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養老金18連漲 7月底前發放到位

青島晚報 發佈 2022-07-20T08:04:36.731331+00:00

7月20日訊 日前,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16號),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

7月20日訊 日前,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16號),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山東省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左右確定,共惠及全省788萬退休人員。這意味著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18連漲」。

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3元養老金。

掛鈎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按2021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6%確定月增加額。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適當傾斜。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準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建國前老工人每月增加260/210元

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建國前老工人範圍指,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老工人。

抗日戰爭時期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本次增加的待遇,作為計發2至4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

另外,企業一至四級工傷退休人員如繳費年限不滿35年,在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調整基本養老金時,按35年調整增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總額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目前,山東省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在平穩有序組織進行,從2022年1月1日起增發的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觀海新聞/老年生活報記者 崔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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