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提出的和談是為緬軍爭取時間的詭計

緬甸武器解密 發佈 2022-05-15T04:00:25.152293+00:00

緬甸內戰的悠久歷史可以歸類為衝突與和平交替,人們常說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而戰爭是流血的政治,通常交戰雙方會為了和平而呼籲真誠,然後再質疑對方的真誠。

作者:BANYAR AUNG

緬甸內戰的悠久歷史可以歸類為衝突與和平交替,人們常說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而戰爭是流血的政治,通常交戰雙方會為了和平而呼籲真誠,然後再質疑對方的真誠。在緬甸進行和平談判是一件棘手的事情,雖然雙方都會為一個對自己有利的結果而鬥爭,但通常結果是由更強大的一方決定的。


此前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的和平談判是在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AFPFL)政府時期和緬軍領導的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BSPP)政府時期舉行的,但這些談判沒有取得任何成果,因為少數民族要求的自治和自決總是被拒絕。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的存在也從未得到承認,AFPFL政府和BSPP政府都希望少數民族武裝組織解除武裝並投降,所以從1948年到1988年期間的和談沒有成功。

1988年後,由於緬甸政治格局的劇烈變化,和談變得更加棘手,緬甸在1988年民主起義後經歷了一場政治危機,其經濟也受到BSPP政府統治下管理不善的困擾。與此同時,緬甸內戰的主要參與者緬共分裂為幾個武裝團體,他們經濟拮据、缺乏彈藥,經過常年的戰爭,軍民都精疲力盡。

注意到這些因素,當時的軍政府改變了對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的政策,不再要求解除武裝,而是通過承認少數民族政黨和武裝並將其控制區指定為特區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平相處。這一進程從1989年到1995年,除克倫民族聯盟(KUN)和坤沙的蒙泰軍(MTA)外,所有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都與軍政府達成了停火協議。

而從1989年到2009年的這20年間,緬軍也不斷採取措施削弱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其中包括向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提供商業上的讓步和煽動宗教糾紛,當時的軍政府之所以能夠做到這一點,是因為在邊境地區以外沒有戰鬥,主要的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NLD)傾向於和平鬥爭而非武裝鬥爭。接下來緬軍繼續以優勢兵力攻擊克倫民族聯盟和蒙泰軍,最終坤沙率領的蒙泰軍被迫投降,曾經是少數民族武裝組織中最強大的克倫民族聯盟分裂後變得更弱了,這就是緬軍在停火與和平的20年期間所做的。

到了2009年,軍政府更進一步,迫使已簽署停火協議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將自身轉變為邊防軍(BGF)或民團,並將部隊置於緬軍的控制之下,顯然當時的軍政府認為可以輕鬆控制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在此之前軍政府就違背了通過政治對話解決民族問題的承諾,在2005年,軍政府迫使崩龍邦解放組織(PSLO)和紅撣民族軍(SNA)解除了武裝。


那些被削弱或更加重視商業利益而不是武裝鬥爭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受到了軍政府的影響,澤孔丁英領導的克欽新民主軍(NDA-K)、白所成領導的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MNDAA)分裂組織、吞覺(Tun Kyaw)領導的克耶民族人民解放陣線(KNPLF)以及民主克倫佛教軍(DKBA)等克倫民族聯盟分裂組織都成為了邊防軍。其他一些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如克欽保衛軍(KDA)、撣邦軍(SSA)第3旅和第7旅、勃歐民族組織(PNO)、克耶新土地黨(KNLP)以及一些克耶民族進步黨(KNPP)和克倫民族聯盟的分裂組織成為了民團。

邊防軍和民團都在緬軍的指揮下,根據緬軍起草的2008年憲法,只有白所成領導的果敢分裂組織和昂坎替(Aung Kham Hti)領導的勃歐民族組織獲得了在其控制區上的自治權,而諸如撣邦民族人民解放組織(SSPLO)這樣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已不復存在,這都是緬軍在和平20年中取得的優勢。在這期間緬軍意識到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只關心他們在邊境地區的地盤,而不會去挑戰軍政府,因此軍政府很清楚,可以通過安撫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將精力集中在應對全國民主聯盟的威脅上。

