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疆時空」翟禹 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的研究脈絡

邊疆時空 發佈 2022-09-17T06:47:05.948778+00:00

內蒙古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歷史學博士,主要從事元史、蒙古史、內蒙古地方史研究。摘 要:蒙古高原地區是北方草原民族的主要活動舞台,這一地帶向來是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的地區,災害多發之地。

原文題目:《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的研究與思考》

翟 禹

內蒙古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歷史學博士,主要從事元史、蒙古史、內蒙古地方史研究。

本文已獲作者授權,首次在微信公眾平台發布

摘 要:蒙古高原地區是北方草原民族的主要活動舞台,這一地帶向來是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的地區,災害多發之地。自然災害與環境變遷有其特殊性,與北方民族歷史息息相關。目前有關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的文獻史料整理和研究工作較為薄弱,亟待開展,這將有益於當代生態文明建設,尤其是對於內蒙古地區生態治理、社會發展均有所裨益。

關鍵詞:蒙古高原;自然災害;環境變遷;文獻整理;生態文明


自然災害一般是由自然異變引發的。一類自然異變是自然界自己運動發生的,基本上沒有受到人類活動影響;另一類卻是由於人類不當的生產活動和生活方式破壞了環境所引發的。後者表現的是自然界對人類的「報復」,是人與自然互動的一種表現。我們從事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歷史的研究,就是為了了解和認識歷史上所發生的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的複雜現象。

這一方面是為了認識一定區域內的自然環境狀況及其發展演變的歷史過程,另一方面為了研究導致自然災害發生的人為因素,意在對世人的警誡,為今人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提供借鑑。同時,對於那些人類無法控制的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災害,也要深入研究,目的在於為當今人類社會制定更為合理的災害預警機制提供歷史經驗。蒙古高原地區位於中國的北部邊疆,是中國古代北方草原民族的主要活動舞台,歷史上多次發生各種自然災害,生態環境也在不斷地發生著變遷,總體來說是一處生態環境脆弱地區,開展歷代自然災害和生態環境變遷的研究,將會是非常有意義的工作。


一、早期的資料工作與專題研究


災害與環境變遷史的研究在當今學術界尚屬新興學科,在一定程度上來說,與政治史、社會史等研究相比,並不占據主流,因此專門從事這方面資料工作和專題研究的學者目前尚為數不多,此外關於蒙古高原地區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史料的整理與研究工作更屬學界空白。關於災害文獻的整理,由來已久。

早年曾經依託國家各類課題和政策的支持,各個與環境和災害有關的國家部門和一些科研單位出現過集體編纂大型災害和環境史料的工作,並由此出版了一大批災害史料整理與編年的資料集,比較典型的有陳高傭《中國歷代天災人禍表》(上海書店影印本1986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資料編輯組整理的《中國歷代自然災害及歷代盛世農業政策資料》(農業出版社1988年)、宋正海主編《中國古代重大自然災害和異常年表總集》(廣東教育出版社1992年)、蔣琳《農業災荒紀年》(江蘇人民出版社1993年)、張波等主編《中國農業自然災害史料集》(陝西科學技術出版社1994年)、劉昭民《中國歷史上氣候之變遷》(台灣商務印書館1992年)、張德二主編《中國三千年氣象記錄總集》(鳳凰出版社、江蘇教育出版社2004年)、張志斌《中國古代疫病流行年表》(福建科學技術出版社2007年)、王玉興《中國古代疫情年表(一、二)》(《天津中醫學院學報》2003年第3、4期)、中國科學院地震工作委員會歷史組《中國地震資料年表》(科學出版社1956年),謝毓壽、蔡美彪主編《中國地震歷史資料彙編》(科學出版社1983-1987年)、樓寶棠主編《中國古今地震災情總匯》(地震出版社1996年)、陸人驥《中國歷代災害性海潮史料》(海洋出版社1984年)等等,上述諸多資料年表和史料彙編中均或多或少的涉及與蒙古高原地區所生活的歷代北方民族相關的各類自然災害和生態環境變遷的情況,為我們從事蒙古高原地區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文獻史料基礎,也有助於對中國歷代北方民族相關的歷史研究的研究和認識。

