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俊傑:李斯特在華120年,與中國同路的趕超發展先驅

文匯網 發佈 2022-06-18T00:46:15.603906+00:00

李斯特學說傳入中國其實已超過120年,上海社科院世界經濟史研究中心主任梅俊傑研究員在即將出版的專著《李斯特與趕超發展》中,有一章專門總結了李斯特學說的國際傳播與影響,其中就包括它在中國留下的印記。

德國的李斯特紀念郵票

李斯特學說傳入中國其實已超過120年,上海社科院世界經濟史研究中心主任梅俊傑研究員在即將出版的專著《李斯特與趕超發展》中,有一章專門總結了李斯特學說的國際傳播與影響,其中就包括它在中國留下的印記。現經授權,講堂特編摘這一內容,以饗讀者。

梅俊傑與德國李斯特專家歐根·文得樂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一生,與中國歷史的巨大轉折正好重合。在他出生的1789年,滿清王朝還維持著「天朝上國」的架勢,這有1793年乾隆皇帝致英王喬治三世的信為證。而到他離世的1846年,列強正在把中國拖入欠發達的軌道。面對「三千年來一大變局」,先知先覺者努力尋求強兵富國之策,找到了被視為「救亡之學」的經濟學。

1906年,梁啓超在日本辦雜誌,介紹「保護貿易派李斯特

李斯特是從20世紀初開始進入國人視野的,首先主要以日本為中介。1901年,中國留日學生在《譯書彙編》以《理財學》為名連載介紹李斯特學說,稱西方經濟學分為兩派,一是斯密代表的「主自由貿易之說」,二是李斯特代表的「主保護貿易之說」。介紹中還針對中國「出口稅重而進口稅輕」等情況,認為李斯特「力倡保護貿易之說者,以德國當時之情形,與我國相仿佛也」。中國本土最早提及李斯特是在1902年,當年出版的嚴復譯斯密《原富》中,按語舉出一批西方經濟學家,李斯特位列其中,但無具體介紹。

1906年梁啓超在日本的《新民叢報》連載《外國貿易論》,重遠詳細介紹了李斯特

1906年,梁啓超創辦於橫濱的《新民叢報》連載了重遠的《外國貿易論》。作者介紹重商主義、自由貿易主義後,在保護貿易項下論述了李斯特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等人學說。重遠指出:「李氏慨當時各國惑於英國學派世界個人主義之說,不問國家情勢之如何,妄行自由放任之政策,使國力日益為強者所朘削,因是奮起大聲疾呼以告德之人民曰:自由貿易者非所以利天下,適為強者之武器耳」。重遠比較了多家學說,認為李斯特「大半本自」漢密爾頓,「唯其立論更證以歷史的事實,加以學理的說明」。

他尤其總結道:「斯密立自由貿易派,世稱舊經濟學派之鼻祖;李斯特創保護貿易派,為歷史經濟學派之先驅。是二氏者,真經濟學史上大人傑哉!」重遠的長文展現了對貿易理論全面又深刻的了解,尚不知是否借日本學術而得之。

1907年至1920年,上海報章介紹,張東蓀力薦

此後數年,李斯特學說在國內漸次傳播。1907年,上海出版的《時報》連載過譯論《保護自由貿易論》。文中講到亨利·凱里主張李斯特的保護貿易論,他們「於發達幼稚產業之必要上,均採用教育的保護政策,為學派之鼻祖」。1910年,同在上海的《新聞報》連載了《論當採用保護貿易之制》一文,提出財政枯竭背景下,「開源之策莫大於重商主義」,繼而談到李斯特創立的保護貿易學說「實行於德意志,其收效之巨為世界所公認」。1911年,據熊元楷、熊元襄的《京師法律學堂筆記》,講課者在介紹經濟發展階段的劃分時,列舉了「德國保護學派李斯特之分類法」,稱其反映了各國經濟的演化趨勢。1913年,上海群益學社出版了日本經濟學家金井延的《社會經濟學》,譯者陳家瓚提出,「自由貿易政策,既據優勝劣敗之公理,為列國所不取」,而李斯特的學說「固吾國所急宜效法者」。

