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送牌匾?執行牽出「案中案」,看法官如何化解「三角債」

西安中院 發佈 2022-07-01T02:17:51.793298+00:00

「法官,我是被執行人,多虧了您的耐心調解,讓我從這個三角債的困境中解脫出來,真是太感謝了……」6月22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收到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張某送來的牌匾,一時間感慨萬分。01打贏官司卻付不起律師費從原告變被告事情的起因還得從一起承包合同糾紛說起。

「法官,我是被執行人,多虧了您的耐心調解,讓我從這個三角債的困境中解脫出來,真是太感謝了……」6月22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收到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張某送來的牌匾,一時間感慨萬分。

01

打贏官司卻付不起律師費

從原告變被告

事情的起因還得從一起承包合同糾紛說起。張某是一名包工頭,2011年6月,他承包了江蘇某建設集團陝西分公司的施工項目。施工完成後,該公司卻遲遲未給張某結算工程款,張某多次催要未果。此事一拖就是5年,張某無奈委託律師蘇某作為代理人,將該公司訴至法院。

此案歷經一審、二審,最終張某勝訴。幾經周折,張某拿到工程款580餘萬元。因前期施工過程中張某曾借款墊付了巨額的材料款,在結清農民工工資、償還借款後,張某還支付了近百萬元的借款利息,已無力支付蘇某的律師費。蘇某遂將張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張某足額支付蘇某律師費。判決生效後,張某未能履行法定義務,蘇某又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蓮湖區法院執行局接到案件後,承辦法官及時利用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查詢了被執行人張某的財產情況,發現其名下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隨後又傳喚張某到庭,要求其如實向法院申報個人名下財產情況,儘快履行義務。「法官,我也想儘快還錢,但我確有實際困難,請您再給對方做做工作,能否再緩一段時間……」張某嘴角擠出幾分苦笑。

02

執行牽出「案中案」

「連環發力」巧破「三角債」

「目前我確實無能為力,但另一建築公司還欠我150餘萬工程款,如果蘇律師繼續幫我起訴這家公司,拿到工程款就可以支付律師費了。」調解過程中,張某提議說。

「辦上一個案子,我傾注了大量的心血,現在律師費都沒拿到。如果再打一場官司,我的損失可能還會擴大。」蘇某說。

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的實際情況,沒有就案辦案,隨即聯繫到某建築公司負責人鄭某,分別聽取三方意見,充分了解各方心理預期與和解條件,尋找平衡點,並做了大量工作,釋明法律關係和規定。最後在反覆解釋勸說下,鄭某同意履行債務。

為了促進此案圓滿化解,承辦法官及時聯繫申請人蘇某、被執行人張某及第三人某建築公司負責人,組織三方進行和解。最終,某建築公司代張某向蘇某支付了律師費,並向張某及時清償了欠款,蘇某則向法院撤回了執行申請,一場「三角債」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03

用活「楓橋經驗」,推進執行案件糾紛源頭化解

「針對這樣一起案件,我們在執行過程中遇到被執行人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時,找准善意執行與強制執行間的平衡點,靈活運用執行措施,採取『連環執行』的方式,在促成執行和解的同時,也將另外一起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激化之前,推動了訴源治理,減少當事人訴累,提升執行工作質效。」承辦法官魯哲說。

該案的成功執行,也是西安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充分發揮新時代「楓橋經驗」中的法治引領、矛盾預防、協同化解、糾紛分流、司法保障等作用,將「楓橋經驗」貫穿到審判執行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創新執行工作機制,深化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用心用情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讓當事人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義,實現多方共贏和法律效果最大化的生動寫照。

來源 | 蓮湖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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