此外,國內各地方也根據地區實際編纂了多部地方性自然災害歷史資料彙編,例如《內蒙古歷代自然災害史料》(《內蒙古歷代自然災害史料》編輯組,1982年)及《續編》(內蒙古人民政府參事室,1988年)、《陝西省自然災害史料》(陝西省氣象局氣象台,1976年)、《海河流域歷代自然災害史料》(河北省旱澇預報課題組,氣象出版社1985年)、《廣西自然災害史料》(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二圖書館,1978年)、《廣東省自然災害史料》(廣東省文史研究館,廣東科技出版社1999年)、《東北區水旱災害》(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編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上海地區自然災害史料彙編(公元751-1949年)》(火恩傑、劉昌森主編,地震出版社2002年)等等,都多少不等的收錄和涉及一些相關地區性災害史料。

其中,有一些專題史料如《內蒙古歷代自然災害史料》及其續編等對蒙古高原地區的歷代自然災害和生態環境史料多有收錄,但由於這套資料編輯成書較早,限於當時的史料檢索和研究基礎等條件,總體搜羅較粗,不夠全面系統,且詳今略古。

但同時也該看到,在這些大型資料集中所選擇的文獻,主要是中國古代社會各個歷史階段中的常見文獻,比如歷代正史、典章制度文獻、私人撰述、筆記小說、地方志等等,所選擇史料的範圍總體有限,且並不全面、系統。一方面限於條件,對同一文獻史料的不同版本未能進行比較,多數隻選用其中一個常見版本,這限制了史料的辨析、校勘和訂正工作;另一方面對同類文獻沒有進行竭澤而漁,只是選取了其中一、兩種來進行輯錄,這定然會造成相關史料的缺失;第三方面,後來新公布、新點校整理和新發現的文獻史料,尤其是一些出土文獻和多語種文獻,在早期的史料輯錄中多未能很好地利用,有些是因限於條件無法利用,有些是因尚未公布或未發現。

鄭州大學的袁祖亮教授主編《中國災害通史》(鄭州大學出版社2009年)起自先秦,迄於清末,共分為八卷,即先秦、秦漢、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宋代、元代、明代和清代卷。本套叢書主要對中國歷史上數千年來所發生的主要自然災害——水災、旱災、風災、雹災、疫病災害、震災、蟲災、雪凍等災害的具體情況、時空分布、頻次規律、波及區域、危害程度以及防災救災的思想、制度和措施等諸多角度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是目前唯一一套中國災害專題研究的通史,具有填補空白的開創性意義。本套叢書的每一部書的後面都附錄有歷代災害史料編年,選取歷代重要災害和環境問題的史料,將其輯錄出來,這對進一步開展研究大有裨益。

王培華先生的《元代北方災荒與救濟》(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是以整個元代時期的北方地區災荒和救濟問題為主要研究範疇,採用歷史學等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自然科學的一些研究方法,結合進行的探討,其中有不少內容涉及元代的蒙古高原地區。清代時期的災害史料和研究工作蔚為大觀,尤以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開展的研究和史料整理工作為重頭戲。李文海、夏明方等學者組織出版有《中國近代十大災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近代中國災荒紀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災荒與饑饉1840-1919》(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近代中國災荒紀年續編》(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中國荒政全書》等相關成果,均對蒙古高原地區的災害與環境問題有所裨益。

與本文所涉及主題關係比較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包慶德《清代內蒙古地區災荒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郝維民主編《內蒙古通史》第八卷《內蒙古地區生態環境演變與生態文明的發展》(人民出版社2012年)等等,雖均屬研究性著作,但均屬於本文所涉及地域範疇之內。

《清代內蒙古地區災荒研究》一書主要就清代內蒙古地區的災荒情況為主要研究專題,從災荒時間分布規律和空間分布特徵,以及水岸災害等各類災害發生狀況、年際分布、若干多發期等方面進行了系統地梳理。《明清內蒙古西部地區開發與土地沙化》(肖瑞玲、曹永年、趙之恆、於永著,中華書局2006年)一書是關於明清時期內蒙古西部地區生態環境問題的專著,本書是內蒙古師範大學已故學者肖瑞玲先生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明清內蒙古西部地區開發與土地沙化》項目的最終成果,本書的研究非常深入、具體,且附錄有多篇調研報告,新見迭出。