1913年,留學東京帝國大學的張東蓀發表了《關稅救國論》,盛讚李斯特學說 ,左圖為張東蓀,右圖為他在日本辦的雜誌,積極介紹西方思想

也在1913年,在梁啓超主編的天津《庸言》第一卷,張東蓀發表了《關稅救國論》。他稱讚李斯特「注重國民經濟,為歷來所未見者也」,並引其觀點強調,「唯有實行關稅政策,以保護貿易主義為宗旨,庶幾中國國民經濟有來蘇之望耳」;「當夫國民之智力德力財力不充足之時,端賴國家之權力以助長之、指導之、培植之、糾正之……以國權扶助國民,在幼稚國尤為切要也」。

張東蓀曾留學東京帝國大學,其李斯特知識想必得自日本,他在列出自由貿易論與保護貿易論的對立性觀點後,也註明「此對照表系取於津村氏商業政策第一冊」云云。1914年,中國人經辦於東京的小報《讜報》刊發文章《論保護政策與國民經濟之關係》,作者徐鍾英精當介紹了李斯特學說。此文由留日人士刊於日本,再次表明日本對李斯特的了解在中國之上。

1920年代,蕭志仁著書,馬寅初多次演講予以推薦

1921年,民國「內務部編譯處」刊出了蕭志仁著《各國經濟思潮之變遷》,書中第14章為「歷史相對說及國民經濟主義」,對德國歷史學派及李斯特介紹頗詳。作者明言,李斯特「可稱為歷史派之鼻祖」,官房學乃「德國經濟學的淵源」,「國民經濟主義」是「德國經濟學特立之要素」;李斯特主張「保護貿易主義」,「其主義與現時政策甚有關係,而在吾國經濟尚未發達之時,關係尤為重大」;對外限制下「人民必受生活之損害,但此所受之痛苦不過一時而已,待將來國民生產力增加,自可使人民安易,且所采保護政策亦非永遠用之」;等等。

1922年,馬寅初多次推介李斯特學說,特別是其保護主義政策

1922年,馬寅初在北京中國大學商學院就《馬克斯學說與李士特學說二者孰宜於中國》發表演講。鑑於馬克思主義在中國流布已廣的現狀,馬寅初著重推介了李斯特學說,特別是其保護主義政策。他相信,中國與德國在國家四分五裂、關稅制度廢弛等方面頗相類似,加上中國生產力更為落後,遠甚於所謂勞資矛盾,因此,曾在德國發揮巨大作用的李斯特學說更可為中國所用,且這種應用更顯迫切。再後在1925年,馬寅初為上海學生聯合會作《中國經濟之分裂》的演講,再次述及李斯特,並將其學說簡化為「對內取自由貿易、對外采保護政策」、謀求國家統一、保護幼稚產業。可見,多年留學美國耶魯、哥倫比亞等大學的馬寅初對李斯特學說擁有良好的把握。

留法生李璜留德生王開化劉秉麟回國後著書推薦

之後力推李斯特學說者為李璜,此人留學法國時信從李斯特,1923年底與曾琦在巴黎成立中國國家主義青年團(後稱中國青年黨),次年回上海創辦《醒獅》周刊。李璜在《醒獅》上先發表《釋國家主義》,宣傳李斯特及其「統一關稅、實行保護」等思想,強調「國家主義的經濟政策不能不主張李斯特的國家經濟」。後李璜又連載《述國家主義的經濟學》,詳述李斯特生平與理論,指出其「國家經濟學說建立在『國性』和『生產力』兩點上」。他特別聯繫實際而發問:「我們中國不是李斯特所謂地處溫帶、人口眾多、文化已發達、工業已萌芽的國家嗎?我們如何不應實行保護政策?」李璜提及法國人著作,一些術語附有法文,可見其文所本。《醒獅》之外,他在宣傳國家主義主張的其他文章和講演中,還會繼續言及李斯特。

