克的十來個奴隸在一旁服侍。這群在遮雨棚下狂歡的人,歌頌國慶日慣常會出現的主題:美國政府「全世界最平等、最棒的」、愛國主義「最高尚的熱忱」、美國人民「勇敢、慷慨又愛國」。不過,他們也讚美了幾位當地英雄,首先提到的有來自昆內特縣的托馬斯. 錢伯斯,因為他在慶典前幾天,才剛在現今亞特蘭大(Atlanta)南邊一百英里左右的地方,取下了「一個印地安人的頭皮」。

受到錢伯斯的事跡所激勵,其中一名志願兵韋爾(A. G. Ware)站起身,宣布他隨時願意前往任何地方,「向我們這片土地上的蠻族仇敵報復」。塞繆爾.威利福德(Samuel Williford)不想在氣勢上被贏過去,他吹牛說,他甚至可以無償這麼做。其他人紛紛表達了類似的意願,希望印地安人會被屠殺殆盡,並承諾會把他們「趕出」這個地區。

在國慶日同一週,州義勇軍涉過泥濘溪流,突襲紮營在喬治亞州西南部的一群失土原住民,並殺死了二十到三十個難民。逃過一劫的倖存者留下了一條條的血跡;美軍部隊強迫一千六百名的原住民男女老少,前往停靠在阿拉巴馬州(Alabama)蒙哥馬利(Montgomery) 的汽輪。其中,原住民男子被迫綁著鐵鏈行走;在阿拉巴馬州南部,士兵把一群原住民追到一處沼澤,射殺了當中的四人。

同年夏天,在田納西州(Tennessee)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美國公民手持牛皮鞭和山核桃製成的棍棒,將原住民家庭趕出自家的農場,失土的原住民躲到阿帕拉契山脈(Appalachian Mountains)茂密的森林裡避難,奮力抵禦飢餓;在佛羅里達領地,約四千名美軍在共和國六十歲生日那天,跟長久住在佛羅里達的居民打仗。不久前,他們才將四百五十位原住民經由水路送往西部,原住民跨越了墨西哥灣(Gulf of Mexico)、上溯至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這些遭驅逐出境的窮苦原住民,最終只有三百人活著抵達目的地,也就是一個稱作印地安領地的地方。

一八三六年的夏天,時值「印地安人遷移政策」那十年,這個政策名稱不論在當時或者現在都未曾改變。印地安人遷移是本文的主題,但除非是基於歷史脈絡的理由,我不會使用「印地安人」和「遷移」這兩個詞。

「印地安人」是今天許多美國原住民族引以為傲的稱呼,但若要用來形容十九世紀被趕出故土的那些多元個體和族群,這個詞所象徵的那些充滿誇大想像、華而不實的聯想,將會扭曲我們對過去的理解。

說到印地安人一詞,我們會聯想到野蠻、原始,或是高貴、與大自然結合;我們會說印地安人堅忍、勇敢,也會說他們懦弱、不值得信賴;會說他們高尚,也會說他們註定滅亡。我們不稱印地安男子丈夫或父親,而稱他們為「戰士」,並稱印地安女子則是「印地安婆」「未婚少女」「背婦」。他們的政治領袖叫做「酋長」(chief),他們的族群或民族叫做「部落」(tribe)。

簡單來說,印地安人跟其他人不同。這個標籤讓人聯想到好多刻板印象,蒙蔽了我們的腦袋,使我們不可能看清過去。在美國史的脈絡之下,這個詞會令人聯想到悲劇和必然性,創造出一團濃霧,模糊了共和國初期,美國政治人物和他們的選民所做出的決定。

「遷移」 也不適合用來描述政府資助的八千人驅離活動。一八三零年,麻州議員愛德華.艾瑞特,他在眾議院的一場辯論會表示,「遷移」是一個「很輕的字詞,而且文字會像語言一樣會騙人」。不管是當時或者是現在,這個詞都沒有傳達出任何強迫或暴力的意味。

這項政策的擁護者創造了「印地安人遷移」這個用法,但不僅其中的兩個組成詞大有問題,還有另外一個缺陷:在十九世紀,人們不是自己遷移到新的地方,就是因為犯罪而遭到遷移。可是,「印地安人遷移」這個不尋常的構詞方式並未點出是誰遷移誰。是印地安人自行遷移的嗎?這個詞含糊得十分巧妙。

有其他方式可以描述美國在一八三零年代對原住民做的事情。人權主義者在寫到二十一世紀的事件時,提到了「強制遷徒」,但不只我一個人認為這個詞跟真正發生的事件相去甚遠;「種族清洗」也有被人提出,但這個在一九九零年代波士尼亞戰爭期間被廣泛使用的宣傳用語,因為過於含糊、甚至讓人感覺掩飾了暴力,而合理地受到了批評;

