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我不是藥神》評論

心一0823 發佈 2022-06-30T00:21:20.309046+00:00

這部影片是由文牧野導演,徐崢、周一圍、王傳君等主演,2018年上演的影片。這部影片是由真實的事件改編,正因為它是由真實事件改編,所以觀眾看後感覺非常接地氣,仿佛就是發生在咱們身邊的事。

這部影片是由文牧野導演,徐崢、周一圍、王傳君等主演,2018年上演的影片。這部影片是由真實的事件改編,正因為它是由真實事件改編,所以觀眾看後感覺非常接地氣,仿佛就是發生在咱們身邊的事。

這部影片的故事比較簡單,故事的主要矛盾就是法律規定與社會責任之間的矛盾,這部影片給咱們有3點啟示。

下面就從故事梗概、法律規定與社會責任和啟示三個方面給大家作介紹。

1.故事梗概


這部影片主要講述了程勇,一個倒賣印度神油的商販,與妻子離 婚,父親早就癱瘓在床上,交不起房租,也失去了兒子的撫養權。

正當程勇為自己父親的醫 療費發愁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了房東曾經為他介紹的一筆生意。那就是從印度走 私一款仿製藥。這種藥正版價 格是3.7萬一瓶,而印度仿製藥的零售價 格只要2000元一瓶。

程勇在深思熟慮之後,也是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決定走 私倒賣這款仿製藥。


程勇開始確實是為了賺錢而倒賣仿製藥,無形之中他得到了巨額的利潤,另外也讓一部分癌症患者找到了一條活路。

但後來,程勇知道自己倒賣仿製藥是犯法的事,但看到那些想活命又承受不起巨額藥費的患者時,他虧 本倒賣仿製藥。

電影Z後,程勇被判刑,但在患者的強烈要求下,獲得了減刑。一些病人的救命藥也進入了醫保名錄里,為一般患者減輕了壓力。

2.法律規定與社會責任

這部影片引起人們對法律規定與社會責任的深 度思考。就本影片來說,瑞士諾瓦公司生產的抗 癌藥才是正版藥,印度生產的仿製藥是在竊取正版藥版權的基礎上生產的假藥。但如果以藥 物的療 效作為評判標準的話,他們都可以被定義為真藥。

正版藥藥價高得讓大部分人根本無力購買,沒有了藥,得病的人只能眼睜睜的離開這個世界。印度假藥的出現,讓這部分人看到了生的希望。

電影中的程勇,開始是為了賺錢,但後來完全是在作為一個有良知的公 民,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商人,看到那些渴望生的人,他是冒著犯罪的危險,自己虧 本倒賣假藥的。這是一個公民Z起碼的良知,也是一個商人所應該有的社會擔當。

程勇還是犯罪了,還是被判刑了。

但程勇的犯罪是與那些為了賺錢用地溝油炒菜,為了賺錢用劣質包裝盒裝飯等的犯罪是有本質的區別的。

你覺得呢?

而且程勇的犯罪是有意義的,它的意義就在於國家法律的更改,醫保藥 物名錄的更改,這些都是對建設一個更加合理的社會起很大作用的。

3.啟示


這部影片給我們的啟示應該說是多方面的,經過歸納總結,有以下三點:

一是社會需要有良知的企業和企 業 家,只有這樣,人 民生活才會越過越好。

二是法律法規的健全是靠不斷的更新來完善的。

三是一切以人 民安居樂業,生活幸福為標準,包括法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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