雖然一些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在停火期間崩潰或被削弱,但另一些則抓住機會變得強大,如佤邦聯合軍(UWSA)、撣邦東部民族民主同盟軍(NDAA)和克欽獨立軍(KIA)在這些年都擴充了經濟和武器裝備。此後克倫民族聯盟得以重新整合其武裝,撣邦進步黨/北撣邦軍(SSPP/SSA)、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和撣邦復興委員會/南撣邦軍(RCSS/SSA)也得以恢復實力。與1995年簽署停火協議時相比,克耶民族進步黨/克耶軍(KNPP/KA)和新孟邦黨/孟民族解放軍(NMSP/MNLA)已經被削弱了很多,但由於其悠久的歷史,兩者仍然在緬甸政治中占有重要地位。與此同時,由於對軍政府處理少數民族問題的不滿,一些新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出現並變得強大,如若開軍(AA)和德昂民族解放軍(TNLA)。


停火20年後,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意識到他們需要重建實力,否則就有崩潰的風險,因為緬軍正試圖以任何方式瓦解他們。他們意識到,當緬甸內地陷入危機時,緬軍就會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達成妥協,否則將始終試圖遏制少數民族武裝組織。

在2011年至2021年的十年和平談判中,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看到緬軍比民選政府擁有更大的發言權,緬軍限制某些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參與和談,並傲慢地對待那些規模較小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緬軍不承認少數民族人民對自決和自治的要求,堅持認為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必須加入2008年憲法規定的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進程,並加入2015年《全國停火協議》(NCA)進程下的政治對話,緬軍不接受包容的和平進程,而是認為和平進程並非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參與的。

2022年4月22日,緬軍總司令敏昂萊大將提出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進行面對面的和平談判,自軍事政變以來緬軍多次試圖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舉行會談,但均未果,這促使敏昂萊親自提出建議。每個人都可以看到,敏昂萊正試圖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排除在戰鬥之外,因為緬軍正面臨全國性的軍事危機,迫切希望找到出路。

這次和談可能會允許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擁有更大的領土控制權,並取消對少數民族武裝組織軍備的限制,當然最後得看敏昂萊會妥協到什麼程度,這將會很有趣。事實上像佤邦聯合軍和撣邦東部民族民主同盟軍這樣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已經完全控制了他們的地盤,所需要的只是合法性,此外具有控制整個民族邦政治野心的克欽獨立軍(KIA)、若開軍、德昂民族解放軍、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北撣邦軍、克耶民族進步黨、克倫民族聯盟、新孟邦黨和欽民族陣線(CNF)等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可能不會接受只允許他們繼續控制現有的地盤。

現在也不可能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民族團結政府(NUG)的武裝部隊人民保衛軍(PDF)一一分開,在克欽邦、欽邦、克倫邦和克耶邦,人民保衛軍正在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並肩作戰,在實皆省和馬圭省,人民保衛軍也在同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密切合作。最重要的一點是,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對敏昂萊提出的和談提議不太信任,由於他們以前同緬軍打交道的經歷,同時人民保衛軍的出現對多年來與緬軍作戰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推動力,因此大多數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將繼續支持人民保衛軍。


已經有許多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拒絕參加談判,稱應該允許所有利益相關者如民族團結政府和人民保衛軍參與,但是一些沒有嚴格原則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可能會在緬軍做出妥協的同時為了自身的利益而接受和平提議,當然那些有實力和有原則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則可能會迴避和談。

軍政府說少數民族武裝組織不會像人民保衛軍那樣犯下恐怖行為,但多年來緬軍一直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描述為叛亂分子和恐怖組織,儘管將若開軍標記為恐怖組織但緬軍還是在2020年與若開軍舉行了會談,緬軍之前拒絕與若開軍的盟友德昂民族解放軍和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舉行會談,但現在也準備將他們納入到和談中。

縱觀緬甸歷史,我們見證了緬軍對和平的消極態度,如果軍政府真的想在國家實現和平,必須首先無條件釋放所有被其不公平拘留的人。為了討論停火與和平,軍政府不僅需要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還需要與人民保衛軍和所有其他發動防禦性戰爭的抵抗武裝以及民族團結政府及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CRPH)進行對話。到2022年為止,緬軍與參加春季革命的人民保衛軍和其他革命團體的衝突占到70%,而與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的衝突則占30%,不與人民保衛軍對話,就不可能在緬甸實現和平,當關鍵人物被排除在外時,任何和平談判都不會成功。

敏昂萊提出和平提議的目的是阻止少數民族武裝組織,以便他有時間和精力粉碎人民保衛軍,這只是一種政治伎倆,東協和國際社會呼籲各方對話解決緬甸危機,但軍政府卻只試圖通過向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提供和平談判來欺騙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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