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 收購 Figma 是關於設計價值鏈的長期轉移

johntian 發佈 2022-10-12T11:13:40.199535+00:00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投資實習所】Figma 被 Adobe 以 200 億美金的價格收購,有很多視角可以去看待這個案例,我在前一篇文章里認為這是協同(collaboration)的勝利。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投資實習所】

Figma 被 Adobe 以 200 億美金的價格收購,有很多視角可以去看待這個案例,我在前一篇文章里認為這是協同(collaboration)的勝利。

前兩天看到 David Sacks(Craft Venutures 的創始人,Yammer 創始人)分享了一張很有意思的圖,這個圖是 Figma 關鍵節點的一個大致歷程,左邊紫色曲線是 Figma 的估值變化,右邊紅色曲線是 Figma 的 ARR 變化。

從圖中能看到,在相當長的早期階段(2012 年-2019 年),Figma 的增長速度都非常慢,2018 年 Figma 做 B 輪融資時其 ARR 才 400 萬美金(也有說法是 50 萬美金,暫時無法確認具體數據);但是到了 2020 年,整個速度完全起飛了。

Sacks 說,大器晚成者可以茁壯成長,創業者永遠不能放棄;另外從估值曲線來看,VC 對價值發現的反應比市場還是要稍微快一點,算是為 VC 從業者贏得了一點顏面。

其實這個曲線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複利增長模型,也是絕大部分優秀 SaaS 公司的共同成長曲線,因此對於這種增長模型企業的估值,確實是挺考驗的。

正如我在前一篇文章里所說,在整個 SaaS 估值大調整的當下,50 倍 ARR 的價格確實不便宜,但我非常贊同這樣一個觀點:在當下對於 Figma 的創始人來說是一個非常好的交易,在未來對於 Adobe 來說則是一個偉大的交易(It’s a good deal for figma founders now. And a great deal for Adobe a few years from now)。

Ben Thompson 在其最新的文章里說,Adobe 收購 Figma 是關於設計價值鏈的長期轉移,它之所以付出如此高的價格,是因為 Figma 沒有其它出售的理由:

Adobe's acquisition of Figma is about the long-term shift in the design value chain; it paid so much because there was no other reason for Figma to sell.

我們簡單做一個數學計算,如果從增速角度來看,似乎 Adobe 本身的估值比 Figma 要貴很多:

  • Adobe 目前的 ARR 是 130 億美金,按年增長率 13%左右,相當於每年淨增(Net New ARR) 16 億美金的收入,目前市值 1450 億美金;
  • Figma 的 ARR 4 億美金,按年增長率大於 100%,相當於每年淨增(Net New ARR) 4 億美金的價值,其估值 200 億美金。

如果算 EV/Net New ARR,那麼 Figma 其實比 Adobe 要便宜的多。Adobe 大概在 90,而 Figma 則為 50。從目前的趨勢來看,我相信 Figma 的增長還將有一個比較長期的高速增長階段,如果我們按 2018 年融 B 輪時 400 萬美金 ARR 來算,4 年時間增長了 100 倍(如果按 50 萬美金 ARR 算,則 4 年時間相當於增長了 800 倍)。

這種增長速度只能來自於協同產生的網絡效應,而且一旦這種效應形成,幾乎無法逆轉,這也是我對協同如此著迷的地方。

協同已經是現在很多產品的基礎,但對於其價值特別是技術層面的難度,我的認知還是比較淺的。這裡分享一張 Figma 早期融資的一張 Deck,這個從產品層面其實能感知技術方面的難度。

這兩天又看了一下被微軟收購的 LiveLoop 聯合創始人 Amal Dorai 從技術角度的一個分享,讓我對這塊有了更深入的一個理解。


Amal Dorai 說,對於像 Adobe 這樣的傳統軟體應用來說,要打造一個多用戶協同的生態是非常非常難的, 難到幾乎不可能。因此 Adobe 以 50 倍 ARR 的價格收購 Figma 是非常明智的決策,對於華爾街投資人不知道其中原因一點也不感到意外。

Amal Dorai 曾經創立了 LiveLoop 這個產品,這款產品旨在實現微軟 Office 的實時協作,微軟在 2015 年收購了他們,並在使 Office 實時協作方面投入了大量資金,現在的 Office 在協作方面比 2016 年時要好得多,但和整個 Google Apps 套件來說,Amal Dorai 認為仍然有很大差距。

將傳統軟體轉化為多用戶協同主要有兩個障礙:文件格式及其生態系統、傳統客戶和向後兼容性,以及多用戶應用的純技術挑戰。

我們先來看文件格式,傳統軟體一般都說「文件」。Photoshop 的用戶在他們的文檔里有成千上萬類似 .psd 這樣的文件,他們會用 Dropbox 來共享,將 .psd 文件以附件的形式進行郵件發送,以及類似以「 Billboard _ Final _ v26 _ REALLYFINAL _ v6」作為名字的 .psd 文件。

基於文件的語義使得用戶可以離線處理他們的數據,並且保護他們自己的數據(對於電腦桌面上的 PowerPoint 文件,你具有控制它的訪問權限,但是對於你的 Google 帳號,訪問權是可能消失的)。但這種文件有兩大局限性:

