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為何這麼難?「天價彩禮」難倒單身漢!原因竟十分悲哀

國學祕籍 發佈 2022-05-20T06:20:05.745987+00:00

婚姻是人生必經的大事,自打三千年前的周朝,華夏就流傳有一套完整的「婚聘六禮」,年輕的男女在他人的見證下喜結連理,從此相依相靠共度風雨,是天底下的人生樂事之一。但是關於這婚禮,自古以來就眾說紛紜。

婚姻是人生必經的大事,自打三千年前的周朝,華夏就流傳有一套完整的「婚聘六禮」,年輕的男女在他人的見證下喜結連理,從此相依相靠共度風雨,是天底下的人生樂事之一。但是關於這婚禮,自古以來就眾說紛紜。封建社會中的父母強權,階級制度都使很多相愛之人如梁山伯與祝英台一樣,只能以一曲悲歌結束一生。

時至今日,在自由的戀愛關係之下,成為婚姻難題的則是「彩禮」。對男方而言是負擔,而女方則認為這是常理之舉,雙方產生矛盾無法調和,浪漫愛情轉變為歇斯底里。其實這「彩禮」由來已久,不僅在現代困擾眾人,在古代也規矩更甚,對於這自古代流傳至今的婚姻習俗你真的了解嗎?


婚姻禮儀,六禮初始


在封建社會中,經歷過夏、商時期政治與文化的洗禮,到周朝禮儀逐步開始完善,常人所知的婚喪嫁娶、孝悌之義、家庭教育等最開始都是在周朝「以禮治國」的思想下逐步變得正規,甚至有專門的書籍文字加以記載。而這「彩禮」最早來自於西周婚姻制度中的「六禮」,其中之一的「納徵」,代表男方需繳納一定的錢財給予女方,這樣的習俗不斷演化成為「彩禮」。

但是與之相伴的是女子所返還的「嫁妝」,在古時候男女雙方這樣的一來一往是相對平等的。這樣的「聘婚制」經歷了歷任朝代的更迭,其中的細則越發完善。甚至在《唐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女子接受聘禮但卻悔婚,不僅要遭受責罰,還要將所得禮錢全部返還。

但是隨著時代的更迭,這樣的「彩禮」行為逐漸不受控制。在封建社會晚期的清朝,那時普通的男人做一年的長工大概可以賺取四五兩左右的銀錢,但是其彩禮最低都在幾十兩,甚至數十兩,上百兩的都存在,相比於現在的「天價彩禮」有過之而無不及。但這樣的婚禮聘娶錢目,如何由最開始的小錢越滾越大呢?這與社會環境是無法分割的。


封建社會,男尊女卑


自封建社會起,稱王稱帝的大多都是男人,即使有呂后、武則天這樣萬人之上的女人,但也只是少數。古代社會男人是一家之主,承擔著主要的經濟來源,而大多數的女子在社會中屬於服從的地位,三從四德,夫為妻綱等眾多的禮教都在不斷的規化女子。

女子久居於家中,被切斷謀生的來源,這樣依附的情況只能更甚,於是「彩禮」逐漸就淪為了一樁變質的買賣,對於女人的追求,不再是彼此相互傾慕,在父母做主的大局之下,常常彩禮越高者才能迎娶妻子,達官顯貴之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家境貧寒的人對「彩禮」只能望而卻步,淪為單身漢。

其次還有封建社會中的重男輕女思想,認為「女兒」一旦被嫁出去,就對本家毫無用處可言,只有兒子才能光宗耀祖,所以便通過以價格更高的彩禮來謀取利益,這是思想上的糟粕,應該予以剔除。


梁祝之悲,引以為戒


祝英台被迫出嫁的路上,看見梁山伯之墓不能自已,於是便縱身一躍,相愛的二人只能化為蝴蝶相守一生。自由戀愛的二人在當時的封建禮教之中無法存活,即使梁山伯成為縣令,但是因為其出身,所給的聘禮相比於貴族的馬氏公子只是相形見絀,不能入了祝英台父母的眼,最終二人以死明志,成為悲情絕唱。

婚姻雖然事大,關乎家庭利益之爭,但是能成就美滿家庭最本質的是夫妻二人彼此間的心心相印,不然這家只是牢籠,困住了並不想愛的兩個人,一生鬱鬱寡歡,兩看相厭,悔恨終身。


小結


時至今日,這樣的「彩禮」難題仍然成為相愛之人的阻礙,看似已經解決的門戶問題還植根於人的心中無法剔除。

但是古往今來多少的悲劇都足以證明,雖然錢財確有其用,不能一貧如洗,但在以愛為前提的婚姻關係之中,這是足以忽視的。夫妻二人同心協力才能共渡難關,發家立業,倘若彼此不和,那只會讓看似繁榮的家業逐步分崩離析,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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