「種族滅絕」一詞則點出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這個事件符合聯合國在一九四八年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所下的定義嗎?那些歐洲殖民者與他們的後代,在某些時間和地點無疑是帶著種族滅絕的意圖行動,但是發生的頻率和規模卻還有爭議。因此,我把焦點放在別的地方。

這裡使用另外三個詞來描述美國在一八三零年代的政策。第一個是「驅逐出境」 。驅逐出境是由政府執行,說明了聯邦政府驅離原住民族這個行為下,背後的行政與官僚作業。此外,由於一個國家只能將在自己國土內的人驅逐出境(國界以外的地方必須訴諸外交手段或武力),「驅逐出境」一詞也指出美國在一八三零年代對原住民族主權的攻擊,因為聯邦政府和多個州,把自己的管轄範圍和權力延伸到不屬於他們的土地。

為了點出這整件事蘊含的暴力事實,也將美國原住民族遭連根拔起的狀況指稱為「驅離」(expulsion)。這個詞具有歷史正確的優勢,因為當時這項政策的反對者和受害者就有使用到這個說詞。在恰當的時候,我還會用到第三個詞,是從行兇者那裡借用的——他們曾在某些時候說,自己的目的是「殲滅」(extermination)

有人會想要進行這項研究,以下這段話來自其他網站得到的資料。一位生於那個時代的人在一九三七年的十二月從匈牙利(Hungary)逃亡到俄亥俄州的克利夫蘭,之後一直有跟住在匈牙利東北部沙托勞爾堯烏伊海伊的父母和手足通信,直到一九四四年納粹將他們送到奧斯維茲(Auschwitz)集中營為止。閱讀這段資料時,我開始重新思考一個世紀以前,發生在位於喬治亞州雅典(Athens)的附近的驅逐出境事件。

雅典這座城鎮有一些主要道路的路名,例如蘭普金街(Lumpkin)、克萊頓街(Clayton)和狄林街(Dearing),都是取自於在這場更早期的驅逐活動中扮演全國性要角的當地歷史人物。一八三零年代驅離原住民各族的活動,以及二十世紀發生在土耳其、希臘、納粹德國、蘇聯等地,由政府資助的大規模驅逐出境活動,兩者有好幾處驚人的相似點。在這兩個時期,行政官員都說到「文明」不可避免要向前進,因此驅逐「難以同化」的族群是「必要」的,並提及他們為了處理這個情況所構想出來的「偉大」計畫。這些傲慢的言語,在掩飾了這些行為背後的殘暴與混亂。

印地安問題相當於美國的猶太人問題,都是好的話會採取父權主義(Paternalistic)的解決方式,壞的話則是執行驅離或殲滅。《喬治亞報紙》(Georgia Journal)在一八二五年寫到:印地安人就像猶太人、吉普賽人、奴隸和自由的黑人一樣,是一種較低級的公民。該拿他們怎麼辦呢?

到了一八三零年代,印地安問題這個說法已經在美國普遍流傳;大約十年後,猶太人問題開始頻繁出現在英語的語境中,不過這個詞,其實源自於十八世紀晚期俄羅斯入侵波蘭的時候,而一八三零年代的美國公民,他們經常會將這起歷史事件跟契羅基族(Cherokee)的驅離事件做比較。一八二九年,來自沙凡那(Savannah)羅伯特.坎貝爾(Robert Campbell)寫到:「至少俄羅斯不像美國,沒有要殲滅當地人口」時常說自己非比尋常的美國,在這個例子中並沒有那麼獨特,就跟許多曾資助大規模驅逐的國家一樣,事實上,美國還是現代最早執行這種政策的國家之一。

然而,我並沒有要系統化地比較現代曾發生過的各種驅逐活動。我更有興趣的是,探索美國誕生的頭一百年間,這個國家所發生的驅逐出境事件。提出了三個互有關聯的論點。第一,這起由政府執行的原住民族大規模驅離事件是史無前例的,乍看之下這個主張或許很愚蠢,因為從英國人踏上北美大陸的那一刻開始,他們就已經開始驅趕原住民族。到了一八三零年,這座大陸最初的住民,他們在美國密西西比河以東約一百萬平方英里的土地中,只剩下十萬平方英里的土地。

雖然如此,當我們縱觀漫長的北美失土史,包括先後失土的皮科特人(Pequot)、納拉甘西特人(Narragansett)、瓦婆濃人(Wampanoag)、雅瑪西人(Yamasee)、圖斯卡羅拉人(Tuscarora)、瓜萊人(Guale)和納切斯人(Natchez)等等,美國一八三零年代的大規模驅離政策確實是首例。先前的幾十年,英國、西班牙和法國的殖民者,是藉由征戰、引介致命病毒、破壞環境和改變信仰等方式趕走原住民族,但是這次,美國則是透過人口普查、財產清單、地籍圖、驅離登記、交通票證等正式的國家行政文件,迫使美國原住民族就範,最後在藉由一趟又一趟經由步行、馬車或汽船前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旅程,為每次的驅離畫下句點。