立足於當代內蒙古地區的自然災害問題,利用多學科手段尤其是自然學科視角開展研究的成果非常多,特別是在綜合研究和各類災害及其防治救治的專項研究,成果眾多。這些成果有的是研究性成果,有的是資料彙編,特別是還有一些是對各地防災、救災實踐驗的介紹和推廣,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這些成果和資料雖然都是主要針對當代社會而言,但對於我們理解歷史上的災害和環境問題,都有著很大的幫助,由此反過來我們能夠將歷史上的災害與環境問題與當代社會緊密結合起來,從而有益於今後的災害防治和環境保護。

關於內蒙古地區的各類災害問題,有一些著作和論文,因論文較為零散,故不再贅述。主要的著作有《內蒙古鼠疫》(劉紀有、張萬榮主編,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與鼠疫相關的資料也有一些,如《內蒙古近代鼠疫紀實(內蒙古文史資料第六十二集)》(內蒙古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2008年)等等。內蒙古師範大學趙之恆先生主持的「內蒙古自然災害史研究」科研項目也正在進行,已發表了一系列相關成果,因內蒙古地區是中國古代北方民族的主要活動舞台,更是蒙古高原的重要區域,故開展內蒙古災害史的研究,將非常有助於本文所涉及的蒙古高原地區災害與環境問題的研究工作。

但是本文所涉及的問題視角是站在整個中國北方民族活動的歷史舞台——蒙古高原地區的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史料而言,故與以內蒙古為區域範圍的災害史研究有一定的區別。《內蒙古自然災害系統研究》(史培軍、湖濤、王靜愛、方修琦、陳晉等著,海洋出版社1993年)一書系統地總結了對內蒙古自然災害研究的成果,以作者提出的災害系統是由孕災環境、致災因子、承災體共同組成的地球表層異變系統的思想,以災情研究為突破口,對內蒙古主要自然災害做了全面分析,提出了內蒙古自然災害區劃,並著重分析了內蒙古農牧交錯地帶農業自然災害區域分異規律,並指出了相應的減災對策。

《內蒙古自然災害通志》(邢野主編,內蒙古十通系列之一,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年)一書把內蒙古地區的自然災害分為旱災、風災、寒潮、乾熱風、沙塵暴、雪災、黑災、雹災、霜凍、水災、鹽鹼澇漬災害、病蟲害、鼠害、狼害、草害、火災、地震17種,對每一種災害的規律特點、各盟市分布與受災情況進行了分析,又對內蒙古歷史上的災害進行了宏觀的梳理與紀實。《中國氣象災害大典:內蒙古卷》(沈建國主編,氣象出版社2008年)一書將內蒙古地區的氣象災害分為旱災、水災、風災、雪災、霜災、雹災、寒潮、雷暴災、乾熱風、低溫冷害、森林草原火災和生態災害12種,梳理了各類災害在內蒙古地區從古至今的歷史,截止到2000年。

總體來說,目前專門對於蒙古高原地區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開展史料整理的工作,尚屬空白,但是由於學術界和社會各相關部門,或針對全國範圍,或針對區域性範圍,所開展的資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已經進行多年,這些整理出來的資料彙編或多或少都涉及蒙古高原地區的災害和環境問題,可以作為其中的借鑑,但是要想對蒙古高原地區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進行系統的了解和掌握,仍然需要專門針對此專題開展專門性的系統全面的資料收集和整理研究工作。對於這個專題的研究成果,目前也比較少,在相關研究成果中多少有所涉及,其中與蒙古高原地理範疇最為接近的要數「內蒙古地區」,因此部分學者尤其是內蒙古地區的學者所開展的內蒙古地區自然災害史和生態環境變遷等問題,屬於「蒙古高原」這個研究範疇之內。

由於「內蒙古地區」和「蒙古高原地區」是兩個性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當代行政區劃名稱,後者是自然區域性地理概念,雖然內蒙古地區屬於蒙古高原的範疇之內,但是兩者畢竟在概念屬性、範圍劃定等方面有著很大的差異。筆者以為,使用「蒙古高原地區」的概念來開展災害和環境問題的研究,是比較符合邏輯思路的,因為自然災害和生態環境的發生、發展和變遷,都與自然地理息息相關,蒙古高原地區的災害和環境有其自身的獨特性,與周邊地區尤其是中原內地有著很大的差異。但不論如何,對於內蒙古地區災害和環境問題的研究,將極大地有助於推動蒙古高原地區的總體災害和環境問題。


