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立宣言是如何寫成的

鎏今歲閱 發佈 2022-07-20T11:17:17.823045+00:00

亞當斯這一輩子為美國推薦過三個人。有人說,即使他別的什麼事都沒幹,就憑這三個人,他對美國的貢獻就已經非一般可比了。第一個,推薦華盛頓擔任大陸軍總司令;第二個,挑選傑斐遜起草《獨立宣言》;第三個,提名約翰·馬歇爾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亞當斯這一輩子為美國推薦過三個人。有人說,即使他別的什麼事都沒幹,就憑這三個人,他對美國的貢獻就已經非一般可比了。第一個,推薦華盛頓擔任大陸軍總司令;第二個,挑選傑斐遜起草《獨立宣言》;第三個,提名約翰·馬歇爾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華盛頓和傑斐遜就不必說了,馬歇爾至今仍然是最有成就的首席大法官,沒有他,司法獨立不知要走多少彎路。

傑斐遜在會議上的沉默沒有逃過亞當斯的慧眼。他發現,雖然這個年輕人很少說話,但他說話時總能切中要害,見解深刻。而且,他工作也很勤奮,交給他的任務都完成得很出色。亞當斯讀過傑斐遜寫的文章和書,非常欣賞他的文筆和思想。他試著靠近傑斐遜,開玩笑說:「我從來沒聽你連續說過三句話。」傑斐遜冷冷地回敬一句:「我沒有說話的天分。」就在這樣的接觸和試探中,兩人開始互相了解,也開始了他們長達50年相愛相殺的友誼。

亞當斯憑著對傑斐遜的直覺把他拉進五人小組。小組成員在討論了宣言應該包括什麼內容之後,亞當斯指名道姓要傑斐遜起草第一稿。傑斐遜立刻反對。他說,應該由富蘭克林起草。70歲的富蘭克林是大陸會議中年紀最大也最受尊重的成員,他的文筆眾所周知。但富蘭克林那幾天身體不好,沒有精力在短短兩三個星期內完稿。傑斐遜對亞當斯說:「你自己怎麼不寫?」亞當斯說:「我沒時間,我還有其他二十多個委員會的事要做。」傑斐遜還是不服氣:「為什麼偏偏是我呢?」亞當斯說:「原因有三:第一,你是維吉尼亞人,這種事應該由維吉尼亞人挑頭;第二,我愛得罪人,要是大家知道是我寫的,肯定會群起而攻之,你正好和我相反;第三,我看過你的文章,你的寫作水平比我強十倍。」傑斐遜說:「你太謙虛了。」不管怎樣,亞當斯定下的事,傑斐遜想駁也駁不了。畢竟,亞當斯比傑斐遜大8歲,從年齡上和資歷上說都是他的長輩。富蘭克林也鼓勵傑斐遜,表示對他有信心。富蘭克林是傑斐遜的偶像,既然他都這麼說,傑斐遜就義不容辭了。

傑斐遜把自己關在下榻的旅館裡,趴在自己設計的摺疊書桌上,足不出戶地寫了三天。6月的費城又熱又悶,蚊子在耳邊嗡嗡地叫。連伺候傑斐遜的奴隸都熱得受不了了,可傑斐遜好像對周圍的世界失去了感覺,他完全沉醉在超凡的境界中。

本來,大陸會議不過是想發表一份「聲明」,告訴英國「俺不想跟你過啦!咱分家吧!」誰也沒想著這篇「聲明」會有多麼重大的意義,更沒打算讓它「流芳百世」。可是,這簡簡單單的一篇文章,到了傑斐遜手裡就一點也不簡單了,因為他站的角度不同。在他眼中,美國革命不是北美與英國之間的紛爭,而是人類追求自由的一次嘗試。他要得到的是全世界的贊同。

首先,為什麼要發表這份「宣言」?他寫道:「在有關人類事務的發展過程中,當一個民族必須解除其和另一個民族之間的政治聯繫,並在世界各國之間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獨立和平等的地位時,出於對人類輿論的尊重,必須把他們不得不獨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那麼,什麼是獨立的原因呢?或者說,什麼是北美人為之奮鬥的理想?美國革命顯然不是一場窮人反富人的階級鬥爭,也不是純粹的民族解放運動。傑斐遜想要告訴世界,告訴歷史,告訴未來,北美人追求的是「普世價值」,它遠遠超過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界限。下面這幾句被譽為「英語世界中最著名的一段話」: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這就是今天人們已經習以為常的「天賦人權」。當然,在傑斐遜的時代,這幾句話有著完全不同的含義。首先,這個「人人」不包括黑奴,不包括女人,不包括印第安人,也不包括沒有一定財產的白人男人。難道傑斐遜不明白現實世界到底是什麼樣的嗎?他為什麼不說「所有有產階級的白人男人生而平等」?也許這個問題在他的心裡問過很多遍,但他最終還是把不加任何限定的「人人」寫在紙上,因為他寫的不是現實,是理想。

歷史學家們認為,傑斐遜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是從啟蒙思想家約翰·洛克的「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引申而來的,但「追求幸福的權利」比「財產權」境界高多了,它包括物質上的幸福和精神上的幸福。正是這「追求幸福的權利」激勵著一代又一代移民遠渡重洋,到新大陸尋找他們的夢想。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詞比「追求幸福」更能真切地表達傑斐遜想要表達的「美國心」。如今,這個「美國心」變成了「美國夢」。

什麼樣的政府才能保護人們的這些權利?傑斐遜寫道:

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統治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其賴以奠基的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可能獲得他們的安全和幸福。

這是啟蒙思想家們說了無數遍的「社會契約」。「統治者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從《五月花號公約》開始,這個原則就是北美自治的根基。如今,英王的所作所為破壞了這個原則,所以,我們「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接下來,傑斐遜列舉了英王的27條「罪狀」,說明不得不造反的苦衷。這些文字聽上去像一個受了委屈的孩子絮絮叨叨地向路人哭訴父母對自己的不公。今天,這些理由都已成過眼雲煙,我們也就不必細讀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27條「罪狀」中,有16條涉及司法程序和司法公正。這說明,在「國父」們心中,法治占有頭等重要的地位。

還有一點值得一提。在傑斐遜的原稿中,有一大段聲討奴隸制的文字。傑斐遜自己名下就有200多個奴隸,他一生都是奴隸制度的受益者。一個大奴隸主,毫不留情地譴責奴隸制,聽上去有點滑稽。誰也不清楚他寫那段話的動機是什麼,人們只能說,他再一次無奈地「丈量」了一下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距離。傑斐遜關於奴隸制的那段文字在大陸會議的討論中被全部刪除。所有的人都知道奴隸制是罪惡,但他們不知道怎樣結束它。「國父」們決定把這個問題留給後人解決,他們的後人為此付出了60萬個鮮活的生命。

傑斐遜完成初稿後拿給委員會看,大家提了些修改意見。比如,富蘭克林把傑斐遜原文中「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神聖和不可否認的」改為「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亞當斯對傑斐遜的文稿很滿意,他說:「我將捍衛這裡面的每一個字。」富蘭克林聽了總算放心一點,他知道,有亞當斯的口才保駕護航,這篇宣言才有通過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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