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阿縣公安局關於對旅館業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的通告

lctv融媒民生中心 發佈 2022-10-13T11:07:24.714340+00:00

東阿縣公安局關於對旅館業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的通告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切實防範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東阿縣公安局

關於對旅館業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的通告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切實防範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現將有關事宜通報如下:

一、嚴格落實「五必須」

公安部對旅館業接待未成年人提出「五必須」要求:一是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二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繫方式,並記錄備查;三是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係等情況,並記錄備查;四是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五是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採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二、及時報告可疑情況遇到以下可疑情況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一是成年人攜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說明身份關係或身份關係明顯不合理的;二是未成年人身體受傷、醉酒、意識不清,疑似存在被毆打、被麻醉、被脅迫等情形的;三是異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與不同人入住,又沒有合理解釋的;四是其他可疑情況。

三、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旅館經營者發現違法犯罪嫌疑的,除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外,還要及時聯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在能力範圍內採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旅館經營者應認真履行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義務和主體責任,如違反有關法定義務,將被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共同入住人、訪客等給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應加強監督和提醒,共同構建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機制,共同防範和杜絕發生在旅館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社會環境。

公安機關將健全強制報備、檢查暗訪、研判核查、一案雙查、督辦約談、培訓宣傳「六項機制」,大力推進「五必須」規定落地落實。東阿縣公安局歡迎和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旅館業不如實登記和報告的情形,並嚴格履行對舉報人的保密義務。舉報電話:110

聯繫人:

17663509711(侯警官)

17663509291(范警官)


東阿縣公安局

2022年10月10日

來源|東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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