美國政府在一八三零年代資助的驅離行動,成為世界各地殖民帝國的典範。雖然強迫遷移政策至少可追溯到新亞述帝國(Neo-Assyrian Empire,西元前九一一六零九年),但是畢竟美國的大規模行動在時間上比較靠近現代,是有野心的政體可以利用現代行政工具實現哪些事情的晚近實例。

在一八三零年代出版著作《美國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書的亞歷西斯.托克維爾,在該年代之初便曾經親眼看到喬克托人(Choctaw)跨越冰冷的密西西比河的「肅穆奇觀」。雖然他對這項政策的態度不明,但他的卻認為美國在擴張時展現的精力與決心,是法屬阿爾及利亞(French Algeria)的模範。法國在一八三零年占領阿爾及利亞不到五年,殖民者就已經開始用原住民這個原本只用來指涉新世界居民的詞,來稱呼當地居民。法國官員觀察到,美國不停受到談論。

美國政府資助的驅離活動,在一八四零年代也占據了高加索地區(Caucasus)俄羅斯官員的心思。在俄羅斯驅逐五十萬人前不久,據傳曾有地方官員對一名美國外賓這麼說:「這些切爾克西亞人(Circassian),就跟你們美國的印地安人一樣。」

該世紀接近尾聲時,非洲西南部的德國帝國主義者也將美國作為榜樣,打算以進步的名義驅逐當地居民,而這是覬覦非洲大陸龐大資源的歐洲官員們共同的目標。納粹征服東歐期間,希特勒曾打了一個著名的比方,將本地居民跟印地安人畫上等號,宣稱「窩瓦河(Volga River)肯定就是我們的密西西比河」。

這些為了實現自我利益而做出的令人不安的比喻,不但沒有說明做出這些比喻的政治人物是什麼樣的人,也沒有說明美國在一八三零年代真正實踐的是什麼樣的政策。歐洲官員知道美國堅持不懈地將領土擴張到整座大陸,但卻鮮少花時間了解細節。雖然如此,那些比喻確實顯示了,其他帝國認為美國的政策有其值得注意和欽佩的地方。當這些官員在計算、評估、驅逐,有時甚至殲滅自己國界內的居民時,很少不會想到快速躍升世界舞台,使各國欽羨不已的美國。

到了一八五零年代,南北戰爭近在眼前,原住民族群或許還會繼續住在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家園(當時確實仍有數千人住在那裡)。這個版本的歷史雖然無法逆轉數百年的疾病與失土情形,卻能讓原住民在共和國境內熬過戰前的黑暗歲月,待在發展成熟的州縣, 而非那個被稱為印地安領地、實行種族隔離的隸屬領土。他們可能會有更多時間談判、延宕、妥協和抗拒,戰後或許就能得到一個聚落,使他們繼續留在國家的核心,而不是被流放到最西邊、不斷推進的邊緣。

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把奴隸制描述成道德墮落,甚至哀嘆南北戰爭死亡的七十萬人是「對作惡之人的懲罰」的二十幾年前,另一個將擔任美國總統的人,曾經譴責這個國家對待原住民族的政策是「一團令人作嘔的膿包」。當時在眾議院服務的約翰.昆西.亞當斯,他在一八四一年的日記中寫道:「這是這個國家令人髮指的罪孽之一,我相信神有一天必會加以審判。」

南北之間的分裂,迫使美國白人正視這個國家對奴隸制的傾注程度,進而解放、接納四百萬名奴隸。美國白人做這件事並不甘願,這彰顯了從很多方面來說這個國家的重建仍在持續。相較之下,對北美大陸的征服從來沒有發生任何近似的情況,鮮少有人認真反思這件事在美國崛起的過程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與失去家園的人們之間的持續互動也十分有限。

二十世紀的族群驅離活動涉及數百萬人。兩百年前的武器雖然毀滅性較小,失土的人數也比較少,但當時的局勢卻比較殘酷。

為了奪走原住民族在東南部肥沃的黑土帶,當時積極經營奴隸貿易與棉花種植的南方白人,結合了資本主義意圖、白人至上主義的思維,規劃了一場世紀陰謀:將原住民族「移動」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奪走原住民族擁有的肥沃土地,再引進龐大的黑奴人口,在南方建立奴隸制棉花帝國。為了合理化陰謀的目的,這些白人選民甚至將此安上了一個人道名義:此舉是「為了保護他們。」

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森上台,在總統積極的推動下,《印第安人遷移法案》正式簽署。美國政府運用行政技術和暴力手段,強迫原住民族離開自己的家園,驅離至政府劃界的「印地安領地」,開啟了北美原住民族的血淚之路。

有土地,才有自我,對原住民族來說,土地是生命的根源。

而印地安人遷移政策,則是一場國家與選民共同發動的驅離與殲滅行動。

密西西比河,一條美國人的貪婪與印地安人的滅絕的分界線,這是一條再也無法回歸家鄉的血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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