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實錄(三)

錚哥職業打假案例庫 發佈 2022-07-29T21:55:02.327999+00:00

本人2021年底在本地街上閒逛,發現了一個人在發名片,宣傳能治療幾乎一切皮膚病,正面印製了能治療的病症,背面印製了自己的姓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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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1年底在本地街上閒逛,發現了一個人在發名片,宣傳能治療幾乎一切皮膚病,正面印製了能治療的病症,背面印製了自己的姓名電話。

對現代醫學有一點了解的人,就會知道,世界上並沒有一種幾乎能夠治療所有疾病或者所有皮膚病的藥,因為不同皮膚病發病的機理和原因並不相同,所以治療方法也不同,有的皮膚病能夠自愈,有的皮膚病必須通過藥品來治療,例如激素或者抗生素,有的皮膚病則可能終生無法治癒,例如銀屑病,只能通過現代醫療手段達到臨床緩解或無症狀。

但是國家對傳統中醫有一定的扶持,因此一些古書中的所謂經典名方,也是可以做為成藥出售的,名片上所說的藥品是否為假藥本人還無法判斷,必須拿到實物才能判斷。

本人通過手機號加了那位號稱能治療一切皮膚病的「神醫」的微信,開始和他聊天:

所謂的治療腳氣的藥:


所謂的能夠治療白癜風的藥:

通過照片來看,這所謂的兩款藥,最少是個三無產品,而且沒有藥品的准字號批文,對方的衛生條件極差,顯然不具備任何生產藥品的條件,國家對藥品的研發和生產有嚴格的管控,GMP認證是很難拿到的。


現在基本判斷是假藥了,具體是否能夠認定為假藥是需要市監局的藥品管理科來認定的,雖然國家對傳統中醫中藥有保護,但圖中這種自己配置的藥品顯然不會是從經典名方來的保護品種的「中藥」。

本人下單購買了700元左右。到了對方的生產窩點去拿,賣藥的是一個50歲左右的中老年人,當時錄了像,還套了對方的話,對方毫無察覺,給我的感覺像一個沒有文化的江湖游醫,問他這藥品的成分是什麼,他說保密,問:如何得到的的保密配方,是否祖傳的,答:不是祖傳,是自己研究的。問:怎麼研究的呢?答:自己看書研究。問:什麼學歷?答:小學沒畢業。問:能看懂醫書不?按啥比例配置的。答:憑感覺。問:看了下你這屋子,中藥西藥都有,這個包寫著「馬來酸氯苯那敏「,那個包寫著「何首烏」國家不允許這樣中西藥在一起摻著配置呀。答:你到底要不要?要貨就現在拿,不要就走,不要影響我做生意。

本人:要的,我是給親戚拿的,他有點腳氣。

趕緊付了錢,拿了20盒左右的所謂治療腳氣的藥,和10盒所謂治療白癜風的藥,溜之大吉。

下一步,直接拿著所謂治療腳氣的藥,和所謂治療白癜風,去當地的市監所報案,市監所接到報案,問:是舉報還是投訴。答:是舉報。市監所如實做了報案登記,稱:你先回去吧,我們要給所長匯報一下,看是否上報導市局的藥品監督科。

這一等就是半個月左右,半個月內該市監所沒有給本人回復過一個電話,本人再次去了市監所詢問進展,見到了那個市監所的辦事人員。他說:不好意思,太忙了,一直在做防疫方面的檢查工作,忘記給所長匯報了。正好今天所長在,正好今天你來了,咱們一起給所長說一下這個事情吧。

見到了所長,一聊和所長是老鄉,所長表示:對這個疑是假藥很重視,要求把其他事情先放一放,今天就下去核查。

於是和市監所的三個工作人員一起再次去「放心先生」的製藥窩點進行調查,市監所的兩個人員有執法證,一個女同志手持執法儀,可以錄像。

到了「放心先生」的製藥窩點,是一處非常亂的出租屋,市監所的一名年輕的工作人員感嘆道:真想不到,還有這樣髒亂差的地方,還能賣藥,這「藥」也能用?

市監所的執法人員敲開了出租屋的門,見到了「放心先生」,按流程進行了詢問和調查,並把疑是假藥列成了一排,拍照打算帶到所里,這時那名賣藥人很生氣的說:這個是我自己研究的,自己配置的,你們憑什麼帶走,難道國家就不允許老百姓搞創造發明嗎?並和市監所的同志搶東西,市監所的一名年紀比較大的同志聲音比較大的教訓他:你看看你這衛生條件,你有藥品的批文嗎?你有藥品生產許可證嗎?你通過GMP認證嗎?你有醫學或藥學的博士學歷嗎?你做過藥品的雙盲對照試驗嗎?都沒有,你憑什麼認為自己配置的藥品能夠治療那麼多皮膚病呢?帶走,還不信你敢抗拒執法了?

於是我和市監局的同志把從他窩裡搜索出來的治療各種皮膚病的「藥品」都帶走了,按照「賣藥人」的估價在1萬元左右。並要求對方明天到市監所接受處理。

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到了市監所,「賣藥人」早早等在哪裡了,依然死鴨子嘴硬,說:這是自己研發的,國家應該允許老百姓搞創造發明。我和所長共同給他普法:藥品研發不是一般人,一般企業能做的,通常情況下需要投資一億到十億左右,做臨床大樣本雙盲對照試驗,時間在一年到十年左右,中間會淘汰無數藥品。他如果認為自己配置的所謂藥品有效,就和本地藥廠聯手去藥監部門申請批文,他這個不是入口的,可以考慮申請「械字號」,「妝字號」或者「消字號」,有任一批文,才能合法出售,否則就是違法。

「賣藥人」繼續胡攪蠻纏,說:我是老百姓,你說的我也不懂,但你得還我東西。所長也生氣了:你再這樣,我們就把你的案子移交到公安了,我們就不管了。

「賣藥人」不再囂張,說:那咋才能獲得批文呢?

所長嘆了口氣:我可以給說你市局藥品監督管理科的電話,你自己跟她們聯繫,能不能獲得批文就看你自己的東西是否過硬了,東西肯定不能還你了,療效不明的東西,要送到市局化驗,可能還要銷毀呢。

所長同時對我說:你買了多少,你們兩個協商,看看讓他如何賠償你,十倍還是三倍。

我說:不必賠償了,退款即可,貨品我也不會退給他,給所里封存把。

最終打假結果:退款700元,本人獲利0元,一名可能的違法犯罪賣假藥的人員的價值1萬元的藥品被查獲,他也打算做去申請一下合法的批文,雖然大概率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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