王開化翻譯李斯特的《國家經濟學》一書,劉秉麟撰傳記《李士特》

與日本、法國及美國相比,德國的傳介作用反而稍遲,好在留德中國學者隨即便迎頭趕上。1925年,商務印書館初版了署名「李士特著、王開化譯」的《國家經濟學》。王開化當時仍在蒂賓根大學留學,他的博士論文《李士特學說對於中國之關係》共五章,分別論述了李斯特的生平、其學說的產生與影響、中國的現狀、中國與德國的今昔比較、其學說對中國的意義。同時,劉秉麟撰《李士特經濟學說與傳記》也於1925年在商務印書館出版,此書1930年改名《李士特》再版。劉秉麟留學英國和德國,回國後除引介李斯特學說外,也介紹過斯密、李嘉圖等人理論。基於中國落伍的國情,王劉二位在綜合比較西方不同經濟理論後,對李斯特學說推崇備至,如劉秉麟稱讚:「論德國實業發達之首功,李士特當為第一」,「其在經濟學史上所處之地位,實不亞於亞當·斯密。」有此讚賞才有了相關的完整引進。

李斯特學說直擊中國問題之要害尤其關稅和國家主義

1902年,嚴復在亞當·斯密的譯著《原富》中,首次提及西方經濟學家李斯特

至此,李斯特學說相關知識在中國已大備矣。先覺的國人從四面八方共同尋得李斯特,蓋在於其學說直擊中國問題之要害,首先是關稅問題。正如時任中國駐德公使魏宸組為《國家經濟學》作序時寫道:「中國關稅不得自由增訂稅率,重以國人日趨歐化,至使外貨充斥,國內工業因之失敗。生產力弱,凡百所需,仰給於人,則李氏之說,固宜為中國所當采法者矣。」王開化在譯序中也從關稅角度,稱讚李斯特學說乃「針灸我國現下病症之良藥」。他強調:「是以我國欲謀富強,非振興工商業不可,欲振興工商業,非驅除外貨在內國市場之競爭,而使國貨穩占內國市場莫由。保護關稅制者,即驅除外貨之良策,保護工商之利器也。望國人努力謀取消我國與外人所訂關稅協定之亡國條約,實行保護關稅制,則工商業可興,國家前途,庶有豸乎?」

馬寅初1935年發表的《中國經濟改造》中,在結論部分討論「斯密與李斯特之學說孰宜於中國」問題時,還在重申「今日之中國,已成為外貨傾銷之場所,高關稅壁壘猶不足以抵制於萬一。若再主張自由貿易,是自願為外貨之尾閭,而國內氣息奄奄、羸弱不堪之工業,反將因此而促其夭亡。故在中國之不能言自由貿易,實無人敢置異議。」 馬寅初一邊否決斯密學說,一邊再言:「故審此度彼,吾不得不對李斯特之學說表示同情。」同時他又強調,「不過在今日之中國,渠所主張之保護政策,已不足用。吾人應另采更有效之方策以補充之」,質言之,「欲發展中國經濟,已非實施統制不為功」。這就涉及李斯特學說的另一引人之處,那就是「國家主義」。

李斯特學說引入中國之時,正是中華民族危機深重之日,多重挑戰層疊累加,決非放任自流的自由主義所能救急應對,何況自由主義的高舉者形同挑戰之始作俑者。相比之下,李斯特學說倡導通過國家力量動員整合、圖存自強、發展工業實力、爭取趕超先進,且有德國等成功先例,其國家主義方案顯然更能滿足迫切需求,至少在全面激進化之前確實如此。劉秉麟就明言,世上最有影響的經濟學說有三派:一是斯密的個人主義;二是李斯特的國家主義,三是馬克思的社會主義。三大流派各有所長,但考慮到「吾國政權尚不能發揮有效作用、市場尚不能有效統一之特殊地位」,則李斯特學說最適合中國。他還特別提醒,可用李斯特來為英國自由經濟學解毒糾偏,以助力「各國之後起者」自主地加速發展。

