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鴉片戰爭始末,火燒圓明園和最終「皆大歡喜」的戰爭(上)

悠然修史 發佈 2022-09-24T08:56:11.407851+00:00

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中英簽訂《南京條約》宣告結束,不過條約並未能消除雙方的對立與衝突。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

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中英簽訂《南京條約》宣告結束,不過條約並未能消除雙方的對立與衝突。清朝視條約為安撫英夷的手段,希望他們收到賠款後趕快走人;而英國則視條約為打開清朝國門的鑰匙,希望進一步深入這個國家。

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國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公文往來……

對於《南京條約》的這一條,雙方矛盾很大。條約簽訂英軍撤出廣州後,廣州所屬的兩廣總督衙門就以「民怨」為由拖延英國人入城事宜,一拖就是十幾年。這期間不是英國人有足夠的耐心,而是他們正專注於克里米亞戰爭騰不出手。

但是也讓清廷上下形成了一種誤判,英夷也就那麼回事。

1856年克里米亞戰爭結束,英國對於進入廣州的態度逐漸強硬起來。1856年10月8日借「亞羅號事件」,英國領事巴夏禮照會並威脅兩廣總督葉名琛,要求他允許英國人入城。葉名琛以置之不理表達了拒絕。

10月23日英方一邊繼續發出要求入城的照會,一邊施加武力威脅,開始炮擊廣州外圍炮台以及廣州城。至11月上旬,英方共擊沉清朝水師二十餘艘艦船並占領了廣州炮台。

但是葉名琛既不同意英國人的要求,也不上報真實戰況,反而向朝廷發出多份捷報:

經兵勇轟壞兵船,並斃其水師大兵頭哂嗎糜咯厘,夷匪傷亡四百餘名……

督臣葉名琛早已知其詭計,復疊次欽奉訓諭,愈見堅定不移。並屢傷兵勇,轟壞夷船多隻,復傷斃夷匪一千餘名……

葉名琛並不是犯傻覺得自己揮手間就能剿滅英夷,只是他封疆大吏的身份註定了他只能去粉飾。

古代諸皇朝在集權的同時,實際上朝廷對於皇朝的管控又相當的無力。由於低下的技術水平、行政效率和管理方法,朝廷沒有能力去直接管理地方。只能定下一個大致的目標後交由地方大員及附屬官僚系統去治理,朝廷連保持日常監督都困難。

因此朝廷在地方官員們不違背大原則的前提下,基本也不會太在意或關心他們的「旁枝末節」。這就導致地方官員的上報普遍「含水量」很大,既然好消息都含「水」,那你上報壞消息豈不是意味著實際「壞上加壞」,自己給自己下絆子,逼朝廷將自己解職?

葉名琛也沒有明白時代變了,以為英夷像其它藩屬或者海匪那樣,鬧不出太大風波,撈得一些好處就會消停,只要嚴防死守即可。但是英國人這次是為了打開天朝塵封已久的大門。

咸豐也不是真的完全相信葉名琛,畢竟他的父皇剛被群封疆大吏、欽差組團忽悠過。而且清朝還有密折制度,廣州離京師雖然遠,皇帝也不是完全掌握不了前線的消息。

咸豐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選擇相信罷了。怎麼說朝廷也只能把重任交給了這些封疆大吏,最多也就是換人而已。畢竟朝廷和皇帝本就沒能力親力親為,如果有,皇朝集權的屬性又怎麼會允許這些督撫們存在呢?

只要葉名琛能不讓英夷入城,又何必在意他是不是在謊報、冒功、粉飾呢?這就是所謂制度性的腐朽(當年乾隆大張旗鼓地搞尹壯圖案也是這麼揣著明白裝糊塗,能糊弄過去就行)。

因此聞訊後的咸豐,不但嘉獎了葉名琛還指示他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接受英國人的投降「如果該酋自知理屈,悔罪求和,並罷議進城,只可俯如所請,以息兵端」……,這說明咸豐也不是完全相信葉名琛能把英國人揍得落花流水,暗示他把握機會、見好就收。

不過在葉名琛的捷報「轟炸」下,清廷認為制服英夷並不是難事,氣氛還是被他給烘托起來了,所以清廷不執行條約的態度也越來越堅決。局勢就在皇朝上下的樂觀中迅速緊張並惡化。

1857年3月英國巴麥尊內閣在大選中獲勝,英國政府開始主張武力解決問題;

1857年4月20日,法方借」廣西馬神甫事件「加入英國陣營;

1857年6月英國第一批增援部隊到達廣州外海;

1857年12月英政府代表額爾金鎮壓完「印度土兵起義」後,也率英軍主力抵達香港;

額爾金會同法、美兩國代表向葉名琛發出照會,要求入城並賠償損失等。葉名琛則以「似出於旁人慫恿,並非貴公使本心」這種官腔予以拒絕。而且還上報咸豐稱,洋夷已被大清的威儀所震懾,開始求和了。