二、對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專題研究的思考


(一)蒙古高原災害與環境研究薄弱的原因

蒙古高原地區主要生活的群體是北方草原民族,其主要的生產方式是遊牧、狩獵,與中原農耕民族一樣,都要時刻遭受災荒的困擾,但是遊牧民族和農耕民族對抗災荒的方式是有所不同的,這主要基於兩個地區不同的自然生態環境。從目前來看,學術界基本上缺乏以蒙古高原地區歷代自然災害和生態環境變遷為主題的系統全面的史料文獻整理與研究成果,同時對這些基本史料進行系統辨析重要性的認識不足,更缺乏對相關災害與環境史料的辨析和研究。究其原因有三:

一是蒙古高原地區是歷代北方民族活動區域,是多元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之地。北方民族的歷史有其特殊性,歷史頭緒紛繁,脈絡複雜,故對其相關歷史問題的把握和研究,不易為一般學界所關注,尚未進入作為新興學術領域的災害和環境史研究者的重點關注對象之內。

二是蒙古高原地區因地處歐亞大陸的內部,自然環境總體較為脆弱,是災害多發之地,生活在此的歷代族群主要以遊牧、狩獵等為主要生產方式,兼營農業,對於以農耕為主的中原地區來說,這一帶的災害與環境問題向來不為中原史家所重視。

三是蒙古高原自然災害與環境變遷史料記載多分散於歷代各類文獻之中,輯錄頗為不易,且有些時期的史料記載比較缺乏。

(二)開展蒙古高原災害與環境研究的意義

開展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史料的整理與研究,具有重要的學術和現實意義。

首先,此項工作對於從歷史上借鑑生態治理的經驗,促進當代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生態文明建設是我國提出的第五大文明,具有國家戰略的重要地位,國家領導人曾多次談到與生態文明相關的戰略和方針路線,從災害與生態環境歷史上尋求治理經驗,是歷史學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其次,對於北部邊疆地區尤其是內蒙古地區來說,開展此項研究是中國北方民族史的重要研究專題,對於我們深入認識生活在蒙古高原上的歷代北方草原民族的社會經濟、生產生活、政治軍事事件、各民族的關係以及農牧文化交融衝突往來的歷史都有所幫助和促進。

第三,開展此項研究將有助於理解蒙古高原尤其是內蒙古地區歷史上的自然災害及其造成的各種社會後果、災害形成的社會原因,有助於理解遊牧經濟與生態環境的關係,理解草原開墾、草原植被和生態環境變遷的系列複雜問題,從而有助於促進內蒙古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有助於打造北疆靚麗的風景線,對維護國家統一、文化安全、邊疆穩定和民族團結均具有重大的學術價值和社會意義。

災害與環境史研究領域的基礎性文獻整理工作,是開展這項專題研究的重要前提,也是一個最為基礎的工作。沒有這個前提,一切研究都無從談起,同時這也是一項填補空白的學術工作,具有開創性意義,對於北方民族史、蒙古史和民族歷史文獻以及內蒙古地區史等學術領域都有著推動作用。

(三)有關蒙古高原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文獻史料的基本內涵

本文所稱的「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其實是一個廣義的概念,涵蓋災害、荒政、賑恤、救濟以及環境等問題和學術概念。關於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史料的類型主要有:

一是直接記載各類自然災害和生態環境變遷發生的內容,如水、旱、蝗、霜、暴風霾、地震等等,記載了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內容和頻率、程度等,以及生態環境的破壞、改變等問題的記載。針對蒙古高原地區來說,自然災害有其自身特徵,例如旱災頻發,動物疫災多發,例如鼠疫、蝗蟲等等,這是與草原地區特有的生態環境相關的,這些災害可能在其他地方沒有發生過或很少發生,這是蒙古高原地區的獨特性所在。

二是記載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破壞情況的內容,比如饑荒、傷亡人數、損失財產等等。

三是記載自然災害發生以後,政府和社會採取的各種抗災、賑災措施,這方面的內容比較廣泛。

四是人類社會對自然災害的認識及其利用,對災害的認識多源於農業生產、社會穩定和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對自然災害的利用主要表現在古代社會的災異觀,儒家士人和文臣謀士往往利用災害現象對皇帝進行規勸,以求達到調整政策,利於民生的目的,此外如古人將「蝗不入境」作為官吏治理地方社會的一個重要工作和政績,能做到這一點的才能夠被稱為父母官,這些都是災害與政治關係的直接體現。

