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穩步推進,明確了兩批共49個試點城市,在制度框架、政策標準、運行機制、管理辦法等方面作出探索。
2月21日,國務院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對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有了明確要求。
《規劃》提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齡化發展趨勢,構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協同促進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建設。
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起步,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需求。
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的職工籌資以單位和個人繳費為主,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水平相適應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
建立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合理確定待遇保障範圍和基金支付水平。
制定全國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標準,建立並完善長期護理保險需求認定、等級評定等標準體系和管理辦法,明確長期護理保險基本保障項目。做好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以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的銜接。健全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體系。
此外,在醫療保障方面,《規劃》還提出完善基本醫保政策,逐步實現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擴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藥報銷範圍,將更多慢性病用藥納入集中帶量採購,降低老年人用藥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