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商業泄密看似離我們很遙遠,其實就在我們身邊發生。
近日,宜興法院就審結了一起離職員工泄露商業機密的刑事案件。
一男子離職後讓公司損失103萬!
2018年的下半年,劉某到一家公司工作,並和該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
劉某負責公司技術與銷售工作,但在2019年4月,劉某從這家公司自動離職。
劉某將不為公眾知悉的相關客戶單位的聯繫電話、產品規格、產品價格等經營信息泄露給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給該公司造成103萬餘元的損失,而劉某從中獲利7500元。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並罰一萬五千元!
2020年12月 ,劉某被抓獲。
劉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並退出違法所得7500元。
經宜興法院審判,判決結果如下: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保密義務,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造成商業秘密權利人損失103萬餘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綜合考慮被告人劉某犯罪情節,法院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為謀私利,劉某給自己帶來了牢獄之災。
做人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失,
做君子,不做小人
時時謹記保密之重
刻刻警惕泄密之危
遵章守紀、依法合規
來源:宜興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