五是還要注意到人為因素在自然災害中的作用。任何地區自然災害的發生和造成破壞都離不開或多或少的人為因素,但是地區不同,人為因素的表現也有所不同。蒙古高原地區歷來是一個戰爭頻發之地,戰爭與災害、饑荒往往呈互為因果關係,這構成蒙古高原地區的一個顯著特徵。在一些環境乾冷期,草原民族南下進攻中原漢地的概率就會變大,這裡表現了一個生態環境變遷與人類群體活動的互動關係,從而這種互動影響了歷史發展進程的走向。

蒙古高原地區歷來是北方民族的主要活動地域,主要的北方民族按照大致在文獻中出現的時代順序,包括東胡、匈奴、烏桓、鮮卑(慕容、宇文、段、拓跋、禿髮、乞伏)、柔然、突厥、回鶻、黠戛斯、吐谷渾、契丹、庫莫奚、党項、女真、室韋—達怛、蒙古、滿洲等等。本文雖以「蒙古高原」為主要地域範圍來確定文獻史料整理和研究工作的範疇,但在這裡仍要將其與北方民族的歷史結合起來。北方民族的歷史延續時間長,波及地域廣,在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上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與其相關的災害問題,在各個歷史時期和不同的民族身上均有不同。因此,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對相關災害史料進行整理輯錄和研究:

一是發生在北方民族活動地域範圍之內的災害、救治以及相關生態環境等史料,救濟和治理包括北方民族獨立的救濟和自身獨特的生產生活經驗的救治,還包括中原王朝對其羈縻和統治管轄之下的北方民族的救濟和治理。

二是建立了區域性地方政權的北方民族,對作為統治民族的北方民族災害及其治理思想、觀念和政治策略、社會制度等相關史料,應予以收集整理,尤其是其中鮮明體現北方民族思想和文化的災害史料,具體表現為災異觀,生態環境觀等等。

三是建立全國性統一王朝政權的北方民族(主要是建立元朝的蒙古族和建立清朝的滿洲族),將範圍選定在兩大民族統治全國時期的北方草原地區,因為這一地帶是中國古代歷代北方民族的活動地域,有著相似的地理環境,從而有著相似的生產生活方式和災害與生態觀念。

此外,作為全國性統治民族,還應當收集整理具有鮮明民族思想、民族政治和民族歷史特點的災害史料。

(四)蒙古高原地區災害與環境變遷所涉及的地域範疇、文獻史料特徵

所謂蒙古高原地區,其中以中國北方草原地區為主要核心區域,因這一地帶是歷代北方民族的主要活動區,同時也是農牧文化交融的核心地帶,有關此地的文獻史料記載相對全面系統。因此,研究範圍可以大體上界定為以現今中國境內從大興安嶺以東、以西、以南地區經燕山、太行山北部、內蒙古高原到崑崙山、阿爾金山、阿尼瑪卿山、秦嶺以北和以東地區,囊括了東北三省、內蒙古自治區全部及新疆、青海、甘肅、陝西、寧夏等省區的全部或局部地區。同時,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民族、社會和國家政權情況,適當涵蓋蒙古高原的其他地區,包括今蒙古國、俄羅斯西伯利亞、中亞等地。

蒙古高原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歷史,所涉及的時間範圍從史前先秦時期直至近現代民國時期,根據活躍在蒙古高原上的歷代北方民族和重要歷史階段,筆者將其大致劃分為四個時期:一是史前先秦秦漢魏晉北朝隋唐時期(東胡、匈奴、鮮卑、突厥、柔然、回鶻等民族活躍時期),二是遼宋西夏金元明時期(契丹、女真、党項與蒙古等民族活躍時期);三是清代前中期(清朝建立至1840年以前),四是清代晚期至民國(1840年至1949年以前)。如此劃分的依據主要有三,一是根據災害與生態環境文獻記載的總體特徵,二是根據活躍在蒙古高原地區的北方民族的歷史特徵,三是根據不同時期文獻史料的不同處理方式和文獻總量等等。

