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數字藏品與虛擬貨幣類業務同屬違規經營!微信公眾平台明確定義,不能提供二級交易

fintech圈子 發佈 2022-06-22T14:40:24.583597+00:00

數字藏品類業務又遇新規範。6月20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期微信公眾平台行為規範中新增數字藏品交易行為相關條款,明確提出數字藏品類業務與虛擬貨幣屬於同一類違規經營行為,公眾號提供數字藏品二級交易服務或將被封號。

數字藏品類業務又遇新規範。6月20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期微信公眾平台行為規範中新增數字藏品交易行為相關條款,明確提出數字藏品類業務與虛擬貨幣屬於同一類違規經營行為,公眾號提供數字藏品二級交易服務或將被封號。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類別中,出現了「從事虛擬貨幣或數字藏品類業務」的身影。在「微信公眾帳號行為規範」中,再一次提到了「虛擬貨幣及數字藏品交易行為」屬嚴重違規,任何微信公眾帳號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

具體來看,帳號涉及虛擬貨幣相關的發行、交易與融資等內容,例如提供交易入口、指引、發行渠道引導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類型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虛擬幣與虛擬幣之間的交易和兌換業務;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

而帳號提供與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相關的服務或內容的,也按照本條規範進行處理。一經發現此類違規行為,微信公眾平台將根據違規嚴重程度,對違規公眾帳號予以責令限期整改及限制帳號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號的處理。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這並非是微信公眾平台首次對數字藏品機構的公眾號、小程序等進行管控。2022年3月,微信相繼出手封禁了多個數字藏品平台小程序和微信公眾號,頁面提示為「由用戶投訴並經平台審核,存在未取得法定許可證件或牌照,發布、傳播或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行為,帳號已被停止使用」。

此後,不少數字藏品平台對公眾號名稱中的「數字藏品」「NFT」「Meta」字樣進行了修改,不再通過微信公眾號或小程序進行直接交易,而是對數字藏品上新以及各種拉新活動進行宣傳,但隨後也陸續遭到封禁。

而在本次更新行為規範的同時,微信也對「NFTea數字茶票」等部分數字藏品平台的官方公眾號再度進行了封禁,停用理由則為「由用戶投訴並經平台審核,存在虛擬貨幣交易或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相關經營活動」。

對於明確叫停數字藏品平台二級交易的原因以及防範數字藏品炒作的後續規劃,6月20日,北京商報記者也向微信方面進行了了解,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對方回復。

「對於數字藏品相關交易行為,此前監管方已經就NFT進行過表態,包括堅決遏制NFT金融化、證券化傾向,不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變相違規設立交易場所等。」博通分析資深分析師王蓬博指出,微信作為頭部社交平台,大量數字藏品平台會優先通過公眾號、小程序等渠道進行推廣,微信一方面是響應監管要求,另一方面也要避免數字藏品平台利用其公開渠道開展炒作業務。

事實上,2021年以來,伴隨著「元宇宙」概念爆火、NFT(非同質化代幣 Non-Fungible Token)在海外賣出天價,國內的相關交易平台也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而為了規避其金融屬性,各參與主體均將其稱為數字藏品。

「數字藏品」的外衣下,各類炒作現象時有發生,數字藏品如何去金融化這一課題也一直是業內探討的焦點。其中,騰訊、阿里、網易、百度等網際網路巨頭在推出數字藏品時,通常會對其二次交易進行限制,而其他主營數字藏品發行、交易的平台,往往自帶二級市場,用戶可對購入的數字藏品進行自主定價和轉賣,這也為數字藏品炒作埋下了隱患。

對於其他機構如何規範管理數字藏品相關業務,北京商報記者也進行了多方採訪。其中,同樣設有小程序板塊的支付寶介紹稱,數字收藏是個新興的行業,支付寶平台結合國家相關法規,密切關注行業動態,從嚴、謹慎開展此類商戶的支付服務、小程序服務准入及規範化管理。

支付寶方面明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支付寶平台僅對試點主體開放,要求運營主體提供包括網信辦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號等在內的相關資質證明。此外,試點主體若涉及B2C一級市場買賣或贈與,需提交ICP證件;若僅展示不涉及買賣或贈與,則需提交ICP備案號。數字藏品二級交易屬於未開放領域,如有發現利用數字藏品進行炒作、二次售賣等行為,平台會根據違規程度做禁封或下架處理。

此外,在為數字藏品提供支付渠道方面,支付寶還提到,數字藏品類別商戶接入平台支付,也需要提供國家ICP備案等相關服務資質證明,以及明確運營內容及完整價格信息等。一經發現存在以「數字藏品」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嚴格禁止合作。

王蓬博指出,數字藏品去金融化的規範行為任重道遠,被利用較多的微信等市場主體要保持長期的嚴控態勢,從平台規則制定上實行嚴格管控,發現一起就打擊一起。此外,監管方也應及時明確判定標準,防止數字藏品金融化風險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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