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保姆要求帶薪休假,這錢該給嗎?

江蘇新聞廣播 發佈 2022-10-08T23:32:15.641484+00:00

阿姨3天不幹活,也得發工資?國慶放假,她和老公帶寶寶回老家3天,阿姨就一個人留在王女士杭州家裡休息。

「現在的阿姨強勢的,平時不光要好言好語,節假日還帶薪休假!」杭州的王女士向記者吐槽道。

王女士何出此言?

阿姨3天不幹活,也得發工資?

據王女士講述:她給寶寶請了一個住家育兒嫂,日薪制。國慶放假,她和老公帶寶寶回老家3天,阿姨就一個人留在王女士杭州家裡休息。返回杭州時,阿姨提出,這3天是帶薪假,也要算3天工資。「一共1000左右,阿姨說,我們公司都統一的,都是這麼收費的,不相信的話,你可以去打聽。」

(資料圖,來源:視覺中國)

「這3天,阿姨不幹活吃住全部在我家,也不帶娃,孩子我都自己帶回老家去了,這樣的情況下,我還要額外支付工資?」王女士越想越覺得不合理。

合同約定全年11天法定休假日

王女士告訴記者,當初和家政公司簽訂的合同上是約定過,阿姨一年有11天法定休假日上班要2倍工資。但是並沒有明確,沒上班也要照發工資

就此,記者諮詢了杭州一家家政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現在住家阿姨,月薪從6000到8000元不等,帶寶寶睡的一般高500元錢。一個月休4天,工作26天。全年法定節假日11天,其中春節和國慶都是3天。

(圖片來源:央視網)

「這11天法定節假日,我們規定都是帶薪休假的。」工作人員自稱來這家家政公司工作4年多,帶薪假一直是這樣的規矩,「當然也有的人質疑過,但是簽合同前,和阿姨都會談過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也就接受了。」

律師說法

保姆要求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是否合理?

有網友認為,育兒嫂與僱主之間是勞務合同關係,不是勞動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法定節假日的三倍工資適用勞動合同關係,但不適用於勞務關係。

不過,我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了:「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19年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也明確,員工制家政企業員工根據用工方式參加相應社會保險。考慮到家政服務的特殊性,《意見》還提到,「家政企業及用工家庭應當保障家政服務人員休息權利,具體休息或者補償辦法可結合實際協商確定在勞動合同或家政服務協議中予以明確」。

由此可見,我國法律法規為了進一步保障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認同家政人員同其他企業員工一樣都應享有基本的合法權利,應該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同時,也認同家政服務屬於合法職業。

回到本起事件中,王女士與家政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有關於法定節假日的明確規定,再加上有相關法律的支撐,住家育兒嫂提出帶薪休假的要求合理合法

律師提醒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家政服務人員的需求已經越來越多,在尋找家政服務時,僱主首先應該選擇正規的家政服務公司,來尋找合適的家政服務人員;並在簽訂服務協議或勞動合同時,對工作時間、薪資報酬、工作內容等關鍵問題進行明確約定,從而更好地保護僱傭雙方的合法利益。

本文作者:《高爽說法》律師幫忙團成員:江蘇縱聯律師事務所 顧曉寧主任律師

部分新聞來源:央視網、錢江晚報、小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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