有關蒙古高原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的文獻史料的主要內容,以漢文文獻的記載為主,尤其是在清代以前多為漢文文獻。清代和近現代時期,存留有相當一部分滿文、蒙古文等多語種文獻,其中尤以滿文檔案文獻居多,故應對非漢文文獻引起足夠的重視。關於文獻史料的基本形式,在清代以前以傳世文獻如歷代正史、政書、筆記小說、文人文集、私家著述等為主,清代與近現代時期除了傳世傳統文獻以外,還有大量的檔案文獻、口述史料、田野民族志、地方志等多種形式的文獻史料。總之,時代越晚近,文獻史料的總量越大,系統性越好,辨析和收集整理的難度也越大。不同時期的文獻史料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五)如何收集、整理和研究蒙古高原災害與環境史料

1.歷史文獻學的基本研究方法。第一,應按照年份彙輯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的史料;第二,應按照災害類別、環境變遷、社會救治、賑恤等等方面分門別類地對相關史料予以輯錄和整理;第三,對於年份不明的史料,可按照大致年代予以適當歸類;第四,對於大篇幅的綜合性災害史料,則採取靈活機動的處理方法,或按照年份,或按照內容,或單獨輯錄。

2.史料辨析、考證和校勘工作。還應對輯錄出來的有關蒙古高原災害與環境史料,進行考證、校勘和初步的辨析。主要的工作有三:一是對不同文獻所記載的相同的事件,進行對比分析,比較異同,從文本解析出發,對文獻記載內容進行辨析;二是對災害與環境事件進行系統梳理,對與其相關的前因後果的記載要進行集中輯錄和整理,力爭用史料述史;三是對大部頭文獻、專門性文獻和有關災害與環境史料的系統記載文獻,進行整體的校勘、整理和研究,這一點主要針對清代時期和近現代時期的相關文獻而言。

3.文獻史料的特殊性及其應對方法。歷代文獻中有關蒙古高原地區的災害與環境記載總體較為簡略、分散,多數記載往往一筆帶過,故頗難窺其詳。同時,史料記載往往存在一定錯訛、不一致以及詳略失當等問題,因此對其開展整理和考訂的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史料記載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取捨現象,故需要結合當時當地的歷史背景對其進行深入分析。史料記載中往往對受災具體情況不甚清楚,比如受災程度、受災地理面積等。同一次災害在不同文獻中的記載有時會存在不同,這就需要進行初步的辨析考訂。許多災害現象是同時發生的,例如地震發生之後,往往伴隨著饑荒、水旱、風霾災害等,因此就需要把個案研究和綜合研究結合起來。

總體來說,清代以前蒙古高原地區相關的災害與生態環境史料記載總量比較小,多散見於歷代正史、典章政書、文人文集、筆記小說、地方志以及一些私人撰著等等文獻中,需要翻檢大量相關文獻,將災害史料一一輯錄整理。清代與近現代時期的文獻史料比較豐富,卷帙浩繁,且表現為多語種文獻並存,還有一些系統記述災害相關的著述,故在對待清代、近現代和清代以前的文獻之時,應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總結歸納蒙古高原災害與環境史料記載的特徵,從而認識北方民族所生活的蒙古高原(即北方草原地區)的自然災害和生態環境總體狀況,初步認為比於中原地區,北方草原地區的風雪災、乾旱災發生頻率最高,程度最深;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影響較大,各類災害的發生多伴隨饑荒發生;對於災害發生地來說,其自救、應對和自行恢復的能力較差,均需依賴中央政府的賑濟和救助等等。


三、餘論


筆者以為,開展輯錄、整理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史料的研究工作,將極大地有益於中國民族史、災害與環境史等領域的研究,具有填補學術空白的價值和意義。針對中國古代北方民族歷史的研究,向來存在史料稀缺、研究不夠深入、認識不夠具體等問題,針對內蒙古地區史、近現代蒙古史等專題領域,也存在研究重點不均衡、研究不深入、缺乏系統、與現實結合不夠緊密等問題。如能夠開闢和拓展蒙古高原歷代自然災害與生態環境變遷的研究,將會極大地促進北方民族史的研究,深化對蒙古高原歷史地理的研究,通過整理和研究蒙古高原災害與環境的文獻史料,以此認識北方民族的歷史及其在中華民族共同體構築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和貢獻。


【注】文章原載於《赤峰學院學報(漢文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8期。為方便手機閱讀,注釋及參考文獻從略。


責編:李靜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