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地方同時繳納養老保險,退休時可以領多份養老金嗎?

幫兄愛唱歌 發佈 2022-05-17T15:16:51.779427+00:00

在不同的地方同時繳納養老保險,退休時是不能同時領取多份養老金的。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帶有社會福利的性質。

在不同的地方同時繳納養老保險,退休時是不能同時領取多份養老金的。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帶有社會福利的性質。按照人社部門的規定,每人只能辦理一份社會養老保險,重複參保不能重複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所謂的社會養老保險,是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種類型。城鎮職工只能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選擇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是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這兩者之間不是多項選擇,而是單項選擇。

在不同的地方同時繳納養老保險,這裡的關鍵詞是「同時繳納」,而不是先後繳納。如果是先後在不同的地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這是可以通過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的方式,將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由於先後繳納的關係是累計計算的關係,所以只有一份養老金。

但如果是在不同的地方同時繳納養老保險,比如在外地打工時在單位繳納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是在老家繳納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除了繳費地點不同以外,在相同的年份或是月份,同時繳納了兩份養老保險,這就是同時繳納的含義,同時繳納也就是重複參保。

那麼對於在不同的地方同時繳納了養老保險,能不能同時領取兩份或者兩份以上的養老金呢?那當然是不行的。過去由於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比較低,基本上都是以地市級行政單位作為統籌區,跨省重複參保、重複繳納也是存在的,而且還很難及時識別。

從2019年底開始,養老保險全部實現了省級統籌,繳費信息也全部實現了省級聯網,由於養老保險是以個人身份證實名辦理繳費登記,不管你是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還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只要輸入本人的身份證號碼,都能查找到自己的繳費信息,所以要在不同的地方同時繳納養老保險的可能性就比較低了。

從今年開始,正在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實現了養老保險的全國聯網,可以從技術層面徹底杜絕多地繳納,重複參保,重複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發生。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即人社廳發〔2019〕94號文件的規定精神,對重複參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處理方式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參保人員重複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由社保部門和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的一個養老保險關係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係應予以清理,個人帳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本人。重複領取的養老保險應予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從被清理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餘額中抵扣,個人帳戶不夠抵扣的從本人的養老金中扣除。

參保人員重複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直接由當地社保部門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帳戶餘額退還本人。重複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退還;本人不退還的,由社會保部門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餘額或者其繼續領取的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中抵扣。

綜上所述,在不同的地方同時繳納養老保險,在退休時是不能同時領取兩份及以上養老金的。如果還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停止繳納一個地方的養老保險,比如同時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停止繳納居民養老保險;單位繳納了養老保險和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停止繳納個人養老保險;同時繳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停止繳納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這樣的操作可以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確保個人權益不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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