1920年代末至1940年代:從經濟學常識到決策參考

李斯特代表作《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政治經濟學的自然體系》

從1920年代末到1930年代中期,在國內政治一統、經濟建設展開的背景下,經濟學愈受追捧,同時,李斯特學說因前期廣泛傳播而已成為某種常識,其標誌便是融入一般經濟學著作。以1929年為例,區克宣的《近代經濟思想史綱》、蔡慶憲的《經濟思想小史》、李權時的《自由貿易與保護關稅》、公文直的《泰西近代經濟思想史》,都把李斯特學說擺到跟斯密學派相提並論的位置,甚至予以比斯密更正面的肯定。

另外,此期中國人已對李斯特學說持論客觀,例如1925年《商學周刊》上丘鹹的《論壇:我國關稅政策之自由與保護》,以及《京報副刊》上周倫超的《自由貿易說與保護貿易說之比較觀》,都傾向於對自由和保護學說取兼收並蓄態度。當然,志在自立自強的國人也始終不吝讚美李斯特及其學說。朱謙之在《歷史學派經濟學》(1931年)書中強調,以反對放任自流和世界主義、倡導保護主義經濟思想而論,「不能不先舉李斯特」;陳國光在《李士特之經濟思想》(1935年)文中,也稱頌李斯特為「一代之偉大學者」。

中國本就艱難的現代化進程此後遭到日本侵華戰爭的打斷,但從1942年開始,國內知識界已開始關注戰後建設問題,李斯特學說突出地現身於有關中國經濟發展道路、國際經濟政策、新興工業保護的討論中。1942年,郭子勛在《經濟建設季刊》刊文,系統分析了16世紀以來的世界貿易史,高度評價了1879年德國關稅改革,認為李斯特所倡導的貿易保護主義從此成為政策主流。1943年初,朱伯康在《新經濟》上談到,在自由貿易高潮時德國卻出現了相反的李斯特學說,畢竟產業幼稚的德國需要保護關稅。他強調中國應借鑑李斯特的主張,「我們對於貿易自由的解釋,與經濟發展的先進國家有些不同;所謂貿易自由,以不妨害中國經濟建設及發展之自由為界線」。這些言論嚴格說來並無太多新穎內容,但顯然李斯特學說已成為提出政策建議的現成依據。

1943年,霍寶樹在《經濟建設季刊》對比了斯密與李斯特,指出其理論主張儘管相反,但出發點無不維護本國利益並對應各自需求,所以他強調,中國戰後工業化中需大量引進設備,在此方面理應歡迎英美等國的自由貿易。在同期季刊上,宋則行揭示了貿易問題上「理論與史實」的背反,即雖然無數理論著作都支持自由貿易,但絕大多數時候各國都實行貿易保護,因此他建議,即使戰後國際上將貫徹自由貿易,中國也應「在工業化過程中,至少根據過去中外歷史的檢證,需要若干程度的保護」。也在同刊上,林育青考察了17世紀以來英美德的關稅政策,指出貿易政策不能一成不變,「當本國的經濟發展或工業化程度尚不如人時,則實行保護關稅,超過他人時則主張自由貿易」。此時不難看出,李斯特的名字未必處處提到,但其基本論斷及歷史方法已有機地融入政策思想中。

