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失業補助金,再重新找到工作後,後續繳納社保有影響嗎?

社保小達人 發佈 2022-10-04T13:11:13.782992+00:00

我們如果說在失業以後,有很多人通常情況下,都能夠領取到失業補助金的待遇。因為這個失業補助金,無論你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人群,還是自己主動提出離職的人群,那麼一般都能夠正常享受到。

我們如果說在失業以後,有很多人通常情況下,都能夠領取到失業補助金的待遇。因為這個失業補助金,無論你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人群,還是自己主動提出離職的人群,那麼一般都能夠正常享受到。只不過失業補助金,比起我們失業保險金,整體的領取額度會更少一些,大概只有失業保險金80%這樣的一個額度。而且失業補助金領取的期限,相對也會更短一些,僅僅只有6個月左右。

那麼對於主動提出離職的人,也能夠享受到失業補助金,可以說失業補助金所覆蓋的人群範圍將會更加的廣泛。也有很多能夠享受失業補助金的人群,提出這樣的一個疑問。如果我現在去領取失業補助金,那麼假設將來重新找到工作單位以後,會不會影響我們正常去交納社保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大家,這一定是不會影響我們正常去繳納社保,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出現你領取了失業補助金,導致自己社保沒有辦法正常繳納,那麼這種情況下就意味著領取失業補助金,又有什麼意義呢?如果這樣的話,我相信很多人可能就不願意去領取失業補助金了。所以說它並不會影響到我們正常去交納社保。當然有的人在領取失業補助金,這6個月的期限之內找到了新的單位。對於這個時間階段就是比較特殊的,因為如果你找到新的單位,新的工作單位一般都會給你正常去交納社保了。此時你的失業補助金的待遇就會被停止發放,這一點是需要注意的。

我們並不能夠既享受失業補助金,又享受新的工作單位來給我們交納社保。如果說新的工作單位,給你已經開始建立勞動合同,並且正常的繳納社保。就會暫停發放失業補助金。所以說我們無法正常的全額領取失業補助金,但是實現再就業對於我們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只有實現了再就業,才能夠實現穩定的經濟收入,我們單純地依靠失業補助金著,每個月只有1000多塊錢的待遇,很明顯他不能夠保證我們正常的生活。

所以說選擇去工作單位里上班,選擇通過工作單位交納社保,這才是我們首先應當去考慮的問題。而不是考慮你那1000多塊錢的失業補助金,能不能夠正常的領取的問題。但是如果說你在這6個月之內都沒有找到新的單位,一般情況下我們連續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都是能夠正常的領取,並且我們如果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交納社保,那麼養老保險這一塊,也是能夠正常參保醫療保險這一塊,也能夠全額的通過失業保險來給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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