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交警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行為

三晉都市微運城 發佈 2022-07-05T11:32:09.323686+00:00

為規範道路通行秩序、淨化道路交通環境,7月1日,稷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轄區開展了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

為規範道路通行秩序、淨化道路交通環境,7月1日,稷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轄區開展了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

行動中,民警採用固定設卡與流動巡邏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在城區主要路段重點對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以及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駕乘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被查處的駕乘人員,採取以教代罰方式,提高他們的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識。

在對未滿16周歲的孩子駕乘電動車、摩托車出行的,則要求其家長過來領走孩子,並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對違法人員,要求其抄寫《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簽訂承諾書並轉發微信朋友圈方可離開。為強化整治效果,還邀請媒體記者進行隨警報導,通過各種整治曝光措施,形成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行為的嚴管嚴查高壓態勢。

查糾過程中,大隊長支偉還帶領隊委班子成員來到各整治點,對電動車駕駛人進行面對面的宣傳教育,結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講解駕乘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電動三輪車違法載人和未滿16周歲的孩子駕乘電動車、摩托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讓其深刻汲取教訓,積極提升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交通意識。

當日,共查處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行為60餘起,開展安全勸導教育300餘起,有效淨化了城區道路交通環境,進一步規範了摩托車、電動車通行秩序,起到良好整治效果。(李東興)

責任編輯:閆文斌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