註:美國軍艦在廣州海域被清軍誤作英方艦艇炮擊過,美國也借這個機會和英法聯合在一起。

1857年12月24日,英法公使照會葉名琛稱已將相關事宜轉英法聯軍處理,並要求清軍撤離廣州。這既是最後通牒,也是宣戰公告。葉名琛卻奏報稱「英夷現已求和,記日准可通商」。

12月29日廣州城陷落,葉名琛被俘(後被轉押至印度加爾各答,絕食而亡)。咸豐遭受了和他父親一樣的羞辱,在一片大捷、大勝聲中,收到廣州陷落的消息。不過更讓他震驚以及恥辱的事情還在後面。

英法占領廣州後並未滿足,因為這不是他們的根本目的。他們是希望徹底打開這個封閉大國的國門,獲取廣袤的市場,為此英法美三國希望向北京派駐公使。

清廷之前不允許洋人入京,外交、通商事宜只能在廣州通過「通商大臣」處理。而通商大臣,面對事務又常以職權不夠來推諉、踢皮球。這也是清朝處理事務的常用手段,遇到不想處理的事務就拖,拖到不了了之為止。

英國人認為在北京派駐公使與清廷、大皇帝直接溝通,能夠越過這群滿嘴胡話、欺上瞞下的大臣,更方便他們去獲取想要的利益。但是他們卻沒有意識到天朝上國的思維,讓清廷連「蠻夷」入京都接受不了,怎麼會接受公使常駐京師呢?

這種根本性的矛盾也是雙方後續衝突進一步激化的一個原因。

註:乾隆朝時英國馬戛爾尼使團訪華,因為英使不願意向乾隆行中國的跪拜禮,兩國的正式會面一度接近破裂。後雖經雙方談判讓步成行,但朝廷也不再願意接見膝蓋彎不下去的洋人了。

1858年4月中旬,聯軍抵達大沽口外海,並派出使節要求清廷派員談判,談判的重點就是向北京派駐使節。咸豐拒絕了這一要求,雙方一度僵持了下來。

5月20日英法兩國不願意再繼續等待,開始攻擊大沽口炮台,至26日炮台及天津城均被英法聯軍占領。清廷也不得不派直隸總督桂良前往天津斡旋,並請俄國公使居中調和。

桂良玩了一個現代人無法理解的,但是在當時屬於常規的操作 – 6月18日至27日,他私自與英法美三國分別簽訂了《天津條約》,在條約中桂良基本同意了三國的所有條件(也同意了在北京派駐使節的條件,並同意洋使在覲見皇帝時只行他們的單膝禮)。

桂良為什麼要這麼做?他是嫌自己命長,還是自甘墮落成為國賊?其實都不是,基本上換誰去做都是類似的結果。

朝廷和咸豐對桂良的要求是讓英法聯軍撤軍,但不同意洋人在京師派駐使節。而聯軍在這個問題上態度非常堅決(主要是英國),所以談判基本上解決不了雙方的問題。一旦談判破裂,桂良這個欽差辦事不力的罪是跑不了了。

付諸武力呢?真要是打得贏,天津就不會丟了,桂良對於這點是很清楚的。而且他更清楚一旦開打,打輸了,別的不說,戰敗的鍋鐵定是他背。

既然文武兩種手段都不行,桂良就只能玩中庸和厚黑了 – 忽悠,先混過去再說。

洋人好忽悠,朝廷和咸豐,桂良打算怎麼忽悠呢?

桂良沒打算忽悠咸豐,他是打算玩一個流程套路。桂良和洋人簽了條約,實際上洋人也不傻,因為他們知道桂良代表不了清朝皇帝,他們需要清朝朝廷和皇帝的對條約的答覆。桂良就是利用了這一點。

桂良暗示咸豐稱,這是城下之盟,先把英法聯軍打發走再說,如果不願意可以不作數或以後對內容再行修改。咸豐認可了桂良的方案,御批了「依議」。洋人認為清朝皇帝同意了,他們就撤回了廣州,準備後續換約事宜。

註:換約是指英法美三國需先將條約文件送回各自國家由政府、首腦簽署確認,再返回中國和清廷交換各自簽署的條約文件。

咸豐這個「依議」和明清皇帝們硃批「知道了」基本是一個意思,大臣們都懂而且都不會問,因為問就是「知道了」。基於此,聯軍撤回後不久,咸豐很快就指示兩廣總督何桂清與三國使節商議修約事宜。

對於清廷和咸豐來說,這可能是大丈夫忍辱負重、能屈能伸,是權宜之計、是謀略;對於英法來說,這是背信棄義,是被忽悠、欺騙的恥辱。這也造成後續雙方對對方的敵視更甚、不信任感更深,更嚴重、規模更大的衝突也不可避免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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