抗戰至解放:領會不限於單純商業政策,成為中國自救指南

國人對李斯特學說的領會至此已趨宏大,不限於單純的商業政策。1943年,正在東京帝國大學留學的朱紹文出版了日文《李斯特國民生產力理論研究》,他回國後在1946年《綜合》雜誌上又探討了斯密理論與李斯特學說的辯證統一關係,以此倡導經濟理論必須立足於國家現實來完成當前任務。1944年在《新知識月刊》上,李家斌刊文專論李斯特的「工業建國論」,強調李斯特學說決非單純的商業政策研究,它首先是一套關於工業化的學說,因而對中國的工業化有支持作用。再後,朱伯康在1946年出版的《經濟學綱要》中,也在更高的層面評價了李斯特,稱其「在經濟學上之貢獻,有不可磨滅的偉大功績,一切落後民族、新興民族,或正圖獨立強盛之民族均不忘其成績,其學說將永為各民族自求經濟獨立發展之南針。」

梅俊傑2017年出版譯著《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傳》後,完成了國家項目「李斯特經濟學說的當代價值研究」,即將出版專著《李斯特與趕超發展》

顯而易見,及至20世紀中葉,李斯特學說已在中國得到充分接受,只不過經年累月的內鬥外患使得合理的發展思想無從轉化為應有的政策實踐及趕超成就,可謂開花頗盛、結果甚少,這是巨大的歷史遺憾。1949年後,中國現代化急劇轉軌,原有發展理念已無用武之地。貼上了「資產階級」標籤的李斯特學說成為不屑一顧的「庸俗」理論,1961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陳萬煦重譯本等於增加了一個批判的對象而已。然而,也還是有人在閱讀並思考李斯特學說,比如顧准,他同意李斯特對英國發展系多因素偶合等觀點,卻對李斯特強調國家作用有所保留。從實踐看,政權鼎革後強大的組織和動員力量、與資本主義世界的脫鉤,加之社會主義陣營內的互助,部分成就了李斯特式追趕型發展特別是後發工業化的某些條件。當然,現代可持續發展遠非行政統制、階級鬥爭、民眾犧牲、閉關自守所能長久支撐,這就使得改革開放顯得勢所必然。

改革開放至今:譯作、著作、電視片、項目,全方位吸收

1970年,台灣程光蘅翻譯李斯特代表作《國民經濟學體系》

至改革開放年代,李斯特學說在中國得以復甦。商務印書館1983年出版了京特·法比翁克的李斯特介紹冊子,1997年重印《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並初版了楊春學譯《政治經濟學的自然體系》兼帶《美國政治經濟學大綱》。朱紹文2000年版《經典經濟學與現代經濟學》將李斯特與斯密和馬克思相提並論。何新2001年版《思考:新國家主義的經濟觀》則對重商主義和李斯特學說作了透闢述評。2010年,中央電視台播出關於大國崛起的歷史片,講述了李斯特在德國發展中的作用。2015年,賈根良等推出《新李斯特經濟學在中國》,探討李斯特學說在當今中國的應用與發展。2017年,梅俊傑發表新譯李斯特傳,並在國家項目「李斯特經濟學說的當代價值研究」中,繼續從趕超發展角度重新審視李斯特。這裡也應提到,台灣1970年以《國民經濟學體系》為名,出版了由程光蘅翻譯的李斯特代表作,說明台灣對李斯特及其學說亦頗重視。

李斯特學說在中國的傳播已走過漫長的120年,撫今追昔不難看到,鑑於李斯特學說的實質就是促進落後國家的趕超發展,故而它一直以來對中國人具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於今也不失適用性和生命力。

如果說關稅保護、政府干預、工業發展、民族主義在過去階段曾是李斯特學說吸引國人之焦點,則如今我們理應更多地關注其關於生產源力、科技創新、企業精神、憲政法治、自由權利、國內競爭、國際聯合等思想,這也是從「追趕」轉入「超越」階段所必需的轉型政策要素。以中國已積累的「追趕」基礎及面臨的「超越」任務,現在確有必要在更宏大的視野下更全面地解讀李斯特學說。就此而言,國內的李斯特研究、傳播與應用完全有理由、有條件迎來一個更富成果的新階段。

(整編:李念,有關引文源出參見梅俊傑即出著作)

作者:梅俊傑

照片:部分作者提供,部分網絡

編輯: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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