首先,像 PSD 這樣的傳統文件格式具有數千項的規範,其中沒有一個是圍繞多用戶應用程式設計的。你不能完全替換文件格式,因為那樣舊版本的 Photoshop 就不能訪問新的文件格式。因此,改變文件格式需要加入實時協作所需的功能,代價是忽略舊版本的產品。這是可以解決的,但是不可解決的是文件的整個概念與多用戶(multi-user)應用程式是不兼容的:

  • 一個文件只有用戶打開它時才需要更改,但是一個協作的多用戶應用程式必須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被任何用戶編輯,因此它駐留在一個伺服器上並通過網絡訪問。因此,任何存儲在系統外的文件都會立即過時。像 Google Apps 和 Figma 這樣的多用戶應用程式完全拒絕了文件的概念,從而避免了這種情況。你不能下載 Google 文檔,你只能下載它的 PDF 格式(或其它格式)的快照,你不能在 Google 文檔中進行「本地編輯」。
  • 這意味著多用戶應用程式不能離線工作(對於大多數用戶來說,將本地文件與在線文件「合併」過於複雜)。現有的應用程式認為這是一種解除協議的手段,因為它將收回用戶已經習慣的功能。
  • 但是 Google Apps,Figma 等已經表明,雖然用戶可能不允許 Adobe 取消離線編輯,但是他們會使用一個不提供離線編輯的競爭對手。隨著連接變得越來越普遍,協作變得越來越重要,離線支持已成為過去的遺物。(But Google Apps, Figma, etc. have shown that while users may not allow Adobe to take away offline editing, they will use a competitor that doesn't offer it. As connectivity gets more ubiquitous and collaboration becomes more important, offline support is a relic of the past.)
  • 基於文件的應用程式的用戶通常也有完全基於文件的工作流程。例如,銷售人員用 PowerPoint 構建演示文稿,然後與第三方工具(如 ClearSlide 和 Seismic)分享和展示演示文稿,這些工具能夠理解.PPTX 文件格式。
  • 與文件格式不同,像 Figma 這樣的多用戶應用程式使用開發者 API 支持第三方工作流,用戶向第三方授予權限,然後第三方直接在 Figma 的伺服器上讀取或修改文檔。
  • 構建開發者 API 在技術上並不簡單 ,構建開發者信任計劃更是難上加難。但是,傳統軟體應用要求開發人員在破壞了基於文件的業務模型之後立即遷移到 API,那時信任度很低。

第二點是向後兼容性。幾十年來,傳統的桌面應用程式一直以「一次付費,永遠運行」的口號出售。你買了某個版本的 Photoshop,不需要升級。這意味著這個世界正在運行很多不同版本的 Photoshop。

向後兼容性成為軟體公司需要解決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 Photoshop CS5 創建了使用 CS4 的用戶無法使用的文件,那麼用戶將非常不願意升級到 CS5。而這將打破基於升級的商業模式。

如果你在 Photoshop 中添加一些像高深度顏色這樣的東西,很容易讓它向後兼容——只要在舊客戶端上顯示標準顏色的文件就可以了。但是多人協作是一個巨大的變化,不可能以向後兼容的方式交付。

為了避免必須支持兩個截然不同的軟體版本之間的多人協作,必須通過網絡或在桌面容器中交付多用戶應用程式,在這些容器中,每個人都在運行相同的代碼。

Photoshop、 Office 等軟體並不是基於網絡交付而設計的,它們是數千兆字節的應用程式,前端和後端之間沒有清晰的分離。像 Figma 這樣的應用程式被設計成儘可能多地保留在後端,以保持 Web 端應用程式的最小化。

最後一點是技術債務。在一個沒有考慮到多人協作的應用程式中添加多人協作是非常困難的。與其試圖給船加上輪子讓它在陸地上行駛,你最好把它熔化後重新造一輛汽車。

具體來說,在一個有100 種文檔操作類型(添加文本、更改顏色、放到前面、添加注釋、更改透明度等)的應用程式中,如果有兩個不同的用戶操作,那麼會有100 * 100 = 10,000 種結果(如果有 100 個用戶 1000 個用戶呢?)。

傳統應用程式必須定義和實現這 10,000 個操作場景,以確保其行為能跟上用戶的期望。例如,如果我剪切並粘貼一個標題到第 2 頁,而你正在編輯它的大小寫,我們都希望它保持在新的位置並且有新的大小寫。

通過版本升級銷售了幾十年的傳統應用程式,會包含儘可能多的功能,創建了大量可能的交互來定義和實現各種可能性(如果我改變頁碼,而你改變段落間距呢?)

協作類應用程式從一個非常小的功能集開始,並儘可能將新功能作為現有功能的組合來實現。當新功能被添加時,它的成本(budget)包括了使它們與現有功能集協同工作而產生的額外工作。

簡而言之,Adobe 永遠也趕不上 Figma。對於他們來說,使用 Figma 的架構來重建他們所有現有的應用程式要比嘗試讓他們現有的應用程式像 Figma 那樣多人使用要簡單和便宜得多。

Amal Dorai 認為,多人協作是所有應用程式的未來,而 Figma 是迄今為止最豐富的多人協作應用程式。這將成為有史以來最明智的軟體收購案之一。

延伸閱讀:

1.Adobe 200億美金收購Figma,是協同的勝利

2.一年漲5倍